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择优引入印章刻制机构进驻柳城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告
关于择优引入印章刻制机构进驻柳城县政务
服务中心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度,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更好地为企业及群众提供优质、简便、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柳城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拟公开择优引入专业印章刻制机构进驻柳城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对外提供专业刻章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进驻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
(二)取得柳城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开具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刻制公章、私章)且机构已在柳城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进行备案;
(三)进驻机构、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信用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无偷税漏税、诈骗、招摇撞骗、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记录;
(四)符合公安机关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资质条件;
(五)进驻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及服务能力;
(六)承诺在2小时内(从业务受理之时起计算至印章送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服务窗口之时止)保质保量完成刻章服务事项,并严格遵守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
(七)承诺所有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不得高于相同项目的市场价,并报送价目表;
(八)申请人具有相关配套的设备(电脑、刻章机械等)。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2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日期:2024年2月29日17时00分。
(二)报名地点:柳城县城东大厦主楼三楼柳城县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联系人:黄梅玲,联系电话:7613566。
(三)提交资料要求:
1.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从业资质文书、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刻制公章、私章);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
3.申请人承诺近三年来未受过行政部门处罚的承诺函和企业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网www.gsxt.gov.cn下载打印,加盖公章)。
4.公章报价单(新注册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所需刻制的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共4枚印章,材料为有机玻璃光敏质)。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机构公章,将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机构名称。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资料造假或在经营过程中无法按照申请书承诺执行的情况,政务服务中心有权撤销其进驻资格,并依照综合评分顺位递补有资质的机构进驻。
(二)参加本次报名的印章刻制机构若之前在政务服务中心存在恶意竞争、招揽生意、影响中心工作秩序等现象的,一经中心核实,直接取消参加资格。
(三)印章刻制机构进驻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后,必须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提供服务,服从预约服务安排,故意不服从管理的,或在一个月内有超过3宗经查实属于刻章经营者自身原因的投诉行为的(“好差评”满意度评价中存在不满意3次以上的),政务服务中心会将其清退出办事大厅,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四)在服务期内,如印章刻制机构要求退出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终止服务的,需提前书面告知,并待政务服务中心重新引入其他印章刻制机构进驻后方可退出。
(五)服务期满,印章刻制机构的设备设施应于服务时间终止即日搬离政务服务中心,若因政策变化及上级文件要求,该进驻服务事项需终止的,政务服务中心将提前一个月通知印章刻制机构,印章刻制机构需在规定期限内搬离政务服务中心,并搬走设备设施,逾期未搬走设备设施的,视为放弃该设备设施,政务服务中心有权处置,无故不搬走设备设施的列入永久黑名单。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柳城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附件:1.入驻柳城县政务服务中心申请表
2.承诺书
柳城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