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计划
柳城环发〔2023〕5 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柳城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3-05-24

柳 州 市 柳 城

生态环境局文件

柳城环发〔2023〕5 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

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更好地推进本局2023年重点工作,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将《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计划》印发。请各分管领导,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3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两会精神,以及全国和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扎实做好2023年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市委第十三届七次全体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县《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结合柳城县实际,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努力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绿色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积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纵深推进党的建设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柳州提供坚强组织和队伍保障。

(一)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忘初心、艰苦奋斗,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和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贯彻走深走实。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深化政治监督,认真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切实抓好柳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着力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五基三化”提升年为抓手,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强化“亮身份、严执法、强服务”党建品牌建设,结合环境执法、企业帮扶、秸秆禁烧、生态文明宣传等生态环保业务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党旗领航”行动,引导党员深入执法、信访、乡村振兴等一线工作奋发作为、履职尽责,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推进清廉环保建设,持续整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清廉环保建设专项整治及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专项整治,把解决问题作为突破口和落脚点,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加强节日期间纪律教育,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深化“清廉环保·生态惠民”廉政文化品牌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不断拓展治理深度和广度,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印发实施《柳城县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分解任务目标,明确责任部门、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认真开展冬春季、夏季、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深入推进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推进VOCs排查整治和简易低效治理设施改造。加强工业排放监管,严守达标排放底线。认真谋划和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并推动相应的工业治理项目落地实施。完善秸秆禁烧和秸秆有序处置工作机制,重点抓好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火点处置,组织实施非应急期间秸秆有序处置。组织开展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牵头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合力落实好各项应急应对措施。配合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整治联合执法行动。

(二)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印发实施《柳城县2023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分解任务目标,明确责任部门、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有序推进异常排污口的集中整治。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东泉河等重点支流水环境问题研究,协助进行整治项目包装。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治理,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推进“千吨万人”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三)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印发实施《柳城县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认真谋划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预储备项目工作,持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建设。配合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作;开展污染地块现场检查,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柳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指导和督促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着力开展涉镉企业排查,严格管控涉镉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防止耕地污染。开展柳城县年度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以及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督促加强16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行管护。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5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统筹组织乡镇开展村屯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现场排查;开展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市级农村环境整治预储备项目谋划及申报工作。

四、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源头管控,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紧盯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营造安全稳定的生态环境。

(一)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中央、自治区及柳州市领导指示批示件办理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完善落实领导包干工作机制,强化现场检查、督促指导、跟踪问效,压实整改责任。对外公开柳城县督察整改情况及各项整改措施具体进展情况。有序推进完成3个需年内完成整改的整改措施和13个需长期坚持整改的年度整改措施。全面开展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避免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问题反弹。早谋划、早排查、早整改、早落实,扎实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及时梳理和预判问题,全力配合督察组做好各项督察工作。签订2023年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组织落实好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工作任务。

(二)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精准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联合开展医疗机构环境执法检查。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修订《柳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组织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加强环境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全年不发生负有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三)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力度。通过采取线上辅导及线下培训等多种有效措施推进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企业自行监测平台、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进度,确保完成率达100%。开展正面清单差异化执法工作;运用污染源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航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对标生态环境目标任务,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环境问题整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管、认真开展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VOC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正面清单差异化执法工作;运用污染源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航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印发实施《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方案》,联合开展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划定常态化整治试点。组织开展柳城县矿山专项排查。深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制定实施《柳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深入推进柳城县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帮扶。

(四)严格固体废物、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开展柳城县辖区危险废物管理评估工作,制定实施《2023年柳城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对照指标评估体系,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各项要求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自评估工作;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处置、利用的行为;开展多层次的危险废物管理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积极配合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做好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加强核与辐射安全事中事后监管。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开展涉辐射类项目环评报告文件和“三同时”竣工验收报告编制质量抽查,开展重点项目监督性监测工作,推进输变电、通信基站等电磁辐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核与辐射科普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持续营造良好的核安全文化。

五、不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扩展生态文明领域创新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有效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统筹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体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柳城县申报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持续完善各项指标材料,力争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组织各乡镇、华侨管理区申报第二批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村和广西生态文化旅游镇村评选工作,促进镇村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二)深化生态环境体制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好上级下达的年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组织召开专项小组工作会议,推进已出台改革方案、各项规划等落地见效。继续落实“双证”执法,夯实“局队站”合一基础;加强业务培训联动,提高执法人员“双证”持证率,不断巩固提升执法人员现场监测采样职业技能,进一步加强执法监测业务融合,为深入推进“局队站合一”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量化考核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岗位实训和专业化团队建设,培养铁军人才。持续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的竞赛准备工作。推进落实生态环境统计工作。

(三)不断扩展生态环境领域创新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入推进柳城县首个入选EOD项目(即柳城县保大河、杨柳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及产业综合开发EOD项目,建设期2年)建设实施工作。积极推动以环境治理为导向的金融支持项目(EOD)的申报和实施。梳理中央生态环境资金EOD预储备项目清单,跟进入库EOD项目实施,实现生态环境治理和产业经济发展“双增长”。

(四)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依托“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和其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着力宣传报道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打造环保铁军”“送法入企”“为民办实事”等系列宣传内容。积极统筹创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发展壮大生态环境领域志愿服务力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生态文明宣传形式。做好舆情管控与分析研判,加强舆论引导和信息公开,坚守宣传舆论阵地。

附件: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细化清单

柳城环发〔2023〕5 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柳城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3-05-24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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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文件

柳城环发〔2023〕5 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

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更好地推进本局2023年重点工作,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将《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计划》印发。请各分管领导,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3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两会精神,以及全国和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扎实做好2023年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市委第十三届七次全体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县《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结合柳城县实际,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努力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绿色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积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纵深推进党的建设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柳州提供坚强组织和队伍保障。

(一)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忘初心、艰苦奋斗,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和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贯彻走深走实。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深化政治监督,认真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切实抓好柳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着力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五基三化”提升年为抓手,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强化“亮身份、严执法、强服务”党建品牌建设,结合环境执法、企业帮扶、秸秆禁烧、生态文明宣传等生态环保业务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党旗领航”行动,引导党员深入执法、信访、乡村振兴等一线工作奋发作为、履职尽责,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推进清廉环保建设,持续整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清廉环保建设专项整治及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专项整治,把解决问题作为突破口和落脚点,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加强节日期间纪律教育,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深化“清廉环保·生态惠民”廉政文化品牌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不断拓展治理深度和广度,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印发实施《柳城县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分解任务目标,明确责任部门、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认真开展冬春季、夏季、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深入推进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推进VOCs排查整治和简易低效治理设施改造。加强工业排放监管,严守达标排放底线。认真谋划和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并推动相应的工业治理项目落地实施。完善秸秆禁烧和秸秆有序处置工作机制,重点抓好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火点处置,组织实施非应急期间秸秆有序处置。组织开展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牵头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合力落实好各项应急应对措施。配合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整治联合执法行动。

(二)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印发实施《柳城县2023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分解任务目标,明确责任部门、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有序推进异常排污口的集中整治。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东泉河等重点支流水环境问题研究,协助进行整治项目包装。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治理,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推进“千吨万人”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三)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印发实施《柳城县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认真谋划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预储备项目工作,持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建设。配合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作;开展污染地块现场检查,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柳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指导和督促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着力开展涉镉企业排查,严格管控涉镉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防止耕地污染。开展柳城县年度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以及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督促加强16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行管护。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5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统筹组织乡镇开展村屯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现场排查;开展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市级农村环境整治预储备项目谋划及申报工作。

四、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源头管控,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紧盯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营造安全稳定的生态环境。

(一)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中央、自治区及柳州市领导指示批示件办理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完善落实领导包干工作机制,强化现场检查、督促指导、跟踪问效,压实整改责任。对外公开柳城县督察整改情况及各项整改措施具体进展情况。有序推进完成3个需年内完成整改的整改措施和13个需长期坚持整改的年度整改措施。全面开展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避免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问题反弹。早谋划、早排查、早整改、早落实,扎实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及时梳理和预判问题,全力配合督察组做好各项督察工作。签订2023年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组织落实好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工作任务。

(二)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精准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联合开展医疗机构环境执法检查。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修订《柳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组织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加强环境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全年不发生负有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三)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力度。通过采取线上辅导及线下培训等多种有效措施推进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企业自行监测平台、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进度,确保完成率达100%。开展正面清单差异化执法工作;运用污染源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航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对标生态环境目标任务,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环境问题整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管、认真开展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VOC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正面清单差异化执法工作;运用污染源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航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印发实施《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方案》,联合开展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划定常态化整治试点。组织开展柳城县矿山专项排查。深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制定实施《柳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深入推进柳城县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帮扶。

(四)严格固体废物、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开展柳城县辖区危险废物管理评估工作,制定实施《2023年柳城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对照指标评估体系,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各项要求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自评估工作;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处置、利用的行为;开展多层次的危险废物管理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积极配合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做好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加强核与辐射安全事中事后监管。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开展涉辐射类项目环评报告文件和“三同时”竣工验收报告编制质量抽查,开展重点项目监督性监测工作,推进输变电、通信基站等电磁辐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核与辐射科普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持续营造良好的核安全文化。

五、不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扩展生态文明领域创新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有效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统筹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体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柳城县申报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持续完善各项指标材料,力争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组织各乡镇、华侨管理区申报第二批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村和广西生态文化旅游镇村评选工作,促进镇村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二)深化生态环境体制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好上级下达的年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组织召开专项小组工作会议,推进已出台改革方案、各项规划等落地见效。继续落实“双证”执法,夯实“局队站”合一基础;加强业务培训联动,提高执法人员“双证”持证率,不断巩固提升执法人员现场监测采样职业技能,进一步加强执法监测业务融合,为深入推进“局队站合一”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量化考核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岗位实训和专业化团队建设,培养铁军人才。持续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的竞赛准备工作。推进落实生态环境统计工作。

(三)不断扩展生态环境领域创新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入推进柳城县首个入选EOD项目(即柳城县保大河、杨柳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及产业综合开发EOD项目,建设期2年)建设实施工作。积极推动以环境治理为导向的金融支持项目(EOD)的申报和实施。梳理中央生态环境资金EOD预储备项目清单,跟进入库EOD项目实施,实现生态环境治理和产业经济发展“双增长”。

(四)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依托“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和其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着力宣传报道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打造环保铁军”“送法入企”“为民办实事”等系列宣传内容。积极统筹创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发展壮大生态环境领域志愿服务力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生态文明宣传形式。做好舆情管控与分析研判,加强舆论引导和信息公开,坚守宣传舆论阵地。

附件: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细化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