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单位:广西柳城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中心
负责人(签字):龙明贵
填报人(签字):周秀秀
日期:2021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0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级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宣传土地征用、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经县国土资源局授权后负责全县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的收回、征收和征用,以及地上房屋等附着物的拆迁安置工作。
(三)负责承办全县征收、征用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乡镇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
(四)负责征地拆迁告知、公告工作,对乡镇办理的农用地转用、征地报批材料进行审核、上报。
(五)编制房屋、土地征收计划,拟制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并上报,协助论证并征求意见负责审核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对项目征地补偿费用、国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成本进行核算。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全县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及地上附着物发生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七)受理、转办征地国有土地和房屋征收信访事项,检查督促信访事项的处理。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0年度决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1个,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3人,其中事业参公编制9个,事业编制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3人,其中事业参公编制在职9人,事业在4职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柳城县广西柳城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2251.60万元,支出总计2251.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542.08万元,下降61.14 %;支出总计减少3542.08万元,下降61.14%。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04.32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600.94万元,下降65.41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54.31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593.06万元,下降75.69%,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资金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4.其他收入 75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7.79万元,下降 1.03%,主要原因是减少计提征拆工作经费。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上年结转和结余347.2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二)本部门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75.84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470.56万元,下降63.72%。
1.支出具体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列举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85万元:主要用工资福利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0.79万元,下降17.21%,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工作费用减少。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9万元,支出决算为21.8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210卫生健康支出10.73万元,支出决算为10.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
城乡社区支出989.64万元,主要用于六塘工业园区项目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4570.26万元,减少3580.62万元,减少78.34%,主要原因是用到财政的资金减少。
221住房保障支出1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其他支出821.52万元,主要用于征迁办和各乡镇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699.03万元,增122.49万元,增长17.52%,主要原因是计提工作经费。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年末结转和结余275.7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71.52万元,下降20.59%,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工作费用减少。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54.31万元,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593.06万元,下降75.69%;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1154.31万元,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593.06万元,下降75.69%。
五、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64.68万元,较2019年度减少4028.44万元,下降96.07%。其中:基本支出 164.68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本单位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度预算为 164.68万元,支出决算为 164.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20.86万元,支出决算为120.8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发放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21.89万元,支出决算为21.8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养老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为10.73万元,支出决算为10.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医疗支出。
221住房保障支出为1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0.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4.22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 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 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3.5万元的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根据实际情况作原因陈述),比上年0.12万元减少0.1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业务量的减少。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辆,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本单位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是否超出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3.5万元的0%,比上年0.12万元减少0.1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0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 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八、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实际情况作表述 )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989.64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35.39万元,增长78.55 %。
本单位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度预算为989.64万元,支出决算为989.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89.6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212城乡社区支出为989.64万元,支出决算为989.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六塘工业园区等项目建设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根据实际情况作表述)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 0 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以及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⑴2020年部门决算本年收入1904.32万元,同比减少3600.85万元,同比减少65.4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68万元,同比减少4028.44万元,同比减少96.07%。
⑵2020年部门决算本年支出1975.84万元,同比减少3470.56万元,同比减少63.72%。其中:基本支出164.68万元,同比增加21.67 万元,同比增长15.15%;项目支出1811.16万元,同比减少3492.23万元,同比下降65.85%。
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费支出1.39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39万元的100%,比上年0万元减少7.99万元,减少原因是业务量的减少;
会议费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
培训费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0万减少0万元。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2万元(与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第24行金额一致),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4.22万元的100%,比2019年增加0.72万元,增长5.29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也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2、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具体内容为: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 2251.6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