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计划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柳城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1-04-20


柳 州 市 柳 城   


生态环境局文件


柳城环发20215


  
  


关于印发《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更好地推进我局2021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将《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计划印发。请各分管领导,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计划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1419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也是我县打造柳州工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拓展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广西公园城市的起步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自治区、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完成柳城县2021年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打造污染防治攻坚战升级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协同管控,着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开展重点时段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继续实施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针对具体时段抓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秸秆禁烧管控。进一步巩固提升道路扬尘污染治理、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和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成效。继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延续平战结合、联防联控的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模式,进一步巩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攻坚格局。强化科技支撑,不断加大“蓝天卫士”监控平台的覆盖范围,提升管理水平。


(二)提质保优,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配合推进辖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完成县域内柳江流域部分重点支流、水源地环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生态调查与健康评估实施方案编制,推进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工程。二是加快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沙埔镇红马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调整,强化县级、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以及环境监测、监控和应急能力建设。三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完成入河排污口监测,半年各开展一次入河排污口监测,对排放超标的排污口进行整治,按照自治区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四是督促指导已建成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设施稳定运行及达标排放。五是开展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对拟建28个污水设施点位开展核查、民意调查和点位布设等工作,落实好2021年的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同时申报第二个2021年农村综合整治项目,编制实施方案,项目涉及我县第一批“两高两道”沿线村庄风貌提升东泉镇衡柳高速铁路沿线22个村屯和古砦乡独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附近5个村屯。


(三)风险管控,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继续推进原柳城化工厂退役场地重金属污染土壤风险管控三期(异地处置)项目即柳城县河西木材加工产业园地块的土壤污染修复工作。配合完成我县五个地块(柳州市鸿杰锌品厂、柳城县东泉锌品厂、柳州市鼎航(二厂)、柳州市广丰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柳城县东泉贤顺氧化锌厂)的基础信息收集和土壤污染初步调查工作。督促完成凤山镇生态文化旅游小镇建设项目(原柳城县佳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地块)地块详查并上报评审。强化我县涉及土壤污染风险的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并按要求完成土壤污染制度规范和监测报告,保障辖区土壤环境安全。


二、加强风险防控,不断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一)主动服务“六稳”“六保”。服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强医疗废物、废水等处理处置日常环境监管和技术指导。落细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企业实行“守法不扰、违法严惩”差异化监管;严格执行企业持证按证排污制度,推进“一证式”管理,强化《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宣贯及培训,开展线上、线下全方面宣传,提高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主动治污意识,切实承担起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规范排污行为。


(二)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全面排查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采取“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改提升一批”等措施,实施分类整治。


(三)防控环境风险。更新2021年柳州市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目录清单,继续开展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落实跟踪督办机制,督促企业落实问题整改。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响应处置能力。


(四)强化固废危废利用处置和重金属污染防治。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及转移等相关环境管理工作及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三、系统谋划“十四五”工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广西公园城市打好基础


(一)编制实施《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结合柳城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加强与柳州市相关规划衔接,合理规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二)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围绕柳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2025年》所规划的目标与指标体系、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创建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摸底排查,已经达到考核验收标准的,尽快按照资料收集清单,着手收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对尚未完全达到考核标准的指标,督促责任单位要尽快落实,确保32项指标全面达到省级考核验收标准。


四、健全生态文明制度,持续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健全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全力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完成问题整改销号。深入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推进垃圾填埋场、碳减排等难点问题整改,对“散乱污”整治、绿色矿山治理等易反弹问题开展“回头看”。结合我县实际,早部署、早安排,配合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二)健全生态环境治理监管体系。落实现场检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三项制度”、正面清单等制度,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事后监管工作,推进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联网和信息公开,开展环境风险较大行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自主验收执法检查。


(三)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重要批示精神,围绕建党百年、“十四五”规划、“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重点,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并充分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以及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为企业开展环保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向各类平台投出宣传信息,在抓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同时强化信息宣传,主动报送重点工作进展、成效,推动环保信息宣传效应。大力推动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打造体验式、互动式新型环境教育平台,让公众更了解和理解环保,激发公众节约水资源和保护水环境意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组织“跟着电影学党史”“红色基地忆党史”“党史知识竞赛大家答”等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铭记革命历史,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突出党建引领作用。持续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和拓展“党建+”模式,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激发党员队伍活力,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凝聚奋进力量。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党规,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和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做到警钟长鸣;三是常态化开展纪律监督检查和谈心谈话活动,推进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问题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着力补齐短板,做好创新工作。积极参与舆论引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话语权和管理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积极分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柳城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1-04-20 11:25    |  作者: 柳城生态环境局


柳 州 市 柳 城   


生态环境局文件


柳城环发20215


  
  


关于印发《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更好地推进我局2021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将《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计划印发。请各分管领导,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计划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1419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也是我县打造柳州工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拓展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广西公园城市的起步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自治区、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完成柳城县2021年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打造污染防治攻坚战升级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协同管控,着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开展重点时段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继续实施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针对具体时段抓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秸秆禁烧管控。进一步巩固提升道路扬尘污染治理、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和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成效。继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延续平战结合、联防联控的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模式,进一步巩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攻坚格局。强化科技支撑,不断加大“蓝天卫士”监控平台的覆盖范围,提升管理水平。


(二)提质保优,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配合推进辖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完成县域内柳江流域部分重点支流、水源地环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生态调查与健康评估实施方案编制,推进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工程。二是加快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沙埔镇红马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调整,强化县级、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以及环境监测、监控和应急能力建设。三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完成入河排污口监测,半年各开展一次入河排污口监测,对排放超标的排污口进行整治,按照自治区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四是督促指导已建成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设施稳定运行及达标排放。五是开展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对拟建28个污水设施点位开展核查、民意调查和点位布设等工作,落实好2021年的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同时申报第二个2021年农村综合整治项目,编制实施方案,项目涉及我县第一批“两高两道”沿线村庄风貌提升东泉镇衡柳高速铁路沿线22个村屯和古砦乡独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附近5个村屯。


(三)风险管控,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继续推进原柳城化工厂退役场地重金属污染土壤风险管控三期(异地处置)项目即柳城县河西木材加工产业园地块的土壤污染修复工作。配合完成我县五个地块(柳州市鸿杰锌品厂、柳城县东泉锌品厂、柳州市鼎航(二厂)、柳州市广丰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柳城县东泉贤顺氧化锌厂)的基础信息收集和土壤污染初步调查工作。督促完成凤山镇生态文化旅游小镇建设项目(原柳城县佳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地块)地块详查并上报评审。强化我县涉及土壤污染风险的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并按要求完成土壤污染制度规范和监测报告,保障辖区土壤环境安全。


二、加强风险防控,不断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一)主动服务“六稳”“六保”。服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强医疗废物、废水等处理处置日常环境监管和技术指导。落细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企业实行“守法不扰、违法严惩”差异化监管;严格执行企业持证按证排污制度,推进“一证式”管理,强化《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宣贯及培训,开展线上、线下全方面宣传,提高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主动治污意识,切实承担起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规范排污行为。


(二)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全面排查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采取“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改提升一批”等措施,实施分类整治。


(三)防控环境风险。更新2021年柳州市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目录清单,继续开展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落实跟踪督办机制,督促企业落实问题整改。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响应处置能力。


(四)强化固废危废利用处置和重金属污染防治。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及转移等相关环境管理工作及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三、系统谋划“十四五”工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广西公园城市打好基础


(一)编制实施《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结合柳城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加强与柳州市相关规划衔接,合理规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二)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围绕柳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2025年》所规划的目标与指标体系、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创建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摸底排查,已经达到考核验收标准的,尽快按照资料收集清单,着手收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对尚未完全达到考核标准的指标,督促责任单位要尽快落实,确保32项指标全面达到省级考核验收标准。


四、健全生态文明制度,持续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健全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全力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完成问题整改销号。深入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推进垃圾填埋场、碳减排等难点问题整改,对“散乱污”整治、绿色矿山治理等易反弹问题开展“回头看”。结合我县实际,早部署、早安排,配合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二)健全生态环境治理监管体系。落实现场检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三项制度”、正面清单等制度,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事后监管工作,推进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联网和信息公开,开展环境风险较大行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自主验收执法检查。


(三)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重要批示精神,围绕建党百年、“十四五”规划、“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重点,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并充分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以及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为企业开展环保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向各类平台投出宣传信息,在抓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同时强化信息宣传,主动报送重点工作进展、成效,推动环保信息宣传效应。大力推动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打造体验式、互动式新型环境教育平台,让公众更了解和理解环保,激发公众节约水资源和保护水环境意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组织“跟着电影学党史”“红色基地忆党史”“党史知识竞赛大家答”等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铭记革命历史,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突出党建引领作用。持续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和拓展“党建+”模式,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激发党员队伍活力,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凝聚奋进力量。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党规,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和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做到警钟长鸣;三是常态化开展纪律监督检查和谈心谈话活动,推进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问题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着力补齐短板,做好创新工作。积极参与舆论引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话语权和管理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积极分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