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为贯彻《关于做好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7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特殊教育工作的通知》(柳教基〔2025〕6号)精神,为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普及程度,促进教育公平,现就做好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核查,摸清底数,建立档案
(一)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调查和入学意见征求工作。各辖区学校要与辖区乡镇残联做好县教育局和县残联联合下发的未入学名单的入户核实,查缺补漏,全面核查和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基本情况、生存状况、残疾类型、残疾等级、在学情况等,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辖区内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调查工作,根据县残联、县教育局提供的名单对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前登记(具体名单见附件1,由于涉及到残疾儿童的个人信息,数据由各学校带存储设备到县教育局教育股领取),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残疾情况、现实际居住地和学前就读状况等,学校根据儿童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评估情况和摸底情况做好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预安置意见的征求,同时重视过程材料收集,为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专家委员会的全面评估认定和入学安置提供参考意见。
(二)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认定工作。
6月下旬至7月上中旬,各辖区学校根据评估通知要求牵头组织完成本学年度需安置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的初评估工作。初评估工作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协调,各辖区学校为牵头单位,联合本乡镇残联专委、卫生院医生、村委干部等四部门共同入户进行。在完成乡镇初评估工作后,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全面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建议,适宜安置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入学评估针对一年级新生或安置方式转为不应安置的学生,其他情况不需每年进行评估。
(三)“一人一案”安置台账建立。各学校要按要求建立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建档要求见附件5),做到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档案不缺不漏一人,每人建档材料完整、更新及时,形成本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台账。
二、严格按照标准妥善安置
各学校要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评估情况,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建立入学安置台账,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系统统一管理。对未办理残疾证的疑似残疾儿童少年同步纳入入学安置保障范畴。对初次安置后确不适应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经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专家委员会重新评估认定后,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评估情况对教育方式进行调整,保障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一)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能够适应普通学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安排入学。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的残疾学生,可优先安排到辖区内有资源教室的学校就读,并提供有针对性的特殊教育支持和服务,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原则上,随班就读学生人数要达到应安置残疾学生总数的60%以上。有适龄残疾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要制定本校的学年适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融合教育工作计划,对每一位随班就读学生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做到有计划、规范开展融合教育。
(二)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不能适应普通学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县特殊教育学校的现有接收条件尽量安排就读,对于本县特殊教育学校因学校条件不能接收的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建议到柳州市有接收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报读。
(三)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各类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部门将联合残联部门,通过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康复机构、进家庭等方式,共同为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康教结合”服务。送教到康复机构的,中小学校与康复中心建立结对帮扶送教机制。残疾儿童随父母长期在外省生活的,要跟进残疾儿童在学情况,可以采取网络送教方式开展送教服务(工作要求见附件7)。送教的课程、内容须与学生实际接受能力相匹配。送教的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列入学校学籍统一管理并建立送教工作档案。原则上每月送教不少于2次,每次3个课时,每课时不少于30分钟,全学年不少于60课时。送教上门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应安置残疾学生总数的15%。有适龄残疾送教上门学生的学校要制定本校的学年适龄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工作计划。
(四)不应安置的人员。对于因重度残疾导致丧失自理能力、认知识别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且经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为不具备接受教育的基本能力、县教育局批准的,可以纳入不应安置人员范围。对于评估认定为不具备接受教育基本能力的,根据柳州市教育局的要求,统一按辖区初评组入户初评估、县级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工作流程开展评估认定。建立评估认定、申请、审批等环节的档案,严禁随意将不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不应安置人员范围,一经发现,从严问责。同时,对于达不到不应安置条件的,但确因身体原因需要缓学、休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持审批材料到县审批局进行审批,报县教育局备案,同时建立缓学、休学台账(办理申请表和办理程序见附件4)。
(五)高中阶段残疾儿童。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全县残疾儿童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自治区依托南宁市特殊教育学校成立自治区视障教育基地,面向全区招收视障学生就读;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教育集团广西柳州益智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校面向全区招收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残疾学生,各学校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工作。
三、落实责任,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全力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得到入学安置,不断加大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保障力度。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入学安置工作方案,与普通学校招生入学、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做到应入尽入、应读尽读。
(二)优化资源配置。统筹资金,加快推进资源教室建设,配好资源教师,为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少年创造条件。按特教学校标准足额拨付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落实特教教师、送教上门工作教师的待遇,提高学校招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积极性。
(三)强化监督管理。学校对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和管理是学校的一项常规工作,县教育局和县残联将加强对各学校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确保应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安置、合理安置。各学校要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拒绝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学校,将对其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四、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一)安置材料上报。招生入学安置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对本校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填报《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名册》(附件2)、《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统计表》(附件3),于9月12日前上交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ctj2025@163.com(附件2由于名册涉及学生个人信息,请大家用存储设备将数据拿到县教育局教育股上交)。
(二)未入学、小学新生、初中新生安置情况汇报。各学校必须在2025年9月1日上午9:00前把《柳城县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小学新生、初中新生安置情况表》(附件8)报送至邮箱lctj2025@163.com,以便于县教育局汇总后在当天填报“教育部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监测系统”和上报市教育局。
联系人及电话:县教育局联系人:罗庆军,7616834,县残联联系人:李柳桦,联系电话:7619893。
附件:1.柳城县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名单
2. 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名册
3.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统计
表
4.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申请书、
休学申请表
5.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建档要求
6.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基本信息表
7.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网络送教工作要求
8.柳城县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小学新
生、初中新生安置情况表
柳城县教育局 柳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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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