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9-09-04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单位:中国共产党柳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单位负责人(签字):余洪枚

填报人(签字):韦保生

日期:2019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纪委机关与监察委合署办公,合署后的县纪委监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其中监察机构由人大选举产生,接受人大监督。一是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柳州市委、柳州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二是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权。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按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三是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四是履行监督执法职能,实现对国家机关监督的全覆盖,实现对腐败违规行为、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一体化治理。五是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六是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直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基层党委、纪委班子成员及县直机关纪检组长和本委室主任的人选。七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共柳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柳城县监察委员会、中共县委巡察办

行政单位

105

64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柳城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194.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4.28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79.81万元,增长132.1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94.28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79.81万元,增长132.1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79.81万元,增长132.1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较多。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 0.2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194.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93.84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79.47万元,增长132.1%。

1.支出具体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列举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5.4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80.71万元,增长143.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待遇提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73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4.43万元,增长114.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社保基数调高。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0.9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生干部工资福利及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方面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2.95万元,增长188.8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机构改革人数较去年明显增多,医疗补助等经费增加明显。

其他支出 6.7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伙食补助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无此类支出。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0.6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44万元,增长209.52%,主要原因是列支转暂存。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3.8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79.47万元,增长132.1%。其中:基本支出1172.73万元,项目支出21.11万元。

本单位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度预算1193.84万元,支出决算为1193.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985.41万元,支出决算为985.4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案件查办、党风廉政建设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120.73万元,支出决算为120.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80.99万元,支出决算为80.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29其他支出年度预算为6.72万元,支出决算为6.7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伙食补助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2.7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49.0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37.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7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60.7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五)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0万元。

(六)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31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9.31万元的100%,比上年7.42万元增加1.8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上级各部门指导业务较多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68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4.68万元的100%,比上年5.04万元减少0.3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4.68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68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4.68万元的100%,比上年5.04万元减少0.3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本单位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68万元,平均每辆1.17万元,没有超出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63万元, 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4.63万元的100%,比上年2.38万元增加2.2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上级各部门指导业务较多;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5次,人次93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以及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⑴2018年部门决算本年收入1194.49万元,同比增加679.81万元,同比增长131.1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4.28万元,同比增加679.81万元,同比增长132.14%。

⑵2018年部门决算本年支出1193.84万元,同比增加679.47万元,同比增长132.1%。其中:基本支出1172.73万元,同比增加721.89万元,同比增长160.12%;项目支出21.11万元,同比减少42.43万元,同比下降66.78%。

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费支出49.7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49.70万元的100%,比上年7.90万元增加41.80万元,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日常办公费增加明显

会议费支出0.2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20万元的100%,比上年0.09万元增加0.11万元,增加原因是开展了机构改革相关会议

培训费支出47.2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47.20万元的100X%,比上年1.40万元增加45.80万元,增减原因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组织了全县1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到浙江脱产学习业务知识,提升综合素质能力。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93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297.93万元的100%,比2017年增加277.06万元,增长1327.5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较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2、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具体内容为:

(1)货物合计采购60.76万元,具体为办公设备购置55.43万元(办公桌椅8.69万元、保险柜3.7万元、监控设备6.08万元,音响设备2.65万元、电脑打印机23.44万元、空调3.1万元、车辆7.7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33万元;

(2)工程合计采购 0万元;

(3)服务合计采购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8.3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

组织对“查办和审理案件工作”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整体发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为县纪检监察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查办和审理案件工作”项目经我委自评综合分析,评价结果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较为紧张,关于案件查办工作经费保障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保障案件查办项目的正常运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运行质量预算执行进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9-04 09:58    |  作者: 财政局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单位:中国共产党柳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单位负责人(签字):余洪枚

填报人(签字):韦保生

日期:2019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纪委机关与监察委合署办公,合署后的县纪委监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其中监察机构由人大选举产生,接受人大监督。一是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柳州市委、柳州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二是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权。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按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三是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四是履行监督执法职能,实现对国家机关监督的全覆盖,实现对腐败违规行为、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一体化治理。五是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六是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直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基层党委、纪委班子成员及县直机关纪检组长和本委室主任的人选。七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共柳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柳城县监察委员会、中共县委巡察办

行政单位

105

64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柳城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194.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4.28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79.81万元,增长132.1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94.28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79.81万元,增长132.1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79.81万元,增长132.1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较多。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 0.2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194.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93.84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79.47万元,增长132.1%。

1.支出具体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列举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5.4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80.71万元,增长143.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待遇提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73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4.43万元,增长114.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社保基数调高。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0.9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生干部工资福利及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方面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2.95万元,增长188.8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机构改革人数较去年明显增多,医疗补助等经费增加明显。

其他支出 6.7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伙食补助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无此类支出。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0.6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44万元,增长209.52%,主要原因是列支转暂存。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3.8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79.47万元,增长132.1%。其中:基本支出1172.73万元,项目支出21.11万元。

本单位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度预算1193.84万元,支出决算为1193.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985.41万元,支出决算为985.4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案件查办、党风廉政建设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120.73万元,支出决算为120.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80.99万元,支出决算为80.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29其他支出年度预算为6.72万元,支出决算为6.7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伙食补助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2.7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49.0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37.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7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60.7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五)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0万元。

(六)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31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9.31万元的100%,比上年7.42万元增加1.8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上级各部门指导业务较多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68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4.68万元的100%,比上年5.04万元减少0.3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4.68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68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4.68万元的100%,比上年5.04万元减少0.3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本单位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68万元,平均每辆1.17万元,没有超出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63万元, 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4.63万元的100%,比上年2.38万元增加2.2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上级各部门指导业务较多;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5次,人次93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以及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⑴2018年部门决算本年收入1194.49万元,同比增加679.81万元,同比增长131.1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4.28万元,同比增加679.81万元,同比增长132.14%。

⑵2018年部门决算本年支出1193.84万元,同比增加679.47万元,同比增长132.1%。其中:基本支出1172.73万元,同比增加721.89万元,同比增长160.12%;项目支出21.11万元,同比减少42.43万元,同比下降66.78%。

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费支出49.7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49.70万元的100%,比上年7.90万元增加41.80万元,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日常办公费增加明显

会议费支出0.2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20万元的100%,比上年0.09万元增加0.11万元,增加原因是开展了机构改革相关会议

培训费支出47.2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47.20万元的100X%,比上年1.40万元增加45.80万元,增减原因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组织了全县1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到浙江脱产学习业务知识,提升综合素质能力。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93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297.93万元的100%,比2017年增加277.06万元,增长1327.5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较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2、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具体内容为:

(1)货物合计采购60.76万元,具体为办公设备购置55.43万元(办公桌椅8.69万元、保险柜3.7万元、监控设备6.08万元,音响设备2.65万元、电脑打印机23.44万元、空调3.1万元、车辆7.7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33万元;

(2)工程合计采购 0万元;

(3)服务合计采购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8.3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

组织对“查办和审理案件工作”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整体发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为县纪检监察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查办和审理案件工作”项目经我委自评综合分析,评价结果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较为紧张,关于案件查办工作经费保障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保障案件查办项目的正常运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运行质量预算执行进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国共产党柳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