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部门决算
2025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
2、参与市政公用设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方案评审等工作;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管理、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
3、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监督城镇建设项目报建和招投标活动;管理工程监理、监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4、会同县计划、财政部门制订城市建设维护资金使用计划;归口管理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和排污处理费等专项城建资金。
5、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管理和指导公、私房的修缮养护、白蚁防治、直管房屋的租赁经营等工作。
6、负责对燃气行业的安全、人民防空工作的管理以及城市路灯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行政、参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
行政 |
柳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参公 |
柳城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柳城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柳城县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柳城县房地产管理所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32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239万元,下降27.16%,主要是上级与本级补助项目资金投入减少;支出总计减少1239万元,下降27.16%,主要是上级与本级补助项目资金投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91.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1.91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31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32万元,占20.03%;项目支出2647.94万元,占79.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291.91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32.17万元,下降27.24%,主要是上级与本级补助项目资金投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63.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58%。与2023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88.31万元,下降40.25%,主要是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63.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95万元,占7.42%;卫生健康(类)支出38.97万元,占2.21%;节能环保(类)支出10万元,占0.57%;城乡社区(类)支出581.78万元,占32.99%;住房保障(类)支出1002.04万元,占56.8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7.15万元,支出决算为176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8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1万元,年初预算为1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建局机关一名退休人员死亡,追加支付死亡后3个月退休费、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因此退休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0.83万元,年初预算为1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只支付到2024年7月,未支付完全年补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74万元,年初预算为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一名干部退休及房地产管理所一名干部调出减少预算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37万元,年初预算为2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一名干部退休及房地产管理所一名干部调出减少预算开支。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16万元,年初预算为1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社保基数下调减少预算开支。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91万元,年初预算为1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一名干部退休及房地产管理所一名干部调出减少预算开支。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年初预算为1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建局机关一名退休人员死亡减少预算开支。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已建成寨隆、冲脉、太平和马山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补助资金10万元,根据桂财建〔2022〕180号文件精神,该项目为年中自治区下达补助资金。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5.05万元,年初预算为11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两费支出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费用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9.07万元,年初预算为5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经费37.02万元,根据柳城财预追〔2024〕0033号、柳城财预追〔2024〕0037号、柳城财预追〔2024〕0064号文件精神,年中追加聘用人员经费。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工程建设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1.73万元,年初预算为2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干部职工正常晋级、晋档调整工资因此增加预算开支。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支出决算为65.8万元,年初预算为7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有一名干部退休;三公两费支出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费用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支出决算为42.89万元,年初预算为4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三公两费支出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费用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1.78万元,年初预算为13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管理所一名干部调出;房地产管理所、墙体材料改革管理中心三公两费支出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费用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5.45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022年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40.15万元、2023年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75.3万元,根据桂财建〔2023〕21号文件精神,以上项目为年中自治区下达补助资金。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柳城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10万元,根据桂财建〔2024〕146号文件精神,年中中央下达补助资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41.27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024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41.27万元,根据桂财综〔2023〕87号文件精神,年中中央下达补助资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223.7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223.7万元,根据柳城财建追〔2024〕0108号文件精神,年中追加县配套补助资金,根据桂整合〔2023〕36号、桂整合〔2024〕16号文件精神,年中中央下达补助资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2.89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024年公租房租赁补贴12.89万元,根据桂财综〔2023〕38号文件精神,年中中央下达补助资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11.8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022年柳城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项目111.8万元,根据桂财综〔2022〕66号、桂财综〔2023〕15号、桂财综〔2023〕38号文件精神,年中中央及自治区下达补助资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支出决算为572.89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柳城县沙埔机械制造标准厂房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4#-7#住宅)工程435.87万元、2024年柳城县乡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乡镇干部周转住房项目)137.02万元,根据桂财综〔2023〕87号、桂财综〔2024〕28号、桂财综〔2024〕55号、桂财综〔2024〕58号文件精神,年中中央及自治区下达补助资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9.48万元,年初预算为4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一名干部退休及房地产管理所一名干部调出减少预算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3.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1.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2.42万元、津贴补贴34.9万元、奖金43.82万元、绩效工资87.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7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6.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8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8万元、住房公积金39.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9.07万元、退休费25.83万元、抚恤金26万元、生活补助2.77万元、医疗费补助4.99万元。
公用经费4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8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0.73万元、邮电费3.76万元、差旅费20.98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福利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1528.18万元,本年支出1528.1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8.1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3.86万元,下降2.79%。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28.18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99万元,支出决算为152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05%。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 城市公共设施(项)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024年全县公共路灯照明电费160万元,根据柳城财建追〔2024〕0010号文件精神,年中追加县配套补助资金。
2、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42.13万元,年初预算为1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收入县城污水处理费返还2023年县城污水处理费。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 制造业(项)支出决算为22.65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024年柳城县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22.65万元,根据桂财建〔2024〕120号文件精神,年中中央下达补助资金。
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3.41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柳城县城东区路网建设项目(一期)、柳城县靖西村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工程、柳城县大埔镇正殿村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月本金利息403.41万元,根据柳城财债追〔2024〕0002号文件精神,年中追加县配套补助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38.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减少0.19万元,下降7.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94 万元,增长71.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2万元,下降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无增加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路灯维护维修高空作业车大修,车辆运行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饭店没有及时开发票结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2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保险、维修、加油支出等。2024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1辆市政业务用车,1辆市政路灯高空作业车,1辆墙改中心一般业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4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4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 个、来宾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7万元,比2023年增加0.77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有支付往年账款。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 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政维修使用1辆,房地产管理所白蚁防治使用1辆,墙改中心业务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00.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全县公共照明路灯电费、县城污水处理费支出、2024年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等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28.1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自评情况来看,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部分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数量22个,一等为19个,二等为1个,三等为1个,四等为1个。
组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项目填报完整规范、明确清晰,总体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绩效指标全面、充分;预期绩效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在既定资金规模下,绩效目标与项目资金量相匹配。
共组织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等22个项目进行了部门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0.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28.18万元。自行成立部门评价小组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公共照明路灯电费”等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数量22个,自评数量22个,自评覆盖面达到100%。项目前期准备从方案的设定开始理清思路,要求条理清晰、观点明确、内容全面,涵盖各个项目资金的投入、使用和效果评价,突出绩效评价的经验、方法和所取得的成效,重点以不足完善下一步工作思路,提高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后期对数据进行相关性、细化、量化对比分析,采取对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结合的方法,从我局各个项目的立项到财务管理、项目过程控制、项目完成情况、资金应用情况、所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全过程,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始终贯彻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公平性分析的思路,确保数据分析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实用性。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共对2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我部门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180.57万元,执行数180.57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组织管理有效,项目的产出基本达到目标,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的绩效基本能实现。工程预期目标基本完成,情况优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上级下达实施方案及任务数在后,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会有所偏差。
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项目编码 |
450222214050010001135 | |||||||||||
项目实施单位 |
405001-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
主管部门 |
405-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 |||||||||||
预算执行情况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年中预算调整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实际支出数 |
预算执行率(%) | ||||||||
合计 |
0 |
180.57 |
180.57 |
180.57 |
100%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 上级 |
0.0 |
180.57 |
180.57 |
180.57 |
100% | ||||||||
本级 |
0.0 |
0.0 |
0.0 |
0.0 |
0 | |||||||||
政府性基金 |
—— |
0.0 |
0.0 |
0.0 |
0.0 |
0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0.0 |
0.0 |
0.0 |
0.0 |
0 | ||||||||
其他资金 |
—— |
0.0 |
0.0 |
0.0 |
0.0 |
0 | ||||||||
年度绩效目标 |
2024年危房改造通过上级验收 | |||||||||||||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
99 |
预算执行(10分) |
10.00 | |||||||||||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分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完成情况简要描述 |
偏差原因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危房改造户数 |
≥60户 |
20 |
57 |
19 |
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下达任务数为57户,已完成57户任务。 |
上级下达实施方案及任务数在后,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会有所偏差。 | ||||||
质量指标 |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率 |
=100% |
10 |
100 |
10 |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率为100% |
| |||||||
时效指标 |
危改改造当年竣工率 |
=100% |
5 |
100 |
5 |
竣工率为100% |
| |||||||
危房改造当年开工率 |
=100% |
5 |
100 |
5 |
开工率为100% |
| ||||||||
成本指标 |
财政资金补助数 |
≥129.12万元 |
10 |
180.57 |
10 |
2024年中央及自治区补助支出180.57万元 |
2024年中央及自治区补助180.57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改造后房屋入住率 |
=100% |
15 |
100 |
15 |
改造后房屋入住率为100% |
| ||||||
可持续影响 |
改造后房屋保障安全期限(非受灾情况下) |
≥15年 |
15 |
15 |
15 |
改造后房屋保障安全期限(非受灾情况下)大于15年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实施改造农户满意度 |
≥90% |
10 |
95 |
10 |
实施改造农户满意度为95%以上 |
|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城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城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城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