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计划
柳城环发〔2025〕3 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柳城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5-05-27


关于印发《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5年

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更好地推进本局2025年重点工作,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将《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5年工作计划》印发。请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组织实施,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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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是全面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目标任务、深入推进美丽广西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全面收官、谋划“十五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确保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扎实做好2025年生态环境工作。现结实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更加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更深层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加有效防控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更大力度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努力实现“十四五”目标任务圆满收官,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全面完成上级考核指标任务,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柳州实践提供更加坚实的柳城生态环境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在政治建设方面,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7·29”重要指示精神与“7·9”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常态化推进落实,并作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关键内容。持续擦亮“亮身份、严执法、强服务”党建品牌,通过党建联建赋能,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引领作用,为柳城生态环境、营商环境改善及建设项目提速提供保障。党组织书记围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走好第一方阵”讲党课,促进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在理论武装上,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加强意识形态形势分析研判,做好稿件审核、党员网络行为规范及职工思想工作。在夯实基础工作中,开展“五基三化”巩固年行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员发展,做好党费收缴和模范机关创建。实施党员素质能力提升工程,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健全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在作风纪律建设上,组织学习作风建设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健全风腐同查同治机制,开展“作风整顿年”活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和“八小时外”监督。开展清廉机关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强对重点人群和岗位的监督。同时,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党支部书记每月召开支委会研究党建,推动班子成员落实分管领域党建责任,选优配强党务工作力量,提升党务干部专业能力,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推动党建与生态环保业务深度融合。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印发《柳城县202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系统推进水资源保障、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继续推进柳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凤山糖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助力柳州水质排名全国第一。按照上级关于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推进辖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完成2024年度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深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防止返黑返臭。

(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印发《柳城县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聚焦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督促柳城鸿盛锌品有限责任公司加快推进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全面完成锅炉淘汰和整治工作,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配合加强机动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全面加强城市扬尘、餐饮油烟等面源管控。组织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配合修订《柳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

(四)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印发《柳城县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计划》。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做好柳城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成效评估以及对污染源清单实施相应管控措施。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督促完成年度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强化土壤污染风险控制和污染源头防控,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深入推进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项目验收与监督管理,配合开展重点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持续跟进谋划无主地块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资金申报,实施地块风险管控工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级下达年度3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调查,做好村民群众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宣传引导,组织各乡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

(五)全力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贯彻落实眭国华副主席关于督察整改的指示及自治区、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按照《柳城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柳城县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工作要求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其中,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柳城县11个问题中2025年需完成的4个问题的整改工作;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2025年需完成的12个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以及2024年尚未完成销号工作的问题10、问题32的销号工作。对照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梳理的《全区潜在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全面梳理、系统整治我县存在的生态环境隐患问题。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相关工作。

(六)扎实筑牢生态安全底线。通过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确保信访办结率100%与污染问题快速处置;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融合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严打污染违法行为;聚焦污染防治攻坚、“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行动,落实“三阶段”涉重金属整治,构建“排查—整改—销号”闭环体系,推动生态环境监管精准化、长效化,全力守牢生态安全底线。

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加强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管理涉重金属行业,督促企业拟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统筹开展本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完成各级各类信访件的受理、转办、调查处理、答复等工作;全流程闭环管理各级信访件,落实环境应急值班值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确保政府热线办结率100%;拓宽投诉渠道,强化污染问题快速响应处置。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贯彻落实18项执法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健全执法监管机制,加强对现场执法规范性、执法案卷质量、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着装规范等方面的管理。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站位,培养敢于碰硬的职业素养,强化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区市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特别是一线人员的履职能力。强化环境执法大练兵,提升执法能力,锤炼执法铁军。加强和规范环境监管移动执法系统使用和管理,强化移动执法系统在环境执法中的应用,将企业电量管控、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和预警信息深刻切入日常执法监管工作中,建立执法人员、排污企业、技术支持等三方联动的监管体系。加大无人机的应用,进一步拓展日常执法检查手段。

加大执法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一是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执法。 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机制炭行业、VOC与木材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强化污染天气预警期执法。推进危废、化工、砖瓦行业检查,整治“双高”可视范围违法采矿;开展入河排污口、畜禽养殖、机制砂行业排查,严打水源地保护区违法行为。加强涉镉、涉铊等重金属企业监管,严查非法排放、倾倒等行为。二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网格化管理与“双随机”融合,将日常检查、专项任务纳入监管,按比例完成年度抽查任务。全面将排污许可执法纳入“双随机”,推行清单式检查,建立“发现—整改—销号”闭环机制。三是非道路移动机械与油气回收监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督促未备案机械登记;强化加油站、储油库等油气回收自查与台账管理,推进自行监测规范化。四是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高风险核技术利用单位排查及企业排污检查,加大核知识公众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核技术利用单位管理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五是加强企业在线自动监控“非现场”监管。总结梳理现场检查方法、内容、要点及注意事项,开展执法监测联合培训,提升问题发现能力;严打在线设备造假、数据篡改,强化飞行抽检结果运用,加强整改跟踪与现场指导。六是涉重金属企业风险整治“三阶段攻坚”。通过三阶段联动,系统性消除涉重金属污染隐患,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第一阶段全面排查(2025年4月):4月25日前完成6家重点涉重企业全覆盖排查,30家企业风险评估,按等级确定优先序并上报材料;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25年5-6月):建立“一企一策”台账,动态销号管理,6月20日前形成专项总结并逐级上报;第三阶段长效巩固(2025年7-12月):跟踪问题企业整改进展,强化日常监管,做好自治区抽查迎检,确保成效长效化。七是推进固体和危险废物排查及评估。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污染排查,印发实施县级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企业危险废物监管,指导帮扶企业持续深化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

(七)服务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通过“送法入企”“为民办实事”活动强化政策指导与普法宣传,提升企业环保合规意识;依托非现场监管、正面清单动态管理等科技手段优化执法效能,实现精准化、差异化监管;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提供环保意见支撑,全面赋能绿色转型与低碳发展。

开展“送法入企”“为民办实事”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排污许可相关法律规范、新修订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宣传,通过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普法读本等方式,引导企业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执法和普法相结合,实现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深入实施正面清单制度。大力推行以自动监控为主要手段的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强化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用,“事前、事中、事后”电子督办办结率达100%,将执法平台的执法、监管及企业在线监测、电量管控、排污、监测等数据纳入企业正面执法清单管理机制,及时对我县企业正面执法清单更替、退出。

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按照工作职能主动服务县级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对重大项目环境可行性精准预判方面的指导,积极参与在项目招商引资和前期谋划阶段的项目评审,提供有力生态环境保护意见支撑。

深入做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围绕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做好宣传报道。聚焦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重大活动,开展社会宣传,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乡镇、进企业,向公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抓好舆情分析研判工作,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8日印发


柳城环发〔2025〕3 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柳城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5-05-27 11:55   


关于印发《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5年

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更好地推进本局2025年重点工作,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将《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5年工作计划》印发。请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组织实施,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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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是全面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目标任务、深入推进美丽广西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全面收官、谋划“十五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确保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扎实做好2025年生态环境工作。现结实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更加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更深层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加有效防控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更大力度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努力实现“十四五”目标任务圆满收官,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全面完成上级考核指标任务,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柳州实践提供更加坚实的柳城生态环境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在政治建设方面,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7·29”重要指示精神与“7·9”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常态化推进落实,并作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关键内容。持续擦亮“亮身份、严执法、强服务”党建品牌,通过党建联建赋能,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引领作用,为柳城生态环境、营商环境改善及建设项目提速提供保障。党组织书记围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走好第一方阵”讲党课,促进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在理论武装上,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加强意识形态形势分析研判,做好稿件审核、党员网络行为规范及职工思想工作。在夯实基础工作中,开展“五基三化”巩固年行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员发展,做好党费收缴和模范机关创建。实施党员素质能力提升工程,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健全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在作风纪律建设上,组织学习作风建设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健全风腐同查同治机制,开展“作风整顿年”活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和“八小时外”监督。开展清廉机关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强对重点人群和岗位的监督。同时,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党支部书记每月召开支委会研究党建,推动班子成员落实分管领域党建责任,选优配强党务工作力量,提升党务干部专业能力,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推动党建与生态环保业务深度融合。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印发《柳城县202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系统推进水资源保障、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继续推进柳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凤山糖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助力柳州水质排名全国第一。按照上级关于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推进辖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完成2024年度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深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防止返黑返臭。

(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印发《柳城县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聚焦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督促柳城鸿盛锌品有限责任公司加快推进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全面完成锅炉淘汰和整治工作,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配合加强机动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全面加强城市扬尘、餐饮油烟等面源管控。组织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配合修订《柳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

(四)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印发《柳城县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计划》。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做好柳城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成效评估以及对污染源清单实施相应管控措施。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督促完成年度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强化土壤污染风险控制和污染源头防控,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深入推进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项目验收与监督管理,配合开展重点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持续跟进谋划无主地块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资金申报,实施地块风险管控工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级下达年度3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调查,做好村民群众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宣传引导,组织各乡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

(五)全力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贯彻落实眭国华副主席关于督察整改的指示及自治区、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按照《柳城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柳城县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工作要求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其中,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柳城县11个问题中2025年需完成的4个问题的整改工作;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2025年需完成的12个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以及2024年尚未完成销号工作的问题10、问题32的销号工作。对照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梳理的《全区潜在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全面梳理、系统整治我县存在的生态环境隐患问题。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相关工作。

(六)扎实筑牢生态安全底线。通过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确保信访办结率100%与污染问题快速处置;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融合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严打污染违法行为;聚焦污染防治攻坚、“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行动,落实“三阶段”涉重金属整治,构建“排查—整改—销号”闭环体系,推动生态环境监管精准化、长效化,全力守牢生态安全底线。

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加强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管理涉重金属行业,督促企业拟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统筹开展本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完成各级各类信访件的受理、转办、调查处理、答复等工作;全流程闭环管理各级信访件,落实环境应急值班值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确保政府热线办结率100%;拓宽投诉渠道,强化污染问题快速响应处置。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贯彻落实18项执法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健全执法监管机制,加强对现场执法规范性、执法案卷质量、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着装规范等方面的管理。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站位,培养敢于碰硬的职业素养,强化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区市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特别是一线人员的履职能力。强化环境执法大练兵,提升执法能力,锤炼执法铁军。加强和规范环境监管移动执法系统使用和管理,强化移动执法系统在环境执法中的应用,将企业电量管控、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和预警信息深刻切入日常执法监管工作中,建立执法人员、排污企业、技术支持等三方联动的监管体系。加大无人机的应用,进一步拓展日常执法检查手段。

加大执法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一是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执法。 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机制炭行业、VOC与木材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强化污染天气预警期执法。推进危废、化工、砖瓦行业检查,整治“双高”可视范围违法采矿;开展入河排污口、畜禽养殖、机制砂行业排查,严打水源地保护区违法行为。加强涉镉、涉铊等重金属企业监管,严查非法排放、倾倒等行为。二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网格化管理与“双随机”融合,将日常检查、专项任务纳入监管,按比例完成年度抽查任务。全面将排污许可执法纳入“双随机”,推行清单式检查,建立“发现—整改—销号”闭环机制。三是非道路移动机械与油气回收监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督促未备案机械登记;强化加油站、储油库等油气回收自查与台账管理,推进自行监测规范化。四是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高风险核技术利用单位排查及企业排污检查,加大核知识公众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核技术利用单位管理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五是加强企业在线自动监控“非现场”监管。总结梳理现场检查方法、内容、要点及注意事项,开展执法监测联合培训,提升问题发现能力;严打在线设备造假、数据篡改,强化飞行抽检结果运用,加强整改跟踪与现场指导。六是涉重金属企业风险整治“三阶段攻坚”。通过三阶段联动,系统性消除涉重金属污染隐患,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第一阶段全面排查(2025年4月):4月25日前完成6家重点涉重企业全覆盖排查,30家企业风险评估,按等级确定优先序并上报材料;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25年5-6月):建立“一企一策”台账,动态销号管理,6月20日前形成专项总结并逐级上报;第三阶段长效巩固(2025年7-12月):跟踪问题企业整改进展,强化日常监管,做好自治区抽查迎检,确保成效长效化。七是推进固体和危险废物排查及评估。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污染排查,印发实施县级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企业危险废物监管,指导帮扶企业持续深化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

(七)服务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通过“送法入企”“为民办实事”活动强化政策指导与普法宣传,提升企业环保合规意识;依托非现场监管、正面清单动态管理等科技手段优化执法效能,实现精准化、差异化监管;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提供环保意见支撑,全面赋能绿色转型与低碳发展。

开展“送法入企”“为民办实事”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排污许可相关法律规范、新修订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宣传,通过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普法读本等方式,引导企业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执法和普法相结合,实现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深入实施正面清单制度。大力推行以自动监控为主要手段的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强化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用,“事前、事中、事后”电子督办办结率达100%,将执法平台的执法、监管及企业在线监测、电量管控、排污、监测等数据纳入企业正面执法清单管理机制,及时对我县企业正面执法清单更替、退出。

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按照工作职能主动服务县级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对重大项目环境可行性精准预判方面的指导,积极参与在项目招商引资和前期谋划阶段的项目评审,提供有力生态环境保护意见支撑。

深入做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围绕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做好宣传报道。聚焦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重大活动,开展社会宣传,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乡镇、进企业,向公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抓好舆情分析研判工作,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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