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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9.6”道路交通事故初步调查情况反馈

来源: 柳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发布日期: 2020-10-22 10:10    |  作者:

20209619时许,在柳城县古砦乡发生一起造成2人死亡、14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总队长黄济贤的指示要求和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成立了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赵军为组长,支队纪委、秩序科、事故对策科、车管所、交通犯罪侦查大队、柳城大队等部门第一责任人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现将调查组初步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接处警情况

2020961904分许,古砦乡派出所接到群众梁善财报警称:在古砦乡罗峒屯下姚坳路段有一辆货车翻车,有人受伤,接到报警后,古砦派出所所长韦柳成带队赶到事故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了解到事故比较严重,受伤人员众多,出警民警立即将现场情况上报110指挥中心,并向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管大队大队长石仁忠汇报,接到韦柳成事故现场情况汇报后,石仁忠指示县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交管大队值班民警莫基荣、莫梁忠及辅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与先期到达现场的古砦派出所民警一起展开现场救援处置工作。

二、现场处置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柳城县立即启动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迅速组织开展伤员救治、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交通疏导等各项工作。柳城县县长阳天、常务副县长陈震,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慧明,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蔡天来等领导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处置。接报后,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海立即带领市有关部门领导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协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赵军、副支队长张军率交警支队相关科室、大队到现场指导开展现场勘查、调查、施救等工作。由于汇报及时,领导到位,指挥得当,处置迅速,事故得到妥善处置,没有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后果。

三、事故简要案情及伤亡情况

202009061900分许,李友华驾驶湘KSE178号轻型栏板货车,搭载胡钢军等15名工人由古砦乡罗垌屯往龙美街方向行驶至下姚坳陡坡路段时,由于车辆制动不良,驾驶员李友华操作不当,造成车辆失反复碰撞路边防撞墙及路外岩石,最后导致车辆翻车,造成李友华及车上乘客胡钢军当场死亡,另有车上乘客14人不同程度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当事人及伤亡情况

(一)驾驶人基本情况

李友华,男,身份证号:4325011981001****,家住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小碧乡同福村新塘托组,持“C1”类驾驶证,经《广西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该驾驶人没有未处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证状态正常。

(二)车辆基本情况

KSE178号轻型栏板货车的所有人为彭威,车辆登记住址为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小碧乡同安村横塘组,初次注册登记日期20100406日,检验有效期止:20201031日,保险终止日期:20201231日止,该车辆核载5人。经《广西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该机动车没有未处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伤亡情况

截至2020914日,在医院救治的14名伤员中,4人转至柳州市人民医院救治,其余伤员在柳城县人民医院救治。目前,14名伤员伤情稳定。均无生命危险。

姓名

伤害

程度

性别

年龄

(岁)

户籍

所在地

职业

身份

证号

李友华

死亡

39

湖南省娄底市

KSE178号车驾驶人

43250119810101****

胡钢军

死亡

53

湖南省洪江市

KSE178

车乘客

43302119670820****

杨先和

重伤

57

湖南省洪江市

KSE178号车乘客

43302119631213****

罗庆辉

重伤

52

湖南省娄底市

KSE178号车乘客

43250119680927****

吴天学

重伤

52

贵州省长顺县

KSE178号车乘客

52272919680212****

陈志辉

重伤

36

湖南省湘乡市

KSE178号车乘客

43038119841104****

贺远祥

轻伤

40

湖南省溆浦县

KSE178号车乘客

43302419730318****

刘国安

轻伤

49

湖南省桂阳市

KSE178号车乘客

43282219700909****

舒清华

轻伤

57

湖南省溆浦县

KSE178号车乘客

43302419630527****

钟朝辉

轻伤

47

湖南省新邵县

KSE178号车乘客

43052219771107****

周海波

轻伤

31

湖南省湘乡市

KSE178号车乘客

43038119890125****

钟辉

轻伤

32

湖南省新邵县

KSE178号车乘客

43052219880619****

彭喻春

轻伤

41

湖南省娄底市

KSE178号车乘客

43250119790604****

潘仁早

轻伤

60

湖南省洪江市

KSE178号车乘客

43302119590117****

潘圣文

轻伤

52

湖南省洪江市

KSE178号车乘客

43302119690715****

吕华兵

轻伤

40

湖南省娄底市

KSE178号车乘客

43250119790913****

五、事故初步认定原因

驾驶员李友华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主要是制动系效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湘KSE178号轻型栏板货车,违法搭载人员,且在下陡坡路段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机动车,致使车辆撞到路边防撞墙及山边岩石,导致车辆侧翻,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李友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及第五十条“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六、事故善后维稳及舆情

事故发生以来,伤员救治和事件处置调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柳城大队对事故发生路段立即开展隐患排查,加大事故发生路段的巡查,并扩大对辖区边远地区路段的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分别于202098日、910日及911日三次深入该企业对企业责任人开展约谈,通报了“9.6”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情况,针对该企业在日常生产工作中暴露出的安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汲取“9.6”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管理,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同时发函至县应急管理局,请求应急局协调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分析研判,针对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督促“9.6”事故责任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全力遏制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事故发生后工程业主方能够积极配合政府及交警处理善后的各项工作,到912日止,死者胡钢军的赔偿工作已经结束,家属已经得到赔偿款,尸体已经火化;司机李友华的赔偿工作正在协调中。其余伤者病情稳定,家属情绪稳定,没有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后果和负面舆情。

七、相关企业调查情况

事故责任企业为:广西兆泰变电工程公司焦柳线电气化铁路外部电源工程(古砦牵引站),立项时间:202031日,工程项目部主任:李传广,工程项目部经理:玉滨欧,项目部人数7人,罗峒片搭建项目于今年320日进场,按工期进度和强度招临时工。施工队老板肖喜,施工队分:基础组,负责人李亮;搭线组,负责人吕华松;组塔组,负责人肖俊。施工队共有人数一百人左右,住我县古砦乡龙美街和罗城县两地,按工地远近择地居住。施工队分2组,分别为放线组和基础组。车辆为专人驾驶。出行时间:早上点半出发,晚上点半至点返回,不分周末。

放线组共有人员28人,司机5人,车辆5辆:湘K19703(皮卡)、湘KV0821(轻型货车)、湘KQD171(轻型货车)、湘N9G233(皮卡)、湘C8D631(小型轿车)。放线组去施工所走路线:龙美街往独山水库方向,途径上尧、同社。

基础组共有15人,司机3人,车辆4辆:湘KU7107(轻型货车)、湘KNC121(皮卡)、桂AD259X(小型轿车)、湘KSE178(出事故车辆)。基础组去施工所走路线:龙美街往罗峒村方向。

该项目按工期进度和强度招临时工,目前出事故的施工队属于基础组,事故中的十六人自今年七月至八月期间由队员相互介绍前来,均为短期工。所用车辆于今年七月向湖南娄底黄燕租车公司租赁,租金为320元一天,由黄燕派车辆和司机,施工队只负责车辆油费,司机工资和其他费用由黄燕(电话15115897336)方自行负责。出事故的车辆在施工期间长期在古砦偏僻的乡村道路行驶,施工期间行驶路线相对固定。

八、下一步事故预防工作措施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迅速扭转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被动局面,努力为全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争取主动,柳城大队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全力遏制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迅速动员部署,加强组织领导。

1、事故发生后,大队迅速启动《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9.6”重大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汇报,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高度关注,及时布置“9.6重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2、县委、县政府于98日召开柳城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合理专项工作会,通报“9.6重大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再次发生。

3202097日大队专门召开全体民警及辅警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全警参与,全员上岗,最大限度把警力摆在路面上,采取超常规手段,力争迅速扭转当前我县道路交通安全严峻的被动局面。大队通过精心组织部署,将秋季农村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作为实现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的重点来抓,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认真分析夏秋季农村公路交通运输、务工农忙出行规律,对厂区工地用工企业车辆违法超员、违法载人接送务工人员的,要严格依法处罚驾驶人,协调督促应急管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部门追究企业责任。

(二)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和成员单位的和派出所交警中队的职责,加强交通、运管的交通安全监管协作,强化县乡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1、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日常要做好各种隐患风险排查工作,通过交通联席会议通报制度,及时上报隐患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事故风险消除在萌芽阶段;

2、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到我县境内开展生产作业的外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同时,派出所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控;

3、公路管养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要及时整改,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其他安全设施。

(三)进一步强化客货运输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在加强客货运隐患整治、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的同时,将预防客货运车辆导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由外勤中队民警挂钩辖区各乡镇联席会督促其对辖区及长期在本地和异地运输的客货车辆及驾驶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发现问题,由乡镇联席办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治。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设施隐患整治,强化部门协作。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农村公路隐患治理,深入排查事故多发点段,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清晰、规范、连续,弯道、坡道、桥梁、隧道路段设置警示提示标志或者减速设施要求,完善护栏、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要结合农业农村部正在开展的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与农业农村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检查并完善农用车特别是拖拉机基础台账,督促农机驾驶人安全守法驾驶。要会同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农村客货运运输车辆超员、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行为。

(五)深化农村交通管理警务机制。科学规划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布局,督促派出所交警中队参与道路交通管理措施,采取建立乡镇警保合作劝导站,加强农村地区交通管理专业队伍建设。按警务跟着警情走的要求,针对农村民俗节日、集市等重点时段以及交通流量大秩序乱、事故多发等重点路段,科学调整警力部署,实施重点管控,落实工作责任制。

(六)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形式多样、深层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运用交通事故展板等直观的形式,剖析事故发生原因,以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增强群众的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守法自觉性,文明参与交通。加快警保合作交通劝导站,发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宣传劝导,全覆盖做好“最后一公里的”交通安全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