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柳城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9-09-04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单位:广西柳城县公安局

单位负责人:蔡天来

填报人:左富强

           日期:2019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柳城县公安局是柳城县人民政府主管本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部署、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的落实,受县政府委托,起草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为县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组织、领导侦查工作,直接承办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侦破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六)依法管理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的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管理,保障交通安全。

(八)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和保卫组织的建设;指导城乡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管理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看守所、拘役所、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民警的政治理论、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的教育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的干部管理及民警的教育培训,纪律作风建设和公安宣传文化工作,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十二)组织开展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交通管理技术建设。

(十三)对我县的武警内卫、消防部队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四)指导林业部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

(十六)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七)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十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及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城县公安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柳城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0743.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87.93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418.70万元,增长15.2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863.18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463.71万元,增长17.43%,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局办案力度不断增大,为提高办案效率,办案费用大幅增长,在办案费上经费支出有所增长,由于办案需要车辆维修费、业务维护费、劳务费等相关费用相比2017年都大幅增长。全县天网工程全面铺开使用,天网业务使用费。新看守所搬迁投入使用,新看守所的监舍环境得到大力改善,在押人员居住条件良好,社会舆论反映不错搬迁新建看守所。新建大埔派出所的投入使用,费用有所增长。交巡警大队办案区改造。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0万元。

4.其他收入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7年度决算数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855.7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8838.4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8838.48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67.37万元,增长4.36%。

1.支出具体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列举如下:

公共安全支出7718.4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356.63万元,增长16.0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办公办案业务开支有所增长,以及新采购办案车辆等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46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1.7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为全局民警、职工、退休人员等交纳的社会保障缴费。

其他支出31.85万元:主要用于拘押场所后勤服务人员补贴及监舍维护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356.63万元,增长21.13%,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增加、各类津补贴,案件数增加等原因造成。

2.结余分配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6年度决算数0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1905.2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主要原因是拘押收教场所管理结余资金1862.88元,主要原因是新看守所迁建工程款850万元已支付给建设方,建设方未能及时开具发票给我局列支。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38.4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69.26万元,增长4.36%。其中:基本支出7655.96万元,项目支出 1182.52万元。

本单位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度预算为 8838.48万元,支出决算为 8838.4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204代码公共安全支出年度预算为7718.44万元,支出决算为7718.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发放工资福利及办公办案等开支。

208代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4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我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10代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1.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为全局民警、职工、退休人员等交纳的社会保障缴费。

229代码其他支出31.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拘押场所后勤服务人员补贴及监舍维护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55.9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438.5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临时聘请人员、巡防队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75.5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全局办公办案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2.6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押人员医疗,食堂等开支及群众提供线索破案奖励等开支。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19.3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及办案专用设备开支。

(五)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 %。

(六)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00.54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219.27万元的8.54%,比上年169.11万元增加31.4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经批准2018年新增九架办案执法用车及办案加油维修车辆等开支有所增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与上年同期一样。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7.08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208.23万元的94.65%,比上年112万元增加8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办案车辆开支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96.23万元,购置公务用车10辆,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96.23万元的100%,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办案车辆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0.85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12万元的90.04%,比上年112万元减少11.1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辖区外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公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本单位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00.85万元,平均每辆1.9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47万元, 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1.04万元的31.43%,比上年3.67万元减少0.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2次,人次495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以及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⑴2018年部门决算本年收入9887.93万元,同比增加1418.70万元,同比增长15.2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63.18万元,同比增加1463.71万元,同比增长17.43%。

⑵2018年部门决算本年支出8838.48万元,同比增加767.37万元,同比增长4.36%。其中:基本支出7655.96万元,同比增加1768.51万元,同比增长30.04%;项目支出1182.52万元,同比减少1399.26万元,同比下降54.20%。

     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费支出59.51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59.51万元的100%,比上年53.93万元增加5.58万元。

会议费支出0.33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33万元的100%,比上年0.59万元减少0.26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培训费支出8.89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8.89万元的100%,比上年24.98万元减少16.09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5.51万元, 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875.51万元的100%,比2017年减少301.13万元,降低25.59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因我局继续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也大幅度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2、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具体内容为:

(1)货物合计采购 119.3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8.3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61.03万元。

   (2)工程合计采购 0万元。

   (3)服务合计采购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4个项目,共涉及资金 1871.6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拘押收教场所等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1.63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对5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1.6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结果理想,达到预期目标。没有发现主要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以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评价为重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部门单位财政预算支出整体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柳城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9-04 09:56    |  作者: 财政局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单位:广西柳城县公安局

单位负责人:蔡天来

填报人:左富强

           日期:2019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柳城县公安局是柳城县人民政府主管本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部署、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的落实,受县政府委托,起草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为县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组织、领导侦查工作,直接承办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侦破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六)依法管理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的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管理,保障交通安全。

(八)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和保卫组织的建设;指导城乡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管理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看守所、拘役所、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民警的政治理论、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的教育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的干部管理及民警的教育培训,纪律作风建设和公安宣传文化工作,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十二)组织开展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交通管理技术建设。

(十三)对我县的武警内卫、消防部队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四)指导林业部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

(十六)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七)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十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及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城县公安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柳城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0743.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87.93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418.70万元,增长15.2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863.18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463.71万元,增长17.43%,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局办案力度不断增大,为提高办案效率,办案费用大幅增长,在办案费上经费支出有所增长,由于办案需要车辆维修费、业务维护费、劳务费等相关费用相比2017年都大幅增长。全县天网工程全面铺开使用,天网业务使用费。新看守所搬迁投入使用,新看守所的监舍环境得到大力改善,在押人员居住条件良好,社会舆论反映不错搬迁新建看守所。新建大埔派出所的投入使用,费用有所增长。交巡警大队办案区改造。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0万元。

4.其他收入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7年度决算数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855.7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8838.4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8838.48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67.37万元,增长4.36%。

1.支出具体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列举如下:

公共安全支出7718.4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356.63万元,增长16.0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办公办案业务开支有所增长,以及新采购办案车辆等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46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1.7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为全局民警、职工、退休人员等交纳的社会保障缴费。

其他支出31.85万元:主要用于拘押场所后勤服务人员补贴及监舍维护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356.63万元,增长21.13%,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增加、各类津补贴,案件数增加等原因造成。

2.结余分配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6年度决算数0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1905.2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主要原因是拘押收教场所管理结余资金1862.88元,主要原因是新看守所迁建工程款850万元已支付给建设方,建设方未能及时开具发票给我局列支。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38.4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69.26万元,增长4.36%。其中:基本支出7655.96万元,项目支出 1182.52万元。

本单位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度预算为 8838.48万元,支出决算为 8838.4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204代码公共安全支出年度预算为7718.44万元,支出决算为7718.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发放工资福利及办公办案等开支。

208代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4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我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10代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1.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为全局民警、职工、退休人员等交纳的社会保障缴费。

229代码其他支出31.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拘押场所后勤服务人员补贴及监舍维护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55.9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438.5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临时聘请人员、巡防队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75.5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全局办公办案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2.6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押人员医疗,食堂等开支及群众提供线索破案奖励等开支。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19.3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及办案专用设备开支。

(五)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 %。

(六)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00.54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219.27万元的8.54%,比上年169.11万元增加31.4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经批准2018年新增九架办案执法用车及办案加油维修车辆等开支有所增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与上年同期一样。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7.08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208.23万元的94.65%,比上年112万元增加8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办案车辆开支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96.23万元,购置公务用车10辆,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96.23万元的100%,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办案车辆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0.85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12万元的90.04%,比上年112万元减少11.1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辖区外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公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本单位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00.85万元,平均每辆1.9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47万元, 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1.04万元的31.43%,比上年3.67万元减少0.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2次,人次495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以及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⑴2018年部门决算本年收入9887.93万元,同比增加1418.70万元,同比增长15.2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63.18万元,同比增加1463.71万元,同比增长17.43%。

⑵2018年部门决算本年支出8838.48万元,同比增加767.37万元,同比增长4.36%。其中:基本支出7655.96万元,同比增加1768.51万元,同比增长30.04%;项目支出1182.52万元,同比减少1399.26万元,同比下降54.20%。

     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费支出59.51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59.51万元的100%,比上年53.93万元增加5.58万元。

会议费支出0.33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33万元的100%,比上年0.59万元减少0.26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培训费支出8.89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8.89万元的100%,比上年24.98万元减少16.09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5.51万元, 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875.51万元的100%,比2017年减少301.13万元,降低25.59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因我局继续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也大幅度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2、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具体内容为:

(1)货物合计采购 119.3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8.3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61.03万元。

   (2)工程合计采购 0万元。

   (3)服务合计采购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4个项目,共涉及资金 1871.6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拘押收教场所等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1.63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对5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1.6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结果理想,达到预期目标。没有发现主要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以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评价为重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部门单位财政预算支出整体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