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全县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3-02

柳 城 县 

人民政府文件

柳城政发〔2020〕3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全县企业复工复产

协调调度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根据自治区、柳州市的决策部署,为在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切实做好全县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经研究,成立柳城县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领导小组,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机构

  组 长:陈 震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兰海波 副县长

  王融莉 副县长

  成 员:全建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 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邱威围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 志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梁家崧 县教育局局长

  黄小龙 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局长

  汤东滚 县工业区管委会主任

  覃建球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全智颖 县财政局局长

  张力毅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覃继海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韦江波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柳革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梁 荣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奇丽 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局长

  王柳宣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卫明 县统计局局长

  蒙再权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江宾生 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家向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罗文胜 县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局局长周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蒙再权、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副局长江宾生、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家向、县统计局副局长罗文胜兼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陈震常务副县长负责总体协调及重大项目建设调度,负责建筑领域、交通运输领域等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兰海波副县长负责工业、商贸流通、进出口领域等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王融莉副县长负责大农口领域等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

  建立分工协调机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负责各自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遇到跨领域、跨行业的重大事项及问题,可请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研究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本领域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收集和分析本领域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负责本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收集和分析本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全县企业复工复产的综合情况,研判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专人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落实收集、分析及报送工作,于2020年2月20日上午10:00前通过电子邮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人名单及联系方式等。

  (二)建立日报制度。一是报告内容要求。报告辖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负责)、行业(县直各部门负责)内企业和项目情况,包括:企业清单及基本信息,恢复生产企业清单、复产企业的生产情况、未复产企业未复产原因等情况,分析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在建重大项目清单及基本情况,停工的在建项目复工情况,存在问题、应对措施等。二是报送时间要求。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各部门务必每日一报,于2020年2月20日起每日11:00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前一天企业复工复产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日18:00前形成全县企业复工复产每日要情简报,报告县人民政府并抄报县有关领导。

  (三)建立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局、统计局等单位建立专班,采取合适途径对全县各行业各乡镇、华侨管理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会商会诊,密切跟踪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形成每日要情简报。

  (四)其他事项。因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可由县发展改革局代章。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不另行发文。

  联系人:县发展改革局龙震宇,电话:7618362、13597263928。邮箱:lcxfgjzhg@163.com。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印发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全县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0-03-02 10:44    |  作者:

柳 城 县 

人民政府文件

柳城政发〔2020〕3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全县企业复工复产

协调调度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根据自治区、柳州市的决策部署,为在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切实做好全县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经研究,成立柳城县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领导小组,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机构

  组 长:陈 震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兰海波 副县长

  王融莉 副县长

  成 员:全建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 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邱威围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 志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梁家崧 县教育局局长

  黄小龙 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局长

  汤东滚 县工业区管委会主任

  覃建球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全智颖 县财政局局长

  张力毅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覃继海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韦江波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柳革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梁 荣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奇丽 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局长

  王柳宣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卫明 县统计局局长

  蒙再权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江宾生 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家向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罗文胜 县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局局长周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蒙再权、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副局长江宾生、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家向、县统计局副局长罗文胜兼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陈震常务副县长负责总体协调及重大项目建设调度,负责建筑领域、交通运输领域等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兰海波副县长负责工业、商贸流通、进出口领域等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王融莉副县长负责大农口领域等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

  建立分工协调机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负责各自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遇到跨领域、跨行业的重大事项及问题,可请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研究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本领域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收集和分析本领域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负责本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收集和分析本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全县企业复工复产的综合情况,研判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专人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落实收集、分析及报送工作,于2020年2月20日上午10:00前通过电子邮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人名单及联系方式等。

  (二)建立日报制度。一是报告内容要求。报告辖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负责)、行业(县直各部门负责)内企业和项目情况,包括:企业清单及基本信息,恢复生产企业清单、复产企业的生产情况、未复产企业未复产原因等情况,分析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在建重大项目清单及基本情况,停工的在建项目复工情况,存在问题、应对措施等。二是报送时间要求。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各部门务必每日一报,于2020年2月20日起每日11:00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前一天企业复工复产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日18:00前形成全县企业复工复产每日要情简报,报告县人民政府并抄报县有关领导。

  (三)建立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局、统计局等单位建立专班,采取合适途径对全县各行业各乡镇、华侨管理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会商会诊,密切跟踪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形成每日要情简报。

  (四)其他事项。因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可由县发展改革局代章。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不另行发文。

  联系人:县发展改革局龙震宇,电话:7618362、13597263928。邮箱:lcxfgjzhg@163.com。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