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行政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1、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核;2、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表(含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受理环节:受理情况公示、报告书(表)全本;拟决定环节: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决定环节:环评批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柳城县行政审批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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