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柳城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8-08-31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位:广西柳城县林业局

 单位负责人(签字): 覃贵双

 填  报   人(签字): 何蓉

       期:2018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当好县人民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在规划设计、种苗提供、技术指导、检查监督、信息引导等方面做好服务,保证造林绿化成效。

(2)贯彻执行《森林法》以及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等林业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有关林业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3)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森林经营和林业基地建设;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协调和管理山区综合开发;指导自然保护区、林场、苗圃、乡(镇)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技术业务管理。

(4)指导全县森林分类经营;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荒山、荒地、荒沟、荒滩)资源工作。

(5)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及经营管理工作;依法核发木材运输证和林产品经营加工许可证;指导和监督林木、竹(柴、炭)材的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和凭证经营加工及其他林产品的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占用林地的初审;调查和处理山林纠纷;管理森林资源的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负责森林资源的评估。

(6)管理全县农村能源工作;做好全县的农村沼气池建设工作,抓好沼气的综合利用和“生态村”、“生态家园”的样板试点示范工作,为农民增收节支,改善农村生活、生态环境。

(7)管理全县的林区治安工作,依法查处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林业生产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的林业行政执法和处罚工作。

(8)负责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搞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木材、种苗、花卉的检疫工作;依法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珍稀树种。

(9)抓好林业科学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和应用,充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发挥林业“三大效益”,为我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10)制订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和协调重大林业科研项目、技术开发推广项目的实施和成果管理;组织林业科学技术交流活动。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区、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 1 个;事业单位 4个。

 

 

 

 

 

 

 

林业局属行政事业单位,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全局职工共114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3人,事业在职人员101人。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4241.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800.4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520.12万元,下降18.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00.4万元,为柳城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520.12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农林水事务收入的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 1441.0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71.8万元,下降5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完成率高。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 4241.4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3126.84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5.28万元,增长2%。

1.支出具体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列举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9.03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47.71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3.7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5.82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缴费基数增大。

(3)节能环保支出31.39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项目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5.64万元,减少33%,主要原因是退耕面积的减少。

(4)农林水支出 2828.23万,主要用于各涉农项目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86.97万元,增加3%,主要原因是涉农项目完成率高。

(5)住房保障支出 54.47万,主要用于2017年发放退休人员购房补贴以及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5.94万元,增加90%,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增大。

2.结余分配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1114.6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326.44万元,支出增长22%,主要原因是项目完成率高。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6.84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5.28万元,增长2%。其中:基本支出 783.01万元,项目支出 2343.83万元。

本单位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度预算589.73万元,支出决算为3126.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3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完善退耕还林补助支出。

2. 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用于农村能源大中型沼气工程款150万元;太阳能路灯建设19.50万元。

3. 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建设和林业贴息贷款资金。

4.2130205森林培育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2.3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村屯绿化项目。

5. 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防火经费及森林资源规划调整编制费。

6.2130208森林资源监测年度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森林资源数据购建经费。

7.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全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及管护工作支出。

8.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年度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林业执法经费。

9.2130221林业产业化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林业扶贫资金。

10.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7.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凉水山林区资产印花税104.97万元,61万元用于森林资源信息数据购建,241.37万元用于其他项目资金。

11. 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年度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资金。

12.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

13.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

14.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度预算为51.49万元,支出决算为51.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15.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年度预算为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16.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度预算为8.4万元,支出决算为8.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17.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费用支出。

18. 2130201  行政运行支出年度预算为191.35万元,支出决算为266.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以及办公经费等支出。

19. 213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办公经费等支出。

20. 2130204  林业事业机构支出年度预算为131.16万元,支出决算为227.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以及办公经费等支出。

2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度预算为30.64万元,支出决算为30.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用支出。

22. 2210203  购房补贴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购房补贴缴费用支出。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3.0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93.8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0.2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8.8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 %。(五)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 %。(简要说明预决算差异)

(六)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 %。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86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8.86万元的100%,比上年8.59万元增加0.2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车辆太过老旧,维修费用越来越多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12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7.12万元的100%,比上年14.82万元减少7.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12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7.12万元的100%,比上年14.82万元减少7.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2017年本单位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12万元,平均每辆 0.42万元,没有超出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74万元, 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74万元的100%,比上年1.47万元增加0.2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工作任务多;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5次,人次50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 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07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59.07万元的100%,比2016年减少26.01万元,降低44 %。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费支出2.5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2.5万元的100%,比上年15.91万元减少13.41万元,减少原因是提倡节能;

会议费支出0.26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26万元的100%,比上年2.19万元减少1.93万元,减少原因是会议次数减少;

  培训费支出0.38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38万元的100%,比上年12.87万元减少12.49万元,减少原因培训次数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9.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7.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2、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具体内容为:

(1)货物合计采购 31.54万元,具体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采购支出31.54万元;

(2)工程合计采购 567.52万元,具体为我县村屯绿化项目采购支出567.52万元;

(3)服务合计采购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046.2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8 %。

共组织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6.2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7年柳城县已兑现自治级以上公益林面积71.49万亩,拨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1046.21万元,完成上级1063.96万元任务的 98%,达到优秀水平。全面提高我县森林覆盖率,对涵养水源,保护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公益林的区划界定没有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现有部分群众不愿签订管护合同,有部分乡镇,部队的用地、工矿用地也列入公益林范围涉及的面积。

二是有极少部分的公益林遭到破坏,以至于验收不合格,资金不能下拨。

三是基层林业技术人员老化,对电脑、对制图软件操作不懂不会或不熟悉,在制作管护合同附图不懂不会、合同附件材料收集工作量大等困难,影响工作进度。要培训他们难度非常大。

四是生态公益林管护和森林生态补偿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及难度较大的工作,尤其我县按2009年林改政策落实公益林的分配方案,有的公益林无法勘界分割,没有均山到户,有的公益林仍属于集体,均利到户的工作尤为艰难。乡镇反馈开展的工作情况是:管护合同签到村、屯,但均利到户的村屯,账户的收集核对、农户签名的手续难收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上级林业部门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对矛盾相当尖锐、突出的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地点给予适当调整或给政策予以采伐。建议自治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其评分标准在设置时对有矛盾纠纷及不愿签订合同的公益林面积减除。;二是加强补偿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为使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让群众真正得实惠。县乡财政部门、林业部门、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补偿基金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补偿基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三是各村、屯的补偿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要纳入村、屯财务管理,实行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各乡镇要成立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监督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所、林业站、经管站负责人和乡镇政府各挂村工作组组长为成员,下设日常工作办公室,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乡镇林业站站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负责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监管使用发放和资料归档等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柳城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8-31 00:00    |  作者: 财政局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位:广西柳城县林业局

 单位负责人(签字): 覃贵双

 填  报   人(签字): 何蓉

       期:2018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当好县人民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在规划设计、种苗提供、技术指导、检查监督、信息引导等方面做好服务,保证造林绿化成效。

(2)贯彻执行《森林法》以及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等林业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有关林业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3)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森林经营和林业基地建设;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协调和管理山区综合开发;指导自然保护区、林场、苗圃、乡(镇)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技术业务管理。

(4)指导全县森林分类经营;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荒山、荒地、荒沟、荒滩)资源工作。

(5)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及经营管理工作;依法核发木材运输证和林产品经营加工许可证;指导和监督林木、竹(柴、炭)材的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和凭证经营加工及其他林产品的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占用林地的初审;调查和处理山林纠纷;管理森林资源的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负责森林资源的评估。

(6)管理全县农村能源工作;做好全县的农村沼气池建设工作,抓好沼气的综合利用和“生态村”、“生态家园”的样板试点示范工作,为农民增收节支,改善农村生活、生态环境。

(7)管理全县的林区治安工作,依法查处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林业生产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的林业行政执法和处罚工作。

(8)负责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搞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木材、种苗、花卉的检疫工作;依法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珍稀树种。

(9)抓好林业科学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和应用,充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发挥林业“三大效益”,为我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10)制订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和协调重大林业科研项目、技术开发推广项目的实施和成果管理;组织林业科学技术交流活动。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区、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 1 个;事业单位 4个。

 

 

 

 

 

 

 

林业局属行政事业单位,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全局职工共114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3人,事业在职人员101人。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4241.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800.4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520.12万元,下降18.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00.4万元,为柳城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520.12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农林水事务收入的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 1441.0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71.8万元,下降5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完成率高。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 4241.4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3126.84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5.28万元,增长2%。

1.支出具体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列举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9.03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47.71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3.7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5.82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缴费基数增大。

(3)节能环保支出31.39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项目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5.64万元,减少33%,主要原因是退耕面积的减少。

(4)农林水支出 2828.23万,主要用于各涉农项目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86.97万元,增加3%,主要原因是涉农项目完成率高。

(5)住房保障支出 54.47万,主要用于2017年发放退休人员购房补贴以及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5.94万元,增加90%,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增大。

2.结余分配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1114.6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326.44万元,支出增长22%,主要原因是项目完成率高。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6.84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5.28万元,增长2%。其中:基本支出 783.01万元,项目支出 2343.83万元。

本单位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度预算589.73万元,支出决算为3126.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3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完善退耕还林补助支出。

2. 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用于农村能源大中型沼气工程款150万元;太阳能路灯建设19.50万元。

3. 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建设和林业贴息贷款资金。

4.2130205森林培育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2.3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村屯绿化项目。

5. 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防火经费及森林资源规划调整编制费。

6.2130208森林资源监测年度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森林资源数据购建经费。

7.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全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及管护工作支出。

8.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年度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林业执法经费。

9.2130221林业产业化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林业扶贫资金。

10.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7.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凉水山林区资产印花税104.97万元,61万元用于森林资源信息数据购建,241.37万元用于其他项目资金。

11. 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年度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资金。

12.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

13.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

14.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度预算为51.49万元,支出决算为51.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15.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年度预算为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16.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度预算为8.4万元,支出决算为8.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17.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费用支出。

18. 2130201  行政运行支出年度预算为191.35万元,支出决算为266.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以及办公经费等支出。

19. 213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办公经费等支出。

20. 2130204  林业事业机构支出年度预算为131.16万元,支出决算为227.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以及办公经费等支出。

2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度预算为30.64万元,支出决算为30.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用支出。

22. 2210203  购房补贴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购房补贴缴费用支出。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3.0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93.8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0.2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8.8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 %。(五)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 %。(简要说明预决算差异)

(六)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 %。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86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8.86万元的100%,比上年8.59万元增加0.2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车辆太过老旧,维修费用越来越多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12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7.12万元的100%,比上年14.82万元减少7.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12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7.12万元的100%,比上年14.82万元减少7.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2017年本单位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12万元,平均每辆 0.42万元,没有超出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74万元, 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74万元的100%,比上年1.47万元增加0.2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工作任务多;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5次,人次50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 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07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59.07万元的100%,比2016年减少26.01万元,降低44 %。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费支出2.5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2.5万元的100%,比上年15.91万元减少13.41万元,减少原因是提倡节能;

会议费支出0.26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26万元的100%,比上年2.19万元减少1.93万元,减少原因是会议次数减少;

  培训费支出0.38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38万元的100%,比上年12.87万元减少12.49万元,减少原因培训次数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9.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7.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2、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具体内容为:

(1)货物合计采购 31.54万元,具体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采购支出31.54万元;

(2)工程合计采购 567.52万元,具体为我县村屯绿化项目采购支出567.52万元;

(3)服务合计采购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046.2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8 %。

共组织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6.2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7年柳城县已兑现自治级以上公益林面积71.49万亩,拨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1046.21万元,完成上级1063.96万元任务的 98%,达到优秀水平。全面提高我县森林覆盖率,对涵养水源,保护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公益林的区划界定没有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现有部分群众不愿签订管护合同,有部分乡镇,部队的用地、工矿用地也列入公益林范围涉及的面积。

二是有极少部分的公益林遭到破坏,以至于验收不合格,资金不能下拨。

三是基层林业技术人员老化,对电脑、对制图软件操作不懂不会或不熟悉,在制作管护合同附图不懂不会、合同附件材料收集工作量大等困难,影响工作进度。要培训他们难度非常大。

四是生态公益林管护和森林生态补偿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及难度较大的工作,尤其我县按2009年林改政策落实公益林的分配方案,有的公益林无法勘界分割,没有均山到户,有的公益林仍属于集体,均利到户的工作尤为艰难。乡镇反馈开展的工作情况是:管护合同签到村、屯,但均利到户的村屯,账户的收集核对、农户签名的手续难收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上级林业部门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对矛盾相当尖锐、突出的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地点给予适当调整或给政策予以采伐。建议自治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其评分标准在设置时对有矛盾纠纷及不愿签订合同的公益林面积减除。;二是加强补偿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为使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让群众真正得实惠。县乡财政部门、林业部门、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补偿基金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补偿基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三是各村、屯的补偿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要纳入村、屯财务管理,实行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各乡镇要成立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监督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所、林业站、经管站负责人和乡镇政府各挂村工作组组长为成员,下设日常工作办公室,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乡镇林业站站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负责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监管使用发放和资料归档等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