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柳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算公开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9-09-04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单位:广西柳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单位负责人(签字):莫华

       填报人(签字):韦艳华

           日期:2019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及本县关于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城市管理相关行政执法、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本县城市管理实际情况,研究部署本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组织起草全县城市管理处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各种责任制度和工作规划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或监督检查。参与全县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规划的编制会审和城市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会审。

(二)承担县人民政府部署的全县性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和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执法工作;负责涉及城市管理的应诉工作;指导乡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市容市政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烧烟花爆竹污染,以及在城市建成区内饲养家畜家禽造成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5.凡涉及街道、路面店铺外非法占道经营、乱摆摊点、流动摊贩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

6.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人行道上侵占道路违法停放的行政处罚权。

7.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行使水务方面对水体污染、保洁管理,电鱼、炸鱼违法行为,规范网箱养鱼管理,违法采砂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8.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在城市建成区内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县城规划区域内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研究制定县城规划区域内河道综合整治方案;负责指导、监督相对集中行使县城规划区域内河道行政处罚权和水上保洁管理工作。

(五)负责县城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等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卫、公共照明等市政设施的维护;负责全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管工作。

(六)负责全县城市管理信息中心网络信息系统的创建、管理工作。

(七)负责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管理队伍的建设及其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教育等工作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行政、参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柳城县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参公

   柳城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柳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一至八。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2656.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50.70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00.06万元,增长43.11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50.7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38.45万元,增长46.27%,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收入。

2.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3.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4.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6.上年结转和结余 5.3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7.66万元,下降83.77 %,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新增项目结转结余款,2017年的数据包含2016年市局下拨公厕改造款尚未支出。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 2656.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650.70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00.06万元,增长43.11%。

1.支出具体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列举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4.5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如绩效工资及绩效奖。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3.55万元,增长69.85%,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绩效工资及绩效奖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及二层所属单位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0.25万元,增长21.83%,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基数提高及退休人员增加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7.1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7.92万元,增长61.35%,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提高及在编人员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 2329.18 万元: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及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30.89万元,增长45.73%,主要原因是新增协管员及新增项目支出。

    其他支出 6.8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伙食补助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伙食补助项目。

2.结余分配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年末结转和结余5.3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本年向财政缴回历年结转结余的项目资金。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8.5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05.96万元,增长44.47%。其中:基本支出 866.37万元,项目支出 1752.16万元。

本单位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度预算为 2618.52万元,支出决算为 2618.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154.53元,支出决算为154.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如绩效工资及绩效奖。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 113元,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级及二层所属单位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 47.13元,支出决算为47.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212城乡社区支出年度预算为 2297.01元,支出决算为2297.0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及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方面的支出。

229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 6.85万元,支出决算为6.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伙食补助方面的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6.3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59.9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5.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四)其他支出0.5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2.1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2.18万元,增长100 %。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32.18万元。

本单位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度预算为32.18万元,支出决算为32.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212城乡社区支出年度预算为32.18万元,支出决算为32.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建设六塘镇垃圾中转站相关土地出让补偿及河东大道清扫保洁承包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7.64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38.36万元的98.12%,比上年70.33万元减少32.6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7.43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37.43万元的100%,比上年69.58万元减少32.1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注重公务用车保养,减少车辆的使用及维修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7.43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37.43万元的100%,比上年69.58万元减少32.1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注重公务用车保养,减少车辆的使用及维修。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本单位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7.43万元,平均每辆1.97万元,没有超出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 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93万元的22.58%,比上年0.75万元减少0.5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2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以及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1)2018年部门决算本年收入2650.70万元,同比增加827.73万元,同比增长45.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18.52万元,同比增加806.27万元,同比增长44.49%。

   (2)2018年部门决算本年支出2650.70万元,同比增加800.33万元,同比增长43.25%。其中:基本支出866.37万元,同比增加205.21万元,同比增长31.04%;项目支出1784.33万元,同比增长595.12万元,同比增长50.04%。

    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费支出11.68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1.68万元的100%,比上年9.85万元增加1.83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办公费支出加大;

    会议费支出0.16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16万元的100%,比上年0万元增加0.16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有会议支出,上年无该项支出;

    培训费支出4.01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4.01万元的100%,比上年4.19万元减少0.18万元,减少原因是培训活动减少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7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29.47万元的100%,比2017年减少0.17万元,降低0.57 %。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2.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8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2、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具体内容为:

(1)货物合计采购 54.59万元,具体为多功能一体机0.14万元,打印机0.15万元,监控设备一套0.65万元,办公电脑2.54万元,办公沙发桌椅0.5万元,文件柜0.35,对讲机及中继台10.28万元,投影仪2.46万元,办公制服37.52万元;

(2)工程合计采购 112.20万元,具体为3座环保公厕59.91万元,太平安乐寺公厕改造14.45万元,压缩箱体维修服务37.84万元;

(3)服务合计采购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运输车、洒水车、电动三轮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 1003.3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

共组织对“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项目”等5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3.37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工作实事求是,评价结果公正、客观、合理。通过对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评价,认为该专项资金落实到位,措施有效。项目宣传及实施不断推进,将有效改善当地投资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过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2018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项目等5个项目工作预期目标已经圆满完成,情况优良。                     

组织对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23.8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充分反映了申报资金的特点和实施内容,涵盖投入、产出和效益等方面目标任务,充分体现其规范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所设目标依据充分,目标内容明确、合理,且细化程度较高,年度目标的实现情况较好,总体上达到了预设的年度目标;在预算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做到管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严格执行,管理的总体水平较高。预算绩效目标圆满完成,情况优良。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了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项目的自评工作,预期目标已经圆满完成,情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二是我单位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开展内部绩效管理、定期组织内部检查与自我评估;二是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附件1:柳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柳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算公开

来源: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9-04 09:10    |  作者: 财政局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单位:广西柳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单位负责人(签字):莫华

       填报人(签字):韦艳华

           日期:2019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及本县关于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城市管理相关行政执法、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本县城市管理实际情况,研究部署本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组织起草全县城市管理处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各种责任制度和工作规划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或监督检查。参与全县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规划的编制会审和城市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会审。

(二)承担县人民政府部署的全县性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和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执法工作;负责涉及城市管理的应诉工作;指导乡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市容市政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烧烟花爆竹污染,以及在城市建成区内饲养家畜家禽造成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5.凡涉及街道、路面店铺外非法占道经营、乱摆摊点、流动摊贩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

6.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人行道上侵占道路违法停放的行政处罚权。

7.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行使水务方面对水体污染、保洁管理,电鱼、炸鱼违法行为,规范网箱养鱼管理,违法采砂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8.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在城市建成区内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县城规划区域内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研究制定县城规划区域内河道综合整治方案;负责指导、监督相对集中行使县城规划区域内河道行政处罚权和水上保洁管理工作。

(五)负责县城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等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卫、公共照明等市政设施的维护;负责全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管工作。

(六)负责全县城市管理信息中心网络信息系统的创建、管理工作。

(七)负责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管理队伍的建设及其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教育等工作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行政、参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柳城县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参公

   柳城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柳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一至八。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2656.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50.70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00.06万元,增长43.11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50.7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38.45万元,增长46.27%,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收入。

2.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3.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4.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6.上年结转和结余 5.3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7.66万元,下降83.77 %,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新增项目结转结余款,2017年的数据包含2016年市局下拨公厕改造款尚未支出。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 2656.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650.70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00.06万元,增长43.11%。

1.支出具体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列举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4.5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如绩效工资及绩效奖。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3.55万元,增长69.85%,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绩效工资及绩效奖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及二层所属单位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0.25万元,增长21.83%,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基数提高及退休人员增加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7.1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7.92万元,增长61.35%,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提高及在编人员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 2329.18 万元: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及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30.89万元,增长45.73%,主要原因是新增协管员及新增项目支出。

    其他支出 6.8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伙食补助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伙食补助项目。

2.结余分配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年末结转和结余5.3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本年向财政缴回历年结转结余的项目资金。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8.5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05.96万元,增长44.47%。其中:基本支出 866.37万元,项目支出 1752.16万元。

本单位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度预算为 2618.52万元,支出决算为 2618.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154.53元,支出决算为154.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如绩效工资及绩效奖。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 113元,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级及二层所属单位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 47.13元,支出决算为47.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212城乡社区支出年度预算为 2297.01元,支出决算为2297.0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及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方面的支出。

229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 6.85万元,支出决算为6.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伙食补助方面的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6.3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59.9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5.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四)其他支出0.5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2.1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2.18万元,增长100 %。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32.18万元。

本单位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度预算为32.18万元,支出决算为32.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212城乡社区支出年度预算为32.18万元,支出决算为32.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建设六塘镇垃圾中转站相关土地出让补偿及河东大道清扫保洁承包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7.64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38.36万元的98.12%,比上年70.33万元减少32.6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7.43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37.43万元的100%,比上年69.58万元减少32.1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注重公务用车保养,减少车辆的使用及维修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7.43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37.43万元的100%,比上年69.58万元减少32.1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注重公务用车保养,减少车辆的使用及维修。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本单位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7.43万元,平均每辆1.97万元,没有超出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 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93万元的22.58%,比上年0.75万元减少0.5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2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以及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1)2018年部门决算本年收入2650.70万元,同比增加827.73万元,同比增长45.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18.52万元,同比增加806.27万元,同比增长44.49%。

   (2)2018年部门决算本年支出2650.70万元,同比增加800.33万元,同比增长43.25%。其中:基本支出866.37万元,同比增加205.21万元,同比增长31.04%;项目支出1784.33万元,同比增长595.12万元,同比增长50.04%。

    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费支出11.68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1.68万元的100%,比上年9.85万元增加1.83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办公费支出加大;

    会议费支出0.16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16万元的100%,比上年0万元增加0.16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有会议支出,上年无该项支出;

    培训费支出4.01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4.01万元的100%,比上年4.19万元减少0.18万元,减少原因是培训活动减少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7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29.47万元的100%,比2017年减少0.17万元,降低0.57 %。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2.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8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2、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具体内容为:

(1)货物合计采购 54.59万元,具体为多功能一体机0.14万元,打印机0.15万元,监控设备一套0.65万元,办公电脑2.54万元,办公沙发桌椅0.5万元,文件柜0.35,对讲机及中继台10.28万元,投影仪2.46万元,办公制服37.52万元;

(2)工程合计采购 112.20万元,具体为3座环保公厕59.91万元,太平安乐寺公厕改造14.45万元,压缩箱体维修服务37.84万元;

(3)服务合计采购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运输车、洒水车、电动三轮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 1003.3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

共组织对“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项目”等5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3.37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工作实事求是,评价结果公正、客观、合理。通过对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评价,认为该专项资金落实到位,措施有效。项目宣传及实施不断推进,将有效改善当地投资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过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2018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项目等5个项目工作预期目标已经圆满完成,情况优良。                     

组织对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23.8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充分反映了申报资金的特点和实施内容,涵盖投入、产出和效益等方面目标任务,充分体现其规范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所设目标依据充分,目标内容明确、合理,且细化程度较高,年度目标的实现情况较好,总体上达到了预设的年度目标;在预算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做到管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严格执行,管理的总体水平较高。预算绩效目标圆满完成,情况优良。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了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项目的自评工作,预期目标已经圆满完成,情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二是我单位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开展内部绩效管理、定期组织内部检查与自我评估;二是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附件1:柳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