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有效应对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立足我县秸秆综合利用现状,优化秸秆还田技术路线,我局制定了《柳城县2024年水稻秸秆科学还田循环培肥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柳城县2024年水稻秸秆科学还田循环培肥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9日
(公开方式: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柳城县2024年水稻秸秆科学还田循环培肥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应对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遏制我县水稻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根据《广西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桂政办发〔2021〕139号)主要任务及重点工作,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农作物秸秆科学还田指导意见,2024年,我县开展农作物秸秆科学还田循环培肥试点示范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标本兼治、科学还田、高效离田的总体思路,推动秸秆全量、全域、全程科学利用,持续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有效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立足秸秆综合利用现状,优化秸秆还田技术路线,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双季稻主产区建设水稻秸秆腐熟还田循环培肥试点面积1830亩,通过秸秆粉碎腐熟还田、套种绿肥等措施,提升秸秆还田质量及耕地肥力,消除水稻秸秆浪费和因焚烧秸秆而造成的空气污染现象,探索可持续的水稻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三、实施范围及目标任务
在太平镇、冲脉镇、马山镇、古砦仫佬族乡双季稻种植区域(相对连片面积100亩以上),基于稻-稻-肥(红花草(紫云英))种植模式,开展水稻秸秆粉碎腐熟还田循环培肥试点示范工作,实施面积1830亩。具体实施地点、实施面积及实施主体情况见柳城县2024年水稻秸秆科学还田循环培肥试点示范区分布情况表(附件1)。
四、实施时间
2024年7月至2025年3月底。
五、实施方式
采用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实行先建后补。种植大户或社会化服务第三方按照柳城县水稻秸秆还田循环培肥(稻-稻-绿肥)技术指导(附件2)要求,负责开展试点示范区水稻秸秆腐熟还田工作、冬种红花草培肥工作。全程负责采购秸秆腐熟剂、2024年早稻秸秆腐熟还田飞喷作业、购买红花草种子、播种、田间管理,对种植红花草的田块进行耙一节机械压青。
六、资金来源及使用、补助对象、标准
(一)资金来源及使用:资金来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17号)资金350万元。计划投入39.4万元,用于2024年水稻秸秆科学还田循环培肥试点示范建设所需的秸秆腐熟剂、秸秆腐熟还田飞喷作业、红花草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补助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详见柳城县2024年水稻秸秆科学还田循环培肥试点示范项目资金预算表(附件3)。
2.补助对象:种植大户或社会化服务第三方。
3.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210元/亩。
种植大户或社会化服务第三方负责采购秸秆腐熟剂、2024年早稻秸秆粉碎腐熟还田飞喷作业、购买红花草种子、播种、田间管理,对种植红花草的田块进行耙一节机械压青。
①由柳城县农业农村局购买社会化服务,与第三方签订服务协议后,县农业农村局预拨红花草种子费、播种费和管理人工费(补贴标准为100元/亩),但补贴面积不超过协议面积;
②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县农业农村局核验后,按核验面积拨付秸秆腐熟还田作业费(补助标准50元/亩)、机械压青作业费(补助标准为60元/亩),但补贴面积不超过协议面积。
实施项目过程中,红花草播种出苗以后,如果出现不可抗拒旱涝灾害天气造成死苗情况,死苗田块按70元/亩补助。
七、工作内容
(一)第三方服务政府采购工作。由柳城农业农村局农环站负责做好试点示范建设第三方服务政府采购工作。2024年6月上旬完成政府采购工作,并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二)试点示范区水稻秸秆腐熟还田工作。
1.试点示范区水稻秸秆腐熟还田作业。实施时间为2024年早稻收割完后至晚稻移栽前。采购的第三方,按照柳城县水稻秸秆还田循环培肥(稻-稻-绿肥)技术指导(附件2),负责提供腐熟剂、喷施作业、制作示范标牌以及工作日志等相关佐证材料收集工作。水稻秸秆腐熟还田技术要求:每亩施用秸秆型有机物料腐熟剂1kg、无人机喷施1830亩。秸秆腐熟剂相关产品质量须符合执行标准CB20287-2006的要求。负责实施水稻秸秆腐熟还田期间试点示范区域秸秆禁烧工作。
2.县农业农村局农环站负责组织专家对秸秆腐熟剂质量进行核验。负责做好技术宣传、培训工作。
3.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秸秆腐熟还田区域和面积。负责协助社会化服务第三方做好水稻秸秆腐熟还田作业及现场确认工作。还田区域需要有乡镇农业技术工作人员1名做为现场确认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工作内容:一是确认施用的秸秆腐熟剂产品是否到位,签到位确认材料;二是协助社会化服务第三方确认飞播边界,保存飞播轨迹图及人工撒播面积轨迹图资材;三是确认社会化服务第三方已完成该区域飞播工作,并负责开具社会化服务第三方完成该区域实施面积的证明材料(现场确认人员开具并签字盖农业服务中心章)。以上材料由乡镇农业技术现场确认人员负责收集并送到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农环站保存。
(三)冬种红花草培肥工作
1.由第三方服务单位负责试点示范区冬种红花草(紫云英)培肥工作。在实施早稻秸秆腐熟还田试点区域(1830亩)范围内,第三方服务单位按照柳城县水稻秸秆还田循环培肥(稻-稻-绿肥)技术指导(附件2),由第三方提供红花草(紫云英)种子(2公斤/亩)、无人机统一播撤、制作示范标牌、组织效果验收等内容。红花草(紫云英)种子质量须符合GB 8080的要求。第三方负责红花草种仓储存放,并于2024年10月1日前到位,并负责通过有资质且与中标实施单位无利益关联的单位部门对红花草(紫云英)种子进行发芽率、纯净度、水分含量检测。红花草种子撒播须在2024年11月10日前全部完成。
2.县农业农村局农环站负责组织专家对种子进行核验,着重核验种子数量。负责做好技术宣传、培训工作。
3.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社会化服务第三方做好红花草种子撒播工作及现场确认工作。每个种植区域需要有乡镇农业技术工作人员1名做为现场确认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工作内容:一是确认相对应种植面积的种子数量是否到位,签种子到位确认材料;二是协助社会化服务第三方确认飞播边界。保存飞播轨迹图及人工撒播面积轨迹图资材;三是确认社会化服务第三方已经完成该区域撒播工作,负责开具社会化服务第三方完成该区域种植面积的证明材料(现场确认人员开具并签字盖农业服务中心章)。以上材料由乡镇现场确认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并送到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农环站保存。
(四)验收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农环站负责组织专家、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组成工作验收组,适时开展试点建设内容抽检及验收工作。
1.试点示范区水稻秸秆腐熟还田。采取现场作业确认和工作(材料)验收相结合方式进行验收。相关材料包括:
1)合同协议材料。
2)秸秆型有机物料腐熟剂购置证明、出库清单、接货清单,腐熟剂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施用过程等相关材料。
3)无人机喷施轨迹文件。包括飞行时间,坐标,药量,面积,地点名称等。
4)无人机实施作业现场照片(视频)。
5)完成腐熟还田示范作业面积汇总表。
6)乡镇现场确认材料。
7)完成腐熟还田示范作业面积及确认结果并公示。
2.试点示范区冬种红花草(紫云英)培肥工作。采取现场作业确认和工作(材料)验收相结合方式进行验收。
1)合同协议材料。
2)红花草(紫云英)购置、种植、田间管理相关材料。包括购置数量证明、购置发票、红花草(紫云英)种子出库清单、接货清单,红花草(紫云英)种子发芽率、纯净度、水分含量检测证明、田间生长管理等相关材料。
3)无人机草种飞播轨迹相关材料文件。包括飞行时间,坐标,用量,面积,地点名称等。
4)无人机实施作业现场照片(视频)。
5)完成试点示范区草种飞播作业面积汇总表。
6)乡镇现场确认材料
7)完成试点示范区草种飞播作业面积及确认结果并公示。
(五)资金支付及工作总结
补助资金支付办法:1、如第三方服务实施试点示范面积等于或者大于合同面积,按合同金额支付资金;2、如第三方服务实施试点示范面积小于合同面积,则按撒播面积占合同面积比例支付资金。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项目材料收集及总结工作,及时将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总结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
八、实施进度安排
1.2024年3-4月,各乡镇申报实施面积。
2.2024年5-6月,政府采购项目服务第三方。
3.2024年7月-8月旬,试点示范区水稻秸秆腐熟还田工作。
4.2024年9-2025年3月,冬种红花草(紫云英)培肥工作。
5.2025年3月,项目验收、总结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试点示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韦庆颂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梁洪柳同志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韦庆颂 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梁洪柳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 赖慧敏 计划和财务股股长
李曼英 农环站站长
李雪凤 植保站站长
陆小珍 农技推广站站长
乔纯红 土肥站站长
覃小美 种植业股副股长
雷 毅 农田建设股副股长
陈贵荣 市场信息与科教股股长
卢志峰 乡村产业发展股副股长
韦仁顺 农机中心项目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工作办公室为农环站,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梁洪柳兼任,副主任李曼英,具体负责项目方案制定、组织、协调项目推进、项目总结撰写等工作。成员有乔纯红、黄丽萍、蓝永华、韦明伟、韦美高、肖志亮,共同协助实施试点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及日常监管工作。
(二)抓好指导服务。有针对性地制定技术指导措施,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做好试点示范区管理工作。科学推进防灾减灾,加强灾情监测预警,重点防范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对轮作工作的影响,力求将灾害影响降到最低。
(三)加强监督管理。适时开展工作指导,推动资金、技术、生产服务等要素全面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杜绝出现资金违规使用问题。
(四)做好宣传工作。加大水稻秸秆科学还田循环培肥工作宣传力度,在各村屯人员流动出入口悬挂横幅、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广泛宣传引导农户秸秆资源化利用及秸秆综合利用相关补助政策,提高企业、农民等主体对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和秸秆资源化利用的知晓率,进一步支持我县秸秆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
附件:1.柳城县2024年水稻秸秆科学还田循环培肥试点示范区分布情况表
2.柳城县水稻秸秆还田循环培肥(秸秆还田+套种绿肥)技术指导
3.柳城县2024年水稻秸秆科学还田循环培肥试点示范项目资金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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