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城 县
交通运输局文件
柳城交〔2022〕33号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柳城县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
治理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管理所、各股室、各执法中队、处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上级超限超载治理文件精神,强化对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全区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交执法便字〔2022〕33号)及《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印发全市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柳交执法〔2022〕23号)文件要求,制订了《柳城县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2日
柳城县公路货车违法超限
超载治理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治理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提升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全区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交执法便字〔2022〕33号)及《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印发全市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柳交执法〔2022〕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治超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治超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加强对大埔大桥货车超限运输的管控,有效遏制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安排部署。
(一)动员部署阶段
组织召开违法超限专项行动会议,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制订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安排治超工作,深入本辖区重点路段开展治超巡查,以及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走访,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履行货物合法装载配载安全责任,从源头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
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每月至少集中十天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通过开展督查、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查处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及时落实专项行动方案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完善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将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健全治超体系的政策制度,构建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坚持路面执法和源头监管相结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重点打击公路“百吨王”、非法改装、渣土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车等车辆,以及大埔大桥通行货车的重量管控,确保管辖区域内的交通运输安全,及时总结重点货车多发高发分布规律,精准查纠,坚决打击一切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路面执法和源头监管相结合
1.要认真分析辖区内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针对性的部署执法力量,以“百吨王”、三类大件运输车辆等为重点,采取现场监督检查、监控视频抽查等方式,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对建筑工地、货运场站、物流园区、港口码头等装载源头周边道路,超限超载货车逃避检查绕行路段,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通行较密集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部分路段和辖区内高速公路入口以及公路桥梁等重点路段,加大执法人员的执法力度。执法检查参照《全区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专项执法检查指导表》(见附件1)。
2.要将货运企业源头治超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并每周开展1天安全生产企业源头执法检查(即:每月开展不少于4天),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道路货运源头企业,要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查处。
同时,将发现的问题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治超办提请地方人民政府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监督源头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遏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
(二)强化联合执法
积极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联合治超成员单位,按市、县治超办的部署在普通公路、高速公路入口、货运源头等区域开展“逢五”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定点、流动、高速公路入口联合执法,特别是对超限超载多发高发的路段,开展针对性联合查纠。
要严格按照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联合执法程序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避免重复罚款。
(三)落实事后惩戒
各执法中队、违章与投诉处理中心、法制股要加强与源头监管部门关于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信息交换,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等36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74号)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制度。
对本辖区查处的、其他地区和外省抄告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有关信息严格落实“一超四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规定,依法依规对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员、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进行处罚。
(四)强化执法监督
加强执法检查监督,确保治超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严肃工作纪律,同时加强对守桥人员业务培训,督促落实守桥管理规定,对检查过程中检查不到位的严肃追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治超执法要求文件的相关精神,加强组织协调,确保超限超载治理执法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学习,规范执法
为认真履行好治超工作职责,确保源头治超工作规范、有序、长效,要针对专项行动参检人员开展一次相关法规学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罚条款,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对于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监督其消除违法状态,不能以罚代卸;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取证,杜绝执法违法行为。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违规执法行为,依法依纪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采取现场宣传、微信、抖音宣传、报纸、走访宣传等多种途径和方式,营造氛围,提高社会群众的爱路护路和安全防范意识。
(四)加强信息报送
及时报送有关信息。于7月8日前报送《全市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执法专项行动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2)。从7月份起,于每月的3日前报送上月《**月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见附件3)。分别于7月5日、10月8日和2023年1月3日报第二季度、第三季度专项行动小结和全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样式见附件4)。报送季度小结时请至少同时报送一个查处违法的典型案例(样式见附件5)。所有材料均发送至公路执法中队邮箱: lcjtzfddglzd@163.com,专项行动电话:0772-7620711
附件: 1.全区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专项执法检查指导表
2.全市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执法专项行动联络员信息表
3.**月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
4.全市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执法专项行动小结(总结)
5.典型案例(示例)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印发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