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柳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部门决算
2025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组织落实实施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以及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在全县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环境。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5、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人员优待政策。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牵头拟订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政策并组织实施。
8、负责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9、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
10、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承担退役军人信息统计、核查工作,负责全县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建设。
11、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共有直属单位3个,行政单位1个,为柳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柳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柳城县光荣院。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柳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830.6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666.49万元,降低14.82%,主要是2024年部分项目经费减少;支出总计减少666.49万元,降低14.82%,主要是部分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830.64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30.64万元;占比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83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98万元,占12.43%;项目支出3354.66万元,占87.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830.64万元。与 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66.49万元,降低14.82%,主要是2024年部分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30.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66.49万元,增下降14.82%,主要是2024年部分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30.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5万元,占0.23%; 国防(类)支出70万元,占1.8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26.63万元,占92.06%;农林水(类)支出46.27万元,占1.21%; 住房保障(类)支出34.32万元,占0.9%;卫生健康(类)支出144.76万元,占3.7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05.48万元,支出决算为383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5.57%。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补发2021年7-12月机关公务移动通信补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发放建国75周年走访退役老兵慰问经费。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发放大学生入伍一次性鼓励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47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2024年局本级退休人员的退休补助未足额发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6.6万元,支出决算为1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2024年事业退休人员的退休补助未足额发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03万元,支出决算为4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光荣院职工干部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存在一定偏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01万元,支出决算为2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指标坐实局本级去世职工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年初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22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69.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增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残疾军人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6.98万元,支出决算为142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63.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增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年初预算为232.34万元,支出决算为52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增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发放现役义务兵家庭的优待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8.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增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光荣院(项)。年初预算为47.08万元,支出决算为6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光荣院有新职工调入,人员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褒扬纪念(项)。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2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批复褒扬纪念年初预算为上半年预算,年中下达下半年预算指标。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部分优抚对象城乡医疗保险补助、优抚对象帮扶解困、春节、八一建军节慰问部分优抚对象经费、异地祭扫服务经费、部分优抚对象优待金等项目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为47.07万元,支出决算为21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发放军休干部的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管理军休干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退役士兵参加学习教育、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5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发放自主择业军转干医疗补助、企业军转干部的困难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8万元,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等条件的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接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5.41万元,支出决算为21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以前年度公务员基础性绩效与奖励性绩效。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慰问消防救援队经费、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工作经费和春节、八一慰问驻军部队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1.06万元,支出决算为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部分人员经费未能拨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使用2023年信访稳定工作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73万元,支出决算为1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职工干部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存在一定偏差。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光荣院职工干部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存在一定偏差。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3.89万元,支出决算为1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有职工去世,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增加上级转移支付用于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以前年度公务员基础绩效奖。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6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4.52万元,支出决算为3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干部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存在一定偏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5.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2.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7.47万元、津贴补贴38.43万元、奖金55.71万元、绩效工资38.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7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2万元、退休费13.94万元、抚恤金35.9万元、奖励金0.01万元、住房公积金34.32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92万元、医疗费补助0.6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
公用经费3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2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1.62万元、邮电费4.6万元、差旅费9.68万元、维修(护)费0.17万元、会议费0.04万元、培训费0.04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福利费1.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6万元、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9万元。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91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的87.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的87.91%。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增加0.07万元,上升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7万元,增长9.6%。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县配合柳州市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市,上级部门多次进行实地核验,接待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万元,占87.9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24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4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实地核查柳城配合柳州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开展烈士纪念设施调研工作。2024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3个、来宾6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3万元,比2023年减少3.16万元,降低12.0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用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51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自评情况来看,整体项目自评分数达到预期效果,自评结果均为一等。
共组织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43个项目进行了部门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2.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共对4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我部门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义务兵优待金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776.49万元,执行数524.23万元,执行率为67.51%,自评得分为97.63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我县财力十分紧张,县级财政无法保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得到按时发放,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运转,束缚了工作的创新进度;二是资金量和优抚对象人数难以预算精确。由于优抚政策性强,人员和标准每年都不一样,资金量和优抚对象人数难以估计精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存在的问题,积极与县财政协调,确保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优抚对象补助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优抚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项目名称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307001柳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 单位 |
柳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分值 |
自评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776.49 |
524.23 |
67.51% |
10.00 |
7.63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
776.49 |
524.23 |
67.51% |
10.00 |
|||
其中:上级 |
613.1 |
360.84 |
58.85% |
10.00 |
|||
本级 |
163.39 |
163.39 |
100% |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
项目概况 |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财政厅、广西军区动员局2021年12月联合下发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文件要求,2021年1月之后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自治区统一制定全区指导标准,自治区按照全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5%确定全区指导标准,调整前的标准低于全区指导标准的提高至全区指导标准,调整前不低于全区指导标准的暂不调整。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40101-20241231 | ||||||
年度绩效目标 |
通过发放义务兵家庭、部分优抚对象优待金,使军人成为被人尊崇的职业,军属的荣誉感得到有效提升。 | ||||||
年 度 绩 效 指 标 完 成 及 评 分 情 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分值 |
自评得分 |
产 出 指 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义务兵家庭人(户)数 |
488 |
488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经费足额拨付 |
≥95%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时拨付 |
≥95% |
95%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 |
≥95% |
95% |
10 |
10 | ||
效 益 指 标 (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义务兵家庭生活状况 |
有效改善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义务兵家庭综合生活水平 |
提升义务兵家庭的政治荣誉感,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义务兵家庭对优待金发放的满意度 |
≥95% |
95%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7.63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城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城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城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