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城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4-17

柳城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柳城政办〔2018〕24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城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柳城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10日 






柳城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推进健康柳城建设的开局起步阶段,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为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根据《国家“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健康广西2030”规划》(桂发〔2017〕10号)、《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柳政办〔2017〕78号)、《柳城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柳城政办〔2016〕26号),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时期,是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和生育政策调整完善的重要阶段,我县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推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群众健康需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等方面获得重大进展,各项卫生计生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十二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

1.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总体优于全区平均水平。 2015年,人均预期寿命在2010年的基础上提高1.5岁。2015年与2010年相比,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为20.46/10万,婴儿死亡率从9.18‰下降到2.8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10.67‰下降到3.89‰,除孕产妇死亡率外其余两项已提前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

图1

2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有序推进。破除了以药补医旧机制,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政策;统筹推进管理体制、人事分配等综合改革;20112015年,全县卫生总费用和人均卫生总费用年均增长超过14%,每年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均超过5%。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从2011年的37.17%增加到2015年的39.56%;社会卫生投入稳步增长,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达到32.46%;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逐步下降,2015年降至27.97%

3.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得到加强,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截至2015年底,城乡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县共有医疗机构221所,其中二级医院3家,乡镇卫生院13家,村卫生室121个,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2015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数分别为:4.02张、4.41人、1.38人和1.62人,与2010年相比,增幅分别达到87.85%、56.38%、39.40%、84.09%

居民卫生服务大幅度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由2010年的103.19万人次增加到2015年的139.42万人次。居民年平均就诊由2.52次提高到3.65次,年均增速为7.69%。住院量由4.13人次增加到5.73人次。居民年住院率由10.08%提高到15.00%,年均增长0.38个百分点。

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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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得到加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格局初步形成。单独两孩政策平稳实施,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切实落实中央关于单独两孩政策的决策部署,没有出现扎堆生育现象,生育水平变动符合预期。“十二五”期间,在第四次生育高峰的情况下,妇女总和生育率保持在更替水平以下,年度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8‰以下,出生政策符合率持续稳定在92%以上。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现稳步下降态势。

诚信计生工作模式进一步深化。在诚信计生工作中,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与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国家利益与群众个人利益相统一、行政指导与基层群众自治相统一,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整体水平大力提升,截至2015年,我县共成立诚信计生小组3166个,参加的已婚育龄妇女37410人,参与率达90%以上。

加大财政投入,构建了较为完备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体系。2015年,各级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人均60元。实施新农合、新农保、征地补偿、扶贫开发等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十二五”期间,我县共投入资金1468万元用于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落实,惠及11.74万人(户)次。全县共投入188.02万元,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额贴息贷款政策。全县共投入125.495万元,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将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60元。

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满足了群众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服务需求。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流动已婚育龄人口免费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基层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准入制度全面推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规范。全面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完善计划生育便民措施,实行一孩生育登记,简化再生育办理程序,推行承诺制度,开展网上办理,提供代理服务,实行限时办结,缩短办理时限。

5.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了积极成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40元。

疾病预防控制效果进一步巩固。全面组织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11种疫苗预防12种传染病的预防接种战略,各种疫苗报告接种率均在95%以上。建立了完备的疾病监测系统,SARS、流感、狂犬病等传染病监测覆盖全县,“十二五”期间,无鼠疫、霍乱病例报告,狂犬病、伤寒、细菌性痢疾等乙类传染病控制在低发水平,登革热疫情防控成效明显。结核病、麻风病等慢性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以乡镇为单位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县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92.0%,实施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服务新模式,麻风病患病率低于1/10万。精神卫生和慢性病防控工作稳步推进,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为4.2‰,农村、城镇重点慢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为25%45%。保持疟疾发病率连续控制在1/万以下,做到无死亡、无继发传播,寄生虫病防控成果进一步巩固。按照上级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饮用水安全监测,国家和自治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完成率均达100%

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工作成效显著。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七网”建设,通过进一步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母婴安全工程”、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项目,有效提高了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全面实施以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为龙头的出生缺陷预防控制系列项目,覆盖全县的出生缺陷预防控制网络基本建成,在县妇幼保健医院成立了县级地中海贫血筛查实验室,建立了卫生计生“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平台,有效提高了出生缺陷预防控制服务能力。2015年,全县住院分娩率提高至100%,婚检率达到97.58%,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为84%,产前筛查率为74.72%,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为98.8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5.0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0.59%

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建立了全县“平战有型”的卫生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搭建了覆盖全县的卫生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完善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健全了覆盖县-乡-村三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网络;科学处置了“9.30”爆炸事件、人禽流感等突发事件。

艾滋病防治工程取得明显成效。第一轮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顺利实施,我县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各项措施,全县的宣传干预、监测检测、医疗救助等防治体系初步建成,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势头得到基本遏制,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社会歧视进一步减轻。全县新发现报告艾滋病病例数自2012年起连续5年出现下降。2015年,全县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总数为29454人次。2015年,接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病人病死率为2/100人·年。全县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艾滋病感染产妇抗病毒药物应用率、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率均已达到全覆盖。

6.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2015年,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21%,较2010年增长7个百分点;新农合的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人均筹资达到470/年(2011—2015年新农合人均筹资增长情况见图5)。2015年,统筹地县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7.20%。在全区率先开展新农合基金市级统筹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城乡居民大病保障工作已经实现2个周期正在运行,补偿比稳定在60%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门诊统筹总额付费、按病种临床路径定额限额付费等制度全面推行,有效缓解了参合农民的经济负担。

5

7.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率100%;政府投入建成的标准化村卫生室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85.75%;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基药配备使用率、药品收入的基药占比在30%以上,其中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基药配备使用率达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到位率90%以上。

8.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取得长足发展。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建立。2015年,每万人口中医民族医床位数为3.4张,中医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数为2.8人。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民族科比例由2010年的45.15%增长到94.4%;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的机构由2010年的20.87%增长到77.4%。以上指标基本完成“十二五”目标。

9.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实现新突破。积极开展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和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学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等项目。至2015年末,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共有30名经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初步实现了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综合的基本医疗服务,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共招录了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专)科生52名,经住院医师规范培训考试合格的住院医师人数为300人;加强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高层次骨干的培养力度。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为86.22%,与2010年相比均增长10个百分点。

10.卫生计生法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体系进一步健全。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卫生计生事业的引领、推动作用,“十二五”期间加强宣传部地方卫生计生法规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办法》。

职能转变步伐加快。坚持依法推进卫生计生系统职能转变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职责边界的梳理及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订立等工作,梳理并确定了县本级权力清单89项;减少取消行政审批项目事项1项,下放审批事项1项。

监督体系更趋完善。截至2015年,全县卫生监督机构共有1个,全县已经建立起一支具有公共卫生、医学和法学专业人才为主的监督员队伍,在推进依法行政、监督执法、维护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2015年,全县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督合格率、各专业经常性卫生监督合格率分别为100%98.84%,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基本达到全覆盖。

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提高卫生计生部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能力。在日常工作中制度完善,科学决策,合法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出台日趋规范,卫生计生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县、乡两级卫生与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机构合并全部完成,实现了“班子融合、队伍融合、工作融合”的目标,整个改革过程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进一步实现了简政放权和职能优化,保障了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实现了11大于2的社会效果,为确保“十三五”全县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奠定了行政管理体制基础。

(二)“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将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摆在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美好生活的追求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为健康服务业创造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为提升卫生计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十二五”期间,虽然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取得了较大成就,医疗卫生计生综合服务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但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艰巨任务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十三五”时期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将面临新的更为复杂的挑战。

1.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增长与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约束之间的矛盾仍然是主要矛盾。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和基本医保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健康意识不断提升,医疗卫生需求将持续增长。据国家测算,未来五年群众医疗服务总需求将维持在较高水平,预计到2020年居民年平均就诊次数将达到5.5-6次,年住院率将达到14%-16%。然而,我县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布局结构失衡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具体表现在:一是卫生资源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居民卫生服务需求。全县卫生资源不足,2015年底每千人口县、乡病床数为4.02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公共卫生人员数分别为1.38人、1.62人、1.55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1.12人。县3家公立医院床位不足,每千人口仅有2.34张,达不到自治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部分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不高。二是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不合理。部分乡镇医疗卫生资源质量较低,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特色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相对滞后。社会办医每千人口床位为0.18张,仅占总床位数的4.83%。专科医院发展相对较慢,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明显薄弱。三是基层医疗卫生设备不足,超期服役现象普遍。全县尚有13个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要求。公共卫生设备不足,车辆短缺。

2.人口均衡发展的压力增大,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任务艰巨。

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县人口众多的基本县情不会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将客观存在。“十三五”时期,我县人口总量将继续维持惯性增长,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年均人口出生将超过0.55万,年均人口增量将接近0.05万。劳动力趋于老化,低龄(15-24岁)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比例下降2.81个百分点,高龄(45-64岁)劳动力占比上升1.28个百分点。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到2020年,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将达到12%左右,比2015年上升1个百分点;年龄中位数将比2015年上升1.5岁。当前,我县流动迁徙人口超过2.5万,70%以上属于跨省流动。县域间、城乡间人口发展不平衡,人口结构性矛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日益深刻。当前,坚持计划生育,就是要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引导家庭负责任、有计划地安排生育,调控人口总量、提升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家庭幸福和人口均衡发展。

3.卫生总体投入水平仍然偏低,难以满足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要。“十二五”期间,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每年均不到6%;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水平偏低,医疗保障制度尚未健全,管理水平不高,管理碎片化,缺乏统一的支付和报销制度,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偏低。

4.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亟待加强。一方面,我县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仍然较为薄弱:疾控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业务用房和设备简陋,疾控中心实验室未达到建设规范要求、仪器设备陈旧老化;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需要建设;县级职业病健康检查机构的数量和能力亟需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不完善,基础设施薄弱,仪器设备短缺,出生缺陷预防控制三级技术网络不健全,高危孕产妇和重症新生儿救治能力不足;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属起步阶段,各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水平不高十三五”期间,学校仍将是突发卫生事件发生的主要场所,呼吸道传染病将是需要重点防范的传染病。食品、药品安全必须加强监管,个别不法之徒见利忘义、制假售假,不排除引发食品、药品中毒类突发事件。全县有多家企业,务工人员职业防护意识淡薄,急性中毒事件也应加强防范。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也将有发生的可能性。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等境外输入传染病也有较大风险。

   5.多重健康问题叠加带来巨大压力。慢性病、传染病双重疾病叠加负担日益加重,重大传染病和重点寄生虫病等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艾滋病等重大疾病报告发病率仍居前10位;慢性病患者呈“井喷”式发展趋势,所导致的死亡占总死亡的80%;结核病等传统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儿童手足口病等新发传染病的严重威胁不容忽视。环境污染、食品安全成为影响健康的重要因素。职业病防治体系薄弱,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缺乏衔接协同难以应对复杂健康问题的挑战。

6.经济新常态和技术新发展使深化医改的任务更加艰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尚需进一步破题,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和专业化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药品生产流通不规范的问题依然严重,体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凸显叠加,改革难度明显加大。改革进展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医药科技创新和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近年来干细胞、生物芯片、基因组学等关键技术和药品医用设备等重大创新不断突破,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为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跃上新台阶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同时将倒逼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和服务模式创新。

7.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水平偏低。中医药基础设施薄弱,县级中医、民族医医院每床位业务用房面积仅39.26平方米,远低于中医医院建设标准要求。中医药人才不足,缺乏名老中医大师级人才及在区内外有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基层中医人才严重匮乏。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保障为着力点,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实现发展方式由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打造健康柳城,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的服务能力,为加快实现与柳州市同城化,奋力打造现代休闲生态田园城市奠定健康基础。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的新期盼。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1.9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人均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适应。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值范围之内。

“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规划发展目标情况表

领域

主要指标

2020年

2015年

指标

性质

健康

水平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

75.1

预期性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18以下

20.46

预期性

婴儿死亡率(‰)

7.5以下

2.86

预期性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9.5以下

3.89

预期性

疾病

防控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0

7.35

预期性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

约束性

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

≥90

--

预期性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率(%)

100%

--

预期性

妇幼保健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5以上

95.05

约束性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0以上

90.59

约束性

目标人群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

80以上

84

约束性

医疗服务

实施临床路径的出院例数占公立医院全部出院病例数比例

≥30

--

预期性

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

≥10

--

预期性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

≥50

--

预期性

计划生育

常住人口(万人)

39

38

预期性

人口自然增长率(‰)

8

5.87

预期性

出生人口性别比

105

104.98

约束性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5.53

4.02

预期性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3

1.38

约束性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3.14

1.62

预期性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2

1.12

约束性

卫生信息化

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建成

--

预期性

卫生投入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小于30

27.97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重大疾病防治体系建设

推进防治结合。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艾滋病疫情继续保持低流行水平,结核病发病率控制在85%,使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达到90%,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力争1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率小于8%,基本消除麻风病、疟疾,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重症地中海贫血儿干预率达到90%以上。重点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人群知晓率农村达到35%,城镇达到60%,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60%以上,碘盐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按国家要求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继续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现由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转变。建立完整的职业病防治体系,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提高职业健康检查率,将职业病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5%以上,艾滋病新报告感染者环比增长率达到7.5%左右,及时做好疫情调查处置。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加强艾滋病检测和规范随访,诊断发现并接受规范随访服务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75%以上,为所有符合条件且愿意接受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疗。加大一般就诊者肺结核发现力度,强化重点人群主动筛查,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推进患者全程随诊管理。有效应对霍乱、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狂犬病、布病、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策略。以县为单位麻风病患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消除麻风病危害。建立已控制严重传染病防控能力储备机制。

强化精神疾病防治。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确保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逐步建立和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抑郁症治疗率在“十二五”基础上显著提高。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夯实常规免疫,做好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推进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调整完善脊灰疫苗免疫策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脊灰灭活疫苗替代工作,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根据防病工作需要,逐步调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加强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监测。推动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

做好重点寄生虫病及地方病防控工作。做好重点寄生虫病及地方病防控工作。加强登革热、疟疾等蚊媒传染病控制,消除疟疾危害。保持消除碘缺乏病,人群碘营养总体处于适宜水平。

专栏1  重大疾病防治项目

1.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

2.县疾控体系实验室装备达标工程建设项目:按填平补齐、满足实际原则,按标准配置相关设备,提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保障传染病、健康危害因素、食品风险监测工作的开展。

3.艾滋病治疗关怀体系:持县级治疗点业务用房建设和投入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测设备,承担全县艾滋病治疗、监测检测任务。

4.精神卫生疾病防治项目: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和心理健康服务。

5.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支持结核病防控,流感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手足口病、狂犬病、布病、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麻风等传染病的监测及早期干预,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健康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

7.慢性病综合防控项目:癌症早诊早治、慢性病与营养综合干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减少烟草危害行动综合干预。

8.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及麻疹、乙肝等疫苗可预防重点传染病监测。

9.重点寄生虫病及地方病防控:加强疟疾、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治,地中海贫血等重点地方病防控。

10.职业病防治: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

   加快推进卫生应急体系“五化”建设。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和有效处置,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协同化、信息化、国际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县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完善队伍装备设备,提升队员综合素质;完善军(警)地卫生应急协作,建立协同化应急机制;完善卫生应急准备、监测预警、指挥决策系统,构建信息采集移动终端,实现卫生应急信息实时报送和查询;开展基层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

专栏2  应急体系重点项目

1.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建设县级120急救指挥中心。

2.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卫生应急队伍应急青年志愿者队伍

   (二)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健康行动计划”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针对常见非传染性疾病的共同危险因素(吸烟、酗酒、不健康饮食和缺乏体育锻炼等),制定并有效执行控烟、全民健身、平衡膳食、限制饮酒、防治药物滥用、不良性行为干预、心理行为干预等公共政策,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青少年及职业人群的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推进“健康县、健康村镇”建设。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工程,提高社会参与度,形成政府领导、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到2020年,健康管理工作模式基本建立,力争建成1到2个健康村镇建设示范。

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广泛开展健康中国行等活动,普及合理营养、合理用药和科学就医等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开展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指导和干预,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深入推进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进医疗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加快控烟立法,大力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推进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活动,强化戒烟服务,预防和控制被动吸烟。

增强人民体质。各单位根据实际可建设健康步道、健康广场、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等支持性环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开展科学健身示范建设健身体育工程,逐步对社会开放体育场馆等运动健身场所。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鼓励实行工间健身制度。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专栏3  健康促进项目

1.健康城镇:健康城市建设,病媒生物监测。

2.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空气污染等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人体生物监测。

3.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减少烟草危害行动,推广减盐、健康口腔等专项行动。

4.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柳城行活动,健康家庭行动。进一步完善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各级资金支持健康管理(体检)中心的设备配置,打造“一站式”健康管理(体检)服务模式。


(三)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实行分级诊疗。以组建医疗联合体、医疗共同体、远程医疗、专科联盟为载体,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基本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鼓励二级以上医院成立全科医学科。推进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能力提高及电子健康档案等工作,实施家庭签约医生模式,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医联体和远程医疗等多种方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和价格政策,促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建立。

提高医疗质量安全。规范诊疗行为,全面实施临床路径,保障医疗安全。实施遏制细菌耐药国家战略,以抗菌药物为重点推进合理用药,加强处方监管,提高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建立并完善国家、省级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以及医疗质量控制动态监测和反馈机制,健全医疗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改进。加强医师执业管理,健全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建立以控制不合理费用为重点的内审制度,规范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服务行为。

加强临床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建设一批高水平临床专科,重点支持肿瘤、心脑血管、儿科、精神、传染病等薄弱领域重点专科诊疗能力提升,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传染病、精神疾病及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血液透析、儿科、中医等临床专科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诊治能力。进一步拓展中心乡镇卫生院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继续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维护残疾人健康。

改善医疗服务。优化诊疗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有效分流就诊患者。合理调配诊疗资源,推行日间手术,加强急诊力量,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推行电子病历,提供诊疗信息、费用结算、信息查询等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完善入、出、转院服务流程,提供连续医疗服务。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持续改进护理服务。大力推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同城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强化患者安全管理。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推进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完善血液供应保障机制。继续提高人口献血率,确保无偿献血人次数和献血量增长水平与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增长水平相适应。开展血液安全风险监测,巩固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成果,健全血液质量控制和改进体系,推进临床合理用血。

专栏4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项目

1.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工程:利用广西县域公共服务设施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三年滚动项目库以及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途径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建设柳城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及附属设施项目,着力解决县人民医院医疗业务用房短缺,床位不足、床位面积不达标等问题,确保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能力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实施县中医院二期业务综合楼项目、县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楼项目。全县1所综合医院与三级综合医院建立远程会诊系统,支持其他县级医疗机构与医联体内的三级医院建设影像、心电等远程会诊系统,实现专家共享、设备共享,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支持部分医院配置急救车和巡回医疗车等。为县妇幼保健院配备配齐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运救护车(含车载急救设备)、四维彩超、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宫腔镜、呼吸机等核心设备。支持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实施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支持和帮助县级公立医院启动、完成二级医院复审工作。

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服务“三个1”工程:迁建和提级为二级医院的乡镇卫生院2个(东泉、凤山)。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为13个乡镇卫生院配置急救车、彩超、DR等一批基本诊疗设备;支持乡镇计生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和配置计划生育服务车;支持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置。实现每个家庭拥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卡。

   3.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支持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医院感染管理监测和质量持续改进。

4.国产医疗设备应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提升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专科诊治能力,为县级医院配置CT、核磁共振和数字化X线机等设备。

5.分级诊疗:慢性病一体化诊疗服务试点,基层签约服务,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

6.医疗服务能力:临床专科能力建设。

7.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支持县、乡、村三级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改善妇幼健康服务条件。完善县婚育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和帮助实施迁建工作。

8.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房和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实验楼项目建设。支持精神专科医院建设。加强县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9.疑难病症诊治能力建设:在儿科、肿瘤、心脑血管、传染病等薄弱领域,支持县级综合或专科医院建设培训基地建设,并加强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建设,提升诊疗和人才培养能力。

10.县级医学影像中心、检验中心建设: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县级医学影像中心、检验中心的建设,做到设备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降低群众就医负担和医疗机构运行成本。

11.医药分开:探索在二级医院推行医药分开,增加医事服务费,公立医院药房实行社会化管理。

(四)加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制定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重规划、优布局、补短板、明功能,完善县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构建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统筹规划县域卫生资源,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缩小县域之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差距。强基层、补短板,推进妇幼健康、公共卫生、肿瘤、精神疾病防治、儿科、康复、护理等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的提高。

推动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继续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建设,全面改善县级医院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

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县域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中心,构建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切实提升重特大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水平。提高突发急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加强县乡两级急救体系建设。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2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

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在县级机构至少建有1个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全面改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改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在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方面技术与服务能力,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能力和食品安全技术支持体系建设。

继续强基层。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三个1工程”,即每个家庭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卡。

着力补短板。实施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和妇幼健康、精神疾病防治等薄弱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县域之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差距。

专栏5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项目

1.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工程:利用广西县域公共服务设施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三年滚动项目库以及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途径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建设柳城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及附属设施项目,县中医院二期业务综合楼项目,着力解决县人民医院医疗业务用房短缺,床位不足床位面积不达标等问题,确保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能力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实施县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楼项目。全县1所综合医院与三级综合医院建立远程会诊系统,支持其他县级医疗机构与医联体内的三级医院建设影像、心电等远程会诊系统,实现专家共享、设备共享,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支持部分医院配置急救车和巡回医疗车等。为县妇幼保健院配备配齐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运救护车(含车载急救设备)、四维彩超、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宫腔镜、呼吸机等核心设备。支持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实施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支持和帮助县级公立医院启动、完成二级医院复审工作。

2.国产医疗设备应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提升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专科诊治能力,为县级医院配置CT、核磁共振和数字化X线机等设备。

3.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支持县、乡、村三级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改善妇幼健康服务条件。完善县婚育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和帮助实施迁建工作。

4.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房建设。支持精神专科医院建设。加强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五)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加快建立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5%以上,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730元,新农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较“十二五”末每年增长40元左右,新农合农民自付比例降到35%以下,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保障水平。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比例达到53%,医保门诊统筹比例达到100%,门诊医疗服务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做好异地就医和流动人口医保工作。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健全和完善新农合市级统筹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医药费用即时结算覆盖率达到100%。

(六)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满足新增需求;研究制定托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住房、就业等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分类指导,鼓励按政策生育。做好政策调整前后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倡导,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维护良好生育秩序。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

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和领导小组制度,强化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与新时期形势任务相适应、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和运行机制,落实“一票否决”,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以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统筹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建设,稳定基层工作网络和队伍。统筹卫生计生资源,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服务关怀、政策引导和依法行政。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和承诺制。全面推行知情选择,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提高药具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做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深入推进诚信计生活动和基层群众自治,深化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

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体系,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关爱和帮助。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坚持男女平等,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做好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女孩及女孩家庭扶助工作,提升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发展能力。

专栏6  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重点项目

1.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项目: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设施阵地建设、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开展计划生育国策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促进、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监测调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

2.计划生育业务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在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基础上,探索建设计划生育业务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和生育服务证网上管理系统平台,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与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业务信息互联互通。

   (七)进一步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实施母婴安全工程,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医疗急救能力,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加大出生缺陷防治力度,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继续推进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和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提供婚育综合服务,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产前筛查服务能力,扩大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覆盖范围,健全出生缺陷预防控制网络体系,努力降低严重多发致死致残的出生缺陷出生。促进生殖健康和妇女常见病防治,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和预防伤害,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常见病诊治和转诊能力。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提高3岁以下儿童健康系统管理率,改善妇女儿童的营养状况,力争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降到7%以下,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降到12%以下,出生缺陷发生率降到11.5‰以下。继续实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积极推进安全避孕。

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开展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加强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治工作。加大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学校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关爱青少年生殖健康,减少非意愿妊娠。

专栏7  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重点项目

1.健康妇幼:为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持续实施“降消”计划、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国家免疫规划、早诊早治“宫颈癌、乳腺癌”、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生殖健康关爱行动。

2.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对县级妇幼保健院进行标准化建设;建立县级孕产危重诊治中心2个;完善全县出生缺陷预防控制、高危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急救体系建设。加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民营妇幼助产机构发展。

3.出生缺陷(地中海贫血)防控体系建设:在县妇幼保健院建立出生缺陷(地中海贫血)筛查实验室。城乡居民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期唐氏综合症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

4.孕产妇、新生儿转诊急救体系建设:建立 2个县级孕产妇、新生儿转诊急救中心,采购急救设备、改造业务用房、进行人员培训,提高高危孕产妇和重症新生儿转诊急救能力,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完成《两纲》工作目标。

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改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条件和配置设备。

6.青少年健康:支持学生健康危害因素和常见病监测及防治。

(八)推动医养结合,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建立多方合作机制,探索老年人健康养老、有效医疗模式。广泛开展老年常见疾病及伤害、老年营养改善和健康保健宣传,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开展老年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有效控制和降低患病率和病死率,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覆盖面,增加健康体检检查内容。力争将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0%,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

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业,推动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实施“健康老龄化”。

专栏8  医养结合重点项目

1.老年养护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医院医疗技术资源作用,指导养老服务工作,支持部分医疗机构建设集医疗护理、康复支持、保健养老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机构。

2.健康服务业发展: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护理康复医疗服务机构、健康管理服务示范机构、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

3.健康老龄化: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精神健康与心理关怀,医养结合试点示范。

(九)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门诊统筹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明显改善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婚前医学检查、孕妇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控、贫困地区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等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专栏9  健康扶贫项目

1.健康扶贫:对因病致贫人口提供医疗救助保障,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

   2.流动人口健康维护: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项目。

   (十)大力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全面改善中医民族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支持中医馆建设。支持中医民族医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中医壮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中医药标准化工程。2020年,每万人口中医民族医床位数达到5.5每万人口中医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79人。

专栏10  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重点项目

  1.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继续支持县中医医院建设;所有乡镇卫生院到“十三五”末具备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

2.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全面改善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支持中医馆建设。支持中医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

(十一)强化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监督监管体系建设

健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网络,加强城乡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有效整合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资源,完善队伍建设;配备完善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监督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信息化水平,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分工,根据国家、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0年实施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卫生计生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监督员的培训,有针对性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需要。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健全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配合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网络,必要的食品化学污染物等物质的风险研判。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机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以县为单位实现全覆盖。

专栏11  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项目

1.综合监督重点抽检网络建设:包括开展国家重点监督抽检,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开展公共场所、学校和供水单位公共卫生监督抽检;对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抽检;对采供血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

2.监督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包括建立城市和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立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系统平台。

3.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包括支持建设标准化县级卫生监督机构1个;配置县级以上监督机构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生活饮用水在线监督监测设施;加大对卫生计生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

4.卫生监督机构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支持继续完成建设标准化县级卫生监督机构1个,配置相应设备。

5.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项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网络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监测网络与溯源平台建设;食源性疾病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

(十二)发展健康服务业

积极推进社会办医。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1545号),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0.72张床为社会力量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财政资金在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扶持力度。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合作,推进医师多点执业,促进资源流动和共享。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落实医疗机构税收政策,规范收费政策,完善监管机制,优化发展环境。

积极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加强健康体检规范化管理。提高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水平。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加强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

专栏12  健康服务业发展项目

健康服务业发展:社会办医示范机构、健康管理服务示范机构、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

(十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培养使用的制度和政策。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切实加强医教协同,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和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强卫生计生管理人才培训,推进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层骨干人才培养和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到2020年,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和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探索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改革完善继续医学教育。

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和基层卫生计生人才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卫生计生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院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毕业后教育得到普及,继续教育实现全覆盖。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启动实施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继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及县办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鼓励并支持部分专科医师转岗成为全科医师,鼓励全科医生选择特定专科领域进行学习。加强儿科、精神、老年医学、护理、急救、康复等各类紧缺人才以及生殖健康咨询师、护理员等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和公共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创新人才使用、管理和评价机制。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优化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环境。健全基层及紧缺人才激励与约束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分配要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鼓励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特岗津贴,缩小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实际收入的差距。落实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工作实际的人才评价机制。通过人才服务一体化、柔性引进等多种方式,建立完善城乡联动的人才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和养老保障水平,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

专栏13  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1.乡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依托县级综合医院建设乡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并配置相应培训设备等。

2.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2016-2020年为全县13个乡镇卫生院各配备1名特设岗位全科医师(聘期4年)。开展县乡计划生育机构避孕咨询能力专项培训。

3.妇幼健康技术骨干培养工程: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3名妇幼健康技术骨干,为每个县级医疗机构培养8名妇幼健康技术骨干。

   4.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计生人才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人才培训。

5.县级骨干医师培训:以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康复、老年医学、院前急救等为重点,为县级医院培训临床骨干医师,全面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

6.完善生育政策服务人才保障工程加大妇幼健康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广泛开展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培训。加强产科、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开展产前筛查和诊断专业培训。

   (十四)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依托自治区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到2020年,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区人口,并及时进行信息动态更新。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国家、自治区、市、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居民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一卡通用。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构建与互联网安全隔离,联通各级平台和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高效、安全、稳定的信息网络。建立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强化标准规范的建设和应用管理。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引导国产自主可控的标准化信息产品研制与应用。

积极推动健康医疗信息化新业态有序发展。发展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医疗,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提升健康信息服务能力。鼓励建立县域远程医疗业务平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到2020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到全部县级医院。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强化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贯穿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应用。积极应用物联网技术、可穿戴设备等,探索健康服务新模式,强化预防、治疗、康复的精细服务和居民连续的健康信息管理业务协同,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积极发展疾病管理、居民健康管理等网络业务应用,推进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和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等服务。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整合居民健康管理及医疗信息资源,开展居民医疗健康信息服务,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专栏14  人口健康信息化重点项目

1.实施“e健康”工程(互联网+健康医疗)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为基础统筹建设自治区、市、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加快信息惠民工程建设。

2.实施“金人工程”:建成金人工程,建立本级全员人口数据中心,形成动态更新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建设计划生育业务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和生育服务证网上管理系统平台,实现自治区、市、县计划生育业务信息互联互通,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以及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提供人口基础信息服务。可提供预约挂号、双向转诊等惠民服务,突出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等报告与管理。

3.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查缺补漏的原则,完善自治区、市、县级平台,实现自治区级与国家级平台对接,区内平台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巩固完善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等报告与管理,突出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动态更新,开展大数据和远程医疗应用试点。全面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益民服务,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建设一批县域临床医学健康数据示范中心,推动远程会诊、远程诊断(影像、病理、心电)、预约诊疗、双向转诊等惠民服务。

   (十五)加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围绕我县高发的肝癌和鼻咽癌等恶性肿瘤、地中海贫血等出生缺陷疾病、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以及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健康问题和发展健康产业需求,加强医学科学前沿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医药产品开发和适宜技术推广。合理配置我县卫生科技和人力资源,积极推动艾滋病规模化现场流行病学和综合干预研究,继续实施“广西艾滋病规模化现场流行病学和综合干预研究”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依靠科技进一步推进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重点支持肝癌、鼻咽癌、地中海贫血和艾滋病等重点领域的科研创新平台,为肝癌、鼻咽癌、地中海贫血和艾滋病等重大疾病提供科技支撑。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研发和产业化,为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加强医学科技创新政策环境建设,健全创新人才培养、新技术评估、医学研究标准与规范、医学伦理与科研诚信、知识产权等保障机制,大幅提升医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率,促进适宜技术推广。

专栏15  健康科技项目

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适宜技术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制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可持续性,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医药卫生管理、运行、投入、价格政策。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一是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医院章程,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健全医院决策机制,保证党组织意图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发挥专家治院作用。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人力资源、财务资产、绩效考核、人才培养培训、科研、后勤、信息等管理制度,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二是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能,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统筹履行政府办医职责。明确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职能,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三是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加强社会办医院党组织建设。

进一步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加强药品采购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加大对医务人员临床应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培训力度,规范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制度运行监测、监管综合信息系统。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丰富和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100元以上。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率达到90%。继续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

专栏16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项目

1.公立医院体制改革:公立医院体系结构调整优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化解。

2.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基本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儿童用药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基层老年人部分基本药物全额保障等试点或示范建设、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或平台)建设、短缺药品监测点建设等。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

   (二)建立公平有效可持续的筹资体系

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计生投入责任,完善合理分担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多元投入、逐年增长、可持续的卫生计生投入机制,保障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落实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履行政府办医出资人职责,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力度,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切实落实对公立和社会办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进一步提高财政和社会投入比例,到2020年,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达到7%左右,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提高到45%左右,社会卫生投入比重提高到30 %左右,个人卫生支出比重降低到25%左右,进一步缓解个人就医经济负担。

(三)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业监督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法治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注重卫生计生行业法律的立法质量和执行力建议,使法律更加接地气,继续加强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七五”普法工作,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全行业监管。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依法决策机制和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继续加强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长效机制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等公共卫生领域建立自治区、市、县、乡镇四级监督监测网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机制,推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整合,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卫生行业和食品安全地方性标准制定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增强社会对健康和卫生计生工作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面有力支持,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加强社会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健康和卫生计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面临的形势与挑战,提高社会各界对健康和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卫生计生普法宣传。大力弘扬和践行卫生计生职业精神,深入开展职业精神宣传推介专题活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卫生计生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卫生计生文化宣传基地和文化推广平台。

(五)加强组织实施

建立多部门协调统一的规划管理与实施体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和措施,把“健康城市、健康乡镇”建设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推动健康与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积极行动,保障卫生计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将过于分散的卫生管理职能进行整合,探索实行医疗、医保、医药相统筹的大部门体制。强化县域卫生规划,整合卫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益,更好地为广大群众健康服务。

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情况,监督重大项目执行情况。规范监测和评估程序,完善评价体系和评价办法,提高规划实施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公开性与透明度。建立规划中期和末期评估制度,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全面评估,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要根据职责分工,建立问责制,落实各项规划任务目标。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与反馈机制。以绩效考评为抓手,运用好一票否决制的管理手段,对各卫生计生相关部门实行全方位、立体化的严格考核体制,具体工作实施环节实行触觉敏锐、全面联动的工作反馈机制。科学制定考核内容及实施细则,全面推进考核的合理化、目的化、效率化与成效化;不让考核流于形式,促使考核机制成为推进卫生计生工作进一步完善的重要途径与方法。建立“手续简、战线短”的卫生工作反馈机制及“健康影响综合评价”制度,强调反馈和相关调整的及时性,问题发生时,确保最短时间反馈并解决,触觉敏锐,全面联动。



附件

柳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

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指标名词解释

一、人均期望寿命:一般指出生期望寿命,指某国家、区域或地区每个新生儿期望能够生存的平均年数。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指出生至不满5周岁的儿童在统计年度(本年度的1月1日至本年度的12月31日)内死亡的概率(用每1000名活产的比率表示)。测算方法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当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当年活产数×1000‰。数据来自全国妇幼卫生年报《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

三、孕产妇死亡率:指一年内每10万例活产儿中,孕产妇的死亡数。活产是指妊娠满28周,胎儿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4项生命指标之一者,如孕周不清楚,可以出生体重(≥1000克)为参考标准。孕产妇死亡是指在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天之内的妇女,不论妊娠期长短和何种受孕部位,由于任何与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的或由此而加重了的原因导致的死亡,但不包括意外原因(如车祸、中毒等)导致的死亡。数据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乡镇上报辖区内的孕产妇死亡数和活产数,并通过县、市妇幼保健院逐级汇总上报到省级妇幼保健院。

四、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指该区域内具备基本健康素养的人在总人群中所占的比例。健康素养是指个人获取和理解基本健康信息和服务,并运用这些信息和服务做出正确决策,以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通过设立监测点,针对非集体居住的15—69岁常住人口开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监测。监测工具为《全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调查问卷》。问卷得分达到总分80%及以上,即问卷得分≥80分,被判定具备基本健康素养。

五、总和生育率:是指该地区的妇女在育龄期间,每个妇女平均的生育子女数,计算方式是把所有年龄别生育率相加。

六、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生人口中男性人口与女性人口的比值。

七、出生缺陷发生率:围产儿发生出生缺陷比例,是衡量一个地区某一时间段出生缺陷发生水平指标。

八、免费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国家规定的免费计生技术服务覆盖率是指本省户籍人口的覆盖率,为已经享受技术服务的人数占符合免费技术服务条件的总人数的百分比。

九、每千人床位数:指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与医疗服务人口数(千人)之比。

十、医护比:指医生数与护士数之比。

十一、每万人全科医生数:指全县注册为全科医生的人数与全县常住人口数(万人)之比,主要用来衡量我县基层全科医生的数量是否能满足基层卫生服务需求。

十二、县域内就诊率:计算方式为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总人次/(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总人次+外出住院总人次)。数据来源于区域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数据。

十三、家庭医生规范签约服务率:指规范签约人数占户籍人口总数的百分比,其中规范签约人数指签约对象知晓签约医生和签约内容,对签约服务感到基本满意以上的签约人数。

十四、智慧卫生覆盖率:指区域内开展智慧卫生服务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占该类机构总数的比例。具体包括:通过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与上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的医疗卫生机构比例;开展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健康管理、全科签约、预约转诊、区域诊疗、远程诊疗等普惠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比例,以及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诊疗流程、提升诊疗质量的三级公立医院比例。

十五、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卫生总费用指某地区在一定时期内(通常指一年),为开展卫生服务活动从全社会筹集的卫生资源的货币总和,主要来源于政府卫生支出、社会卫生支出和个人卫生支出;个人卫生支出是指城乡居民在接受医疗卫生服务和产品时的现金支付,包括享受多种医疗保险制度的居民在就医时的自付费用。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反映了城乡居民对医疗卫生费用的负担程度。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印发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城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  |   发布日期: 2018-04-17 00:00    |  作者: 县政府

柳城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柳城政办〔2018〕24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城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柳城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10日 






柳城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推进健康柳城建设的开局起步阶段,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为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根据《国家“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健康广西2030”规划》(桂发〔2017〕10号)、《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柳政办〔2017〕78号)、《柳城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柳城政办〔2016〕26号),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时期,是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和生育政策调整完善的重要阶段,我县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推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群众健康需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等方面获得重大进展,各项卫生计生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十二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

1.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总体优于全区平均水平。 2015年,人均预期寿命在2010年的基础上提高1.5岁。2015年与2010年相比,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为20.46/10万,婴儿死亡率从9.18‰下降到2.8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10.67‰下降到3.89‰,除孕产妇死亡率外其余两项已提前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

图1

2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有序推进。破除了以药补医旧机制,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政策;统筹推进管理体制、人事分配等综合改革;20112015年,全县卫生总费用和人均卫生总费用年均增长超过14%,每年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均超过5%。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从2011年的37.17%增加到2015年的39.56%;社会卫生投入稳步增长,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达到32.46%;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逐步下降,2015年降至27.97%

3.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得到加强,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截至2015年底,城乡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县共有医疗机构221所,其中二级医院3家,乡镇卫生院13家,村卫生室121个,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2015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数分别为:4.02张、4.41人、1.38人和1.62人,与2010年相比,增幅分别达到87.85%、56.38%、39.40%、84.09%

居民卫生服务大幅度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由2010年的103.19万人次增加到2015年的139.42万人次。居民年平均就诊由2.52次提高到3.65次,年均增速为7.69%。住院量由4.13人次增加到5.73人次。居民年住院率由10.08%提高到15.00%,年均增长0.38个百分点。

图3

4

4.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得到加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格局初步形成。单独两孩政策平稳实施,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切实落实中央关于单独两孩政策的决策部署,没有出现扎堆生育现象,生育水平变动符合预期。“十二五”期间,在第四次生育高峰的情况下,妇女总和生育率保持在更替水平以下,年度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8‰以下,出生政策符合率持续稳定在92%以上。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现稳步下降态势。

诚信计生工作模式进一步深化。在诚信计生工作中,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与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国家利益与群众个人利益相统一、行政指导与基层群众自治相统一,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整体水平大力提升,截至2015年,我县共成立诚信计生小组3166个,参加的已婚育龄妇女37410人,参与率达90%以上。

加大财政投入,构建了较为完备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体系。2015年,各级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人均60元。实施新农合、新农保、征地补偿、扶贫开发等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十二五”期间,我县共投入资金1468万元用于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落实,惠及11.74万人(户)次。全县共投入188.02万元,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额贴息贷款政策。全县共投入125.495万元,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将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60元。

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满足了群众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服务需求。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流动已婚育龄人口免费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基层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准入制度全面推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规范。全面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完善计划生育便民措施,实行一孩生育登记,简化再生育办理程序,推行承诺制度,开展网上办理,提供代理服务,实行限时办结,缩短办理时限。

5.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了积极成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40元。

疾病预防控制效果进一步巩固。全面组织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11种疫苗预防12种传染病的预防接种战略,各种疫苗报告接种率均在95%以上。建立了完备的疾病监测系统,SARS、流感、狂犬病等传染病监测覆盖全县,“十二五”期间,无鼠疫、霍乱病例报告,狂犬病、伤寒、细菌性痢疾等乙类传染病控制在低发水平,登革热疫情防控成效明显。结核病、麻风病等慢性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以乡镇为单位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县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92.0%,实施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服务新模式,麻风病患病率低于1/10万。精神卫生和慢性病防控工作稳步推进,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为4.2‰,农村、城镇重点慢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为25%45%。保持疟疾发病率连续控制在1/万以下,做到无死亡、无继发传播,寄生虫病防控成果进一步巩固。按照上级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饮用水安全监测,国家和自治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完成率均达100%

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工作成效显著。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七网”建设,通过进一步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母婴安全工程”、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项目,有效提高了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全面实施以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为龙头的出生缺陷预防控制系列项目,覆盖全县的出生缺陷预防控制网络基本建成,在县妇幼保健医院成立了县级地中海贫血筛查实验室,建立了卫生计生“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平台,有效提高了出生缺陷预防控制服务能力。2015年,全县住院分娩率提高至100%,婚检率达到97.58%,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为84%,产前筛查率为74.72%,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为98.8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5.0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0.59%

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建立了全县“平战有型”的卫生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搭建了覆盖全县的卫生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完善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健全了覆盖县-乡-村三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网络;科学处置了“9.30”爆炸事件、人禽流感等突发事件。

艾滋病防治工程取得明显成效。第一轮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顺利实施,我县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各项措施,全县的宣传干预、监测检测、医疗救助等防治体系初步建成,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势头得到基本遏制,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社会歧视进一步减轻。全县新发现报告艾滋病病例数自2012年起连续5年出现下降。2015年,全县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总数为29454人次。2015年,接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病人病死率为2/100人·年。全县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艾滋病感染产妇抗病毒药物应用率、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率均已达到全覆盖。

6.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2015年,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21%,较2010年增长7个百分点;新农合的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人均筹资达到470/年(2011—2015年新农合人均筹资增长情况见图5)。2015年,统筹地县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7.20%。在全区率先开展新农合基金市级统筹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城乡居民大病保障工作已经实现2个周期正在运行,补偿比稳定在60%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门诊统筹总额付费、按病种临床路径定额限额付费等制度全面推行,有效缓解了参合农民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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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率100%;政府投入建成的标准化村卫生室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85.75%;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基药配备使用率、药品收入的基药占比在30%以上,其中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基药配备使用率达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到位率90%以上。

8.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取得长足发展。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建立。2015年,每万人口中医民族医床位数为3.4张,中医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数为2.8人。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民族科比例由2010年的45.15%增长到94.4%;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的机构由2010年的20.87%增长到77.4%。以上指标基本完成“十二五”目标。

9.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实现新突破。积极开展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和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学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等项目。至2015年末,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共有30名经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初步实现了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综合的基本医疗服务,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共招录了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专)科生52名,经住院医师规范培训考试合格的住院医师人数为300人;加强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高层次骨干的培养力度。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为86.22%,与2010年相比均增长10个百分点。

10.卫生计生法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体系进一步健全。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卫生计生事业的引领、推动作用,“十二五”期间加强宣传部地方卫生计生法规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办法》。

职能转变步伐加快。坚持依法推进卫生计生系统职能转变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职责边界的梳理及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订立等工作,梳理并确定了县本级权力清单89项;减少取消行政审批项目事项1项,下放审批事项1项。

监督体系更趋完善。截至2015年,全县卫生监督机构共有1个,全县已经建立起一支具有公共卫生、医学和法学专业人才为主的监督员队伍,在推进依法行政、监督执法、维护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2015年,全县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督合格率、各专业经常性卫生监督合格率分别为100%98.84%,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基本达到全覆盖。

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提高卫生计生部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能力。在日常工作中制度完善,科学决策,合法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出台日趋规范,卫生计生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县、乡两级卫生与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机构合并全部完成,实现了“班子融合、队伍融合、工作融合”的目标,整个改革过程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进一步实现了简政放权和职能优化,保障了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实现了11大于2的社会效果,为确保“十三五”全县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奠定了行政管理体制基础。

(二)“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将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摆在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美好生活的追求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为健康服务业创造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为提升卫生计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十二五”期间,虽然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取得了较大成就,医疗卫生计生综合服务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但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艰巨任务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十三五”时期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将面临新的更为复杂的挑战。

1.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增长与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约束之间的矛盾仍然是主要矛盾。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和基本医保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健康意识不断提升,医疗卫生需求将持续增长。据国家测算,未来五年群众医疗服务总需求将维持在较高水平,预计到2020年居民年平均就诊次数将达到5.5-6次,年住院率将达到14%-16%。然而,我县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布局结构失衡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具体表现在:一是卫生资源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居民卫生服务需求。全县卫生资源不足,2015年底每千人口县、乡病床数为4.02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公共卫生人员数分别为1.38人、1.62人、1.55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1.12人。县3家公立医院床位不足,每千人口仅有2.34张,达不到自治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部分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不高。二是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不合理。部分乡镇医疗卫生资源质量较低,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特色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相对滞后。社会办医每千人口床位为0.18张,仅占总床位数的4.83%。专科医院发展相对较慢,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明显薄弱。三是基层医疗卫生设备不足,超期服役现象普遍。全县尚有13个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要求。公共卫生设备不足,车辆短缺。

2.人口均衡发展的压力增大,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任务艰巨。

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县人口众多的基本县情不会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将客观存在。“十三五”时期,我县人口总量将继续维持惯性增长,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年均人口出生将超过0.55万,年均人口增量将接近0.05万。劳动力趋于老化,低龄(15-24岁)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比例下降2.81个百分点,高龄(45-64岁)劳动力占比上升1.28个百分点。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到2020年,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将达到12%左右,比2015年上升1个百分点;年龄中位数将比2015年上升1.5岁。当前,我县流动迁徙人口超过2.5万,70%以上属于跨省流动。县域间、城乡间人口发展不平衡,人口结构性矛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日益深刻。当前,坚持计划生育,就是要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引导家庭负责任、有计划地安排生育,调控人口总量、提升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家庭幸福和人口均衡发展。

3.卫生总体投入水平仍然偏低,难以满足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要。“十二五”期间,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每年均不到6%;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水平偏低,医疗保障制度尚未健全,管理水平不高,管理碎片化,缺乏统一的支付和报销制度,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偏低。

4.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亟待加强。一方面,我县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仍然较为薄弱:疾控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业务用房和设备简陋,疾控中心实验室未达到建设规范要求、仪器设备陈旧老化;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需要建设;县级职业病健康检查机构的数量和能力亟需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不完善,基础设施薄弱,仪器设备短缺,出生缺陷预防控制三级技术网络不健全,高危孕产妇和重症新生儿救治能力不足;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属起步阶段,各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水平不高十三五”期间,学校仍将是突发卫生事件发生的主要场所,呼吸道传染病将是需要重点防范的传染病。食品、药品安全必须加强监管,个别不法之徒见利忘义、制假售假,不排除引发食品、药品中毒类突发事件。全县有多家企业,务工人员职业防护意识淡薄,急性中毒事件也应加强防范。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也将有发生的可能性。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等境外输入传染病也有较大风险。

   5.多重健康问题叠加带来巨大压力。慢性病、传染病双重疾病叠加负担日益加重,重大传染病和重点寄生虫病等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艾滋病等重大疾病报告发病率仍居前10位;慢性病患者呈“井喷”式发展趋势,所导致的死亡占总死亡的80%;结核病等传统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儿童手足口病等新发传染病的严重威胁不容忽视。环境污染、食品安全成为影响健康的重要因素。职业病防治体系薄弱,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缺乏衔接协同难以应对复杂健康问题的挑战。

6.经济新常态和技术新发展使深化医改的任务更加艰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尚需进一步破题,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和专业化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药品生产流通不规范的问题依然严重,体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凸显叠加,改革难度明显加大。改革进展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医药科技创新和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近年来干细胞、生物芯片、基因组学等关键技术和药品医用设备等重大创新不断突破,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为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跃上新台阶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同时将倒逼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和服务模式创新。

7.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水平偏低。中医药基础设施薄弱,县级中医、民族医医院每床位业务用房面积仅39.26平方米,远低于中医医院建设标准要求。中医药人才不足,缺乏名老中医大师级人才及在区内外有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基层中医人才严重匮乏。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保障为着力点,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实现发展方式由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打造健康柳城,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的服务能力,为加快实现与柳州市同城化,奋力打造现代休闲生态田园城市奠定健康基础。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的新期盼。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1.9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人均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适应。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值范围之内。

“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规划发展目标情况表

领域

主要指标

2020年

2015年

指标

性质

健康

水平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

75.1

预期性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18以下

20.46

预期性

婴儿死亡率(‰)

7.5以下

2.86

预期性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9.5以下

3.89

预期性

疾病

防控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0

7.35

预期性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

约束性

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

≥90

--

预期性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率(%)

100%

--

预期性

妇幼保健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5以上

95.05

约束性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0以上

90.59

约束性

目标人群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

80以上

84

约束性

医疗服务

实施临床路径的出院例数占公立医院全部出院病例数比例

≥30

--

预期性

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

≥10

--

预期性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

≥50

--

预期性

计划生育

常住人口(万人)

39

38

预期性

人口自然增长率(‰)

8

5.87

预期性

出生人口性别比

105

104.98

约束性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5.53

4.02

预期性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3

1.38

约束性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3.14

1.62

预期性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2

1.12

约束性

卫生信息化

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建成

--

预期性

卫生投入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小于30

27.97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重大疾病防治体系建设

推进防治结合。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艾滋病疫情继续保持低流行水平,结核病发病率控制在85%,使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达到90%,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力争1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率小于8%,基本消除麻风病、疟疾,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重症地中海贫血儿干预率达到90%以上。重点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人群知晓率农村达到35%,城镇达到60%,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60%以上,碘盐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按国家要求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继续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现由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转变。建立完整的职业病防治体系,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提高职业健康检查率,将职业病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5%以上,艾滋病新报告感染者环比增长率达到7.5%左右,及时做好疫情调查处置。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加强艾滋病检测和规范随访,诊断发现并接受规范随访服务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75%以上,为所有符合条件且愿意接受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疗。加大一般就诊者肺结核发现力度,强化重点人群主动筛查,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推进患者全程随诊管理。有效应对霍乱、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狂犬病、布病、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策略。以县为单位麻风病患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消除麻风病危害。建立已控制严重传染病防控能力储备机制。

强化精神疾病防治。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确保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逐步建立和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抑郁症治疗率在“十二五”基础上显著提高。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夯实常规免疫,做好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推进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调整完善脊灰疫苗免疫策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脊灰灭活疫苗替代工作,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根据防病工作需要,逐步调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加强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监测。推动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

做好重点寄生虫病及地方病防控工作。做好重点寄生虫病及地方病防控工作。加强登革热、疟疾等蚊媒传染病控制,消除疟疾危害。保持消除碘缺乏病,人群碘营养总体处于适宜水平。

专栏1  重大疾病防治项目

1.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

2.县疾控体系实验室装备达标工程建设项目:按填平补齐、满足实际原则,按标准配置相关设备,提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保障传染病、健康危害因素、食品风险监测工作的开展。

3.艾滋病治疗关怀体系:持县级治疗点业务用房建设和投入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测设备,承担全县艾滋病治疗、监测检测任务。

4.精神卫生疾病防治项目: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和心理健康服务。

5.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支持结核病防控,流感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手足口病、狂犬病、布病、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麻风等传染病的监测及早期干预,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健康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

7.慢性病综合防控项目:癌症早诊早治、慢性病与营养综合干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减少烟草危害行动综合干预。

8.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及麻疹、乙肝等疫苗可预防重点传染病监测。

9.重点寄生虫病及地方病防控:加强疟疾、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治,地中海贫血等重点地方病防控。

10.职业病防治: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

   加快推进卫生应急体系“五化”建设。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和有效处置,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协同化、信息化、国际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县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完善队伍装备设备,提升队员综合素质;完善军(警)地卫生应急协作,建立协同化应急机制;完善卫生应急准备、监测预警、指挥决策系统,构建信息采集移动终端,实现卫生应急信息实时报送和查询;开展基层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

专栏2  应急体系重点项目

1.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建设县级120急救指挥中心。

2.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卫生应急队伍应急青年志愿者队伍

   (二)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健康行动计划”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针对常见非传染性疾病的共同危险因素(吸烟、酗酒、不健康饮食和缺乏体育锻炼等),制定并有效执行控烟、全民健身、平衡膳食、限制饮酒、防治药物滥用、不良性行为干预、心理行为干预等公共政策,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青少年及职业人群的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推进“健康县、健康村镇”建设。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工程,提高社会参与度,形成政府领导、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到2020年,健康管理工作模式基本建立,力争建成1到2个健康村镇建设示范。

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广泛开展健康中国行等活动,普及合理营养、合理用药和科学就医等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开展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指导和干预,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深入推进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进医疗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加快控烟立法,大力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推进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活动,强化戒烟服务,预防和控制被动吸烟。

增强人民体质。各单位根据实际可建设健康步道、健康广场、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等支持性环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开展科学健身示范建设健身体育工程,逐步对社会开放体育场馆等运动健身场所。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鼓励实行工间健身制度。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专栏3  健康促进项目

1.健康城镇:健康城市建设,病媒生物监测。

2.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空气污染等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人体生物监测。

3.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减少烟草危害行动,推广减盐、健康口腔等专项行动。

4.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柳城行活动,健康家庭行动。进一步完善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各级资金支持健康管理(体检)中心的设备配置,打造“一站式”健康管理(体检)服务模式。


(三)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实行分级诊疗。以组建医疗联合体、医疗共同体、远程医疗、专科联盟为载体,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基本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鼓励二级以上医院成立全科医学科。推进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能力提高及电子健康档案等工作,实施家庭签约医生模式,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医联体和远程医疗等多种方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和价格政策,促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建立。

提高医疗质量安全。规范诊疗行为,全面实施临床路径,保障医疗安全。实施遏制细菌耐药国家战略,以抗菌药物为重点推进合理用药,加强处方监管,提高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建立并完善国家、省级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以及医疗质量控制动态监测和反馈机制,健全医疗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改进。加强医师执业管理,健全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建立以控制不合理费用为重点的内审制度,规范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服务行为。

加强临床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建设一批高水平临床专科,重点支持肿瘤、心脑血管、儿科、精神、传染病等薄弱领域重点专科诊疗能力提升,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传染病、精神疾病及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血液透析、儿科、中医等临床专科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诊治能力。进一步拓展中心乡镇卫生院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继续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维护残疾人健康。

改善医疗服务。优化诊疗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有效分流就诊患者。合理调配诊疗资源,推行日间手术,加强急诊力量,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推行电子病历,提供诊疗信息、费用结算、信息查询等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完善入、出、转院服务流程,提供连续医疗服务。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持续改进护理服务。大力推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同城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强化患者安全管理。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推进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完善血液供应保障机制。继续提高人口献血率,确保无偿献血人次数和献血量增长水平与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增长水平相适应。开展血液安全风险监测,巩固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成果,健全血液质量控制和改进体系,推进临床合理用血。

专栏4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项目

1.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工程:利用广西县域公共服务设施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三年滚动项目库以及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途径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建设柳城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及附属设施项目,着力解决县人民医院医疗业务用房短缺,床位不足、床位面积不达标等问题,确保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能力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实施县中医院二期业务综合楼项目、县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楼项目。全县1所综合医院与三级综合医院建立远程会诊系统,支持其他县级医疗机构与医联体内的三级医院建设影像、心电等远程会诊系统,实现专家共享、设备共享,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支持部分医院配置急救车和巡回医疗车等。为县妇幼保健院配备配齐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运救护车(含车载急救设备)、四维彩超、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宫腔镜、呼吸机等核心设备。支持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实施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支持和帮助县级公立医院启动、完成二级医院复审工作。

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服务“三个1”工程:迁建和提级为二级医院的乡镇卫生院2个(东泉、凤山)。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为13个乡镇卫生院配置急救车、彩超、DR等一批基本诊疗设备;支持乡镇计生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和配置计划生育服务车;支持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置。实现每个家庭拥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卡。

   3.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支持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医院感染管理监测和质量持续改进。

4.国产医疗设备应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提升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专科诊治能力,为县级医院配置CT、核磁共振和数字化X线机等设备。

5.分级诊疗:慢性病一体化诊疗服务试点,基层签约服务,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

6.医疗服务能力:临床专科能力建设。

7.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支持县、乡、村三级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改善妇幼健康服务条件。完善县婚育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和帮助实施迁建工作。

8.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房和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实验楼项目建设。支持精神专科医院建设。加强县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9.疑难病症诊治能力建设:在儿科、肿瘤、心脑血管、传染病等薄弱领域,支持县级综合或专科医院建设培训基地建设,并加强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建设,提升诊疗和人才培养能力。

10.县级医学影像中心、检验中心建设: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县级医学影像中心、检验中心的建设,做到设备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降低群众就医负担和医疗机构运行成本。

11.医药分开:探索在二级医院推行医药分开,增加医事服务费,公立医院药房实行社会化管理。

(四)加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制定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重规划、优布局、补短板、明功能,完善县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构建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统筹规划县域卫生资源,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缩小县域之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差距。强基层、补短板,推进妇幼健康、公共卫生、肿瘤、精神疾病防治、儿科、康复、护理等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的提高。

推动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继续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建设,全面改善县级医院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

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县域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中心,构建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切实提升重特大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水平。提高突发急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加强县乡两级急救体系建设。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2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

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在县级机构至少建有1个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全面改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改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在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方面技术与服务能力,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能力和食品安全技术支持体系建设。

继续强基层。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三个1工程”,即每个家庭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卡。

着力补短板。实施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和妇幼健康、精神疾病防治等薄弱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县域之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差距。

专栏5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项目

1.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工程:利用广西县域公共服务设施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三年滚动项目库以及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途径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建设柳城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及附属设施项目,县中医院二期业务综合楼项目,着力解决县人民医院医疗业务用房短缺,床位不足床位面积不达标等问题,确保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能力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实施县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楼项目。全县1所综合医院与三级综合医院建立远程会诊系统,支持其他县级医疗机构与医联体内的三级医院建设影像、心电等远程会诊系统,实现专家共享、设备共享,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支持部分医院配置急救车和巡回医疗车等。为县妇幼保健院配备配齐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运救护车(含车载急救设备)、四维彩超、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宫腔镜、呼吸机等核心设备。支持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实施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支持和帮助县级公立医院启动、完成二级医院复审工作。

2.国产医疗设备应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提升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专科诊治能力,为县级医院配置CT、核磁共振和数字化X线机等设备。

3.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支持县、乡、村三级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改善妇幼健康服务条件。完善县婚育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和帮助实施迁建工作。

4.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房建设。支持精神专科医院建设。加强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五)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加快建立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5%以上,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730元,新农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较“十二五”末每年增长40元左右,新农合农民自付比例降到35%以下,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保障水平。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比例达到53%,医保门诊统筹比例达到100%,门诊医疗服务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做好异地就医和流动人口医保工作。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健全和完善新农合市级统筹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医药费用即时结算覆盖率达到100%。

(六)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满足新增需求;研究制定托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住房、就业等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分类指导,鼓励按政策生育。做好政策调整前后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倡导,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维护良好生育秩序。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

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和领导小组制度,强化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与新时期形势任务相适应、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和运行机制,落实“一票否决”,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以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统筹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建设,稳定基层工作网络和队伍。统筹卫生计生资源,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服务关怀、政策引导和依法行政。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和承诺制。全面推行知情选择,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提高药具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做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深入推进诚信计生活动和基层群众自治,深化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

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体系,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关爱和帮助。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坚持男女平等,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做好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女孩及女孩家庭扶助工作,提升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发展能力。

专栏6  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重点项目

1.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项目: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设施阵地建设、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开展计划生育国策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促进、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监测调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

2.计划生育业务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在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基础上,探索建设计划生育业务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和生育服务证网上管理系统平台,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与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业务信息互联互通。

   (七)进一步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实施母婴安全工程,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医疗急救能力,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加大出生缺陷防治力度,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继续推进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和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提供婚育综合服务,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产前筛查服务能力,扩大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覆盖范围,健全出生缺陷预防控制网络体系,努力降低严重多发致死致残的出生缺陷出生。促进生殖健康和妇女常见病防治,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和预防伤害,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常见病诊治和转诊能力。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提高3岁以下儿童健康系统管理率,改善妇女儿童的营养状况,力争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降到7%以下,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降到12%以下,出生缺陷发生率降到11.5‰以下。继续实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积极推进安全避孕。

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开展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加强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治工作。加大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学校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关爱青少年生殖健康,减少非意愿妊娠。

专栏7  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重点项目

1.健康妇幼:为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持续实施“降消”计划、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国家免疫规划、早诊早治“宫颈癌、乳腺癌”、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生殖健康关爱行动。

2.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对县级妇幼保健院进行标准化建设;建立县级孕产危重诊治中心2个;完善全县出生缺陷预防控制、高危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急救体系建设。加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民营妇幼助产机构发展。

3.出生缺陷(地中海贫血)防控体系建设:在县妇幼保健院建立出生缺陷(地中海贫血)筛查实验室。城乡居民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期唐氏综合症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

4.孕产妇、新生儿转诊急救体系建设:建立 2个县级孕产妇、新生儿转诊急救中心,采购急救设备、改造业务用房、进行人员培训,提高高危孕产妇和重症新生儿转诊急救能力,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完成《两纲》工作目标。

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改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条件和配置设备。

6.青少年健康:支持学生健康危害因素和常见病监测及防治。

(八)推动医养结合,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建立多方合作机制,探索老年人健康养老、有效医疗模式。广泛开展老年常见疾病及伤害、老年营养改善和健康保健宣传,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开展老年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有效控制和降低患病率和病死率,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覆盖面,增加健康体检检查内容。力争将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0%,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

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业,推动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实施“健康老龄化”。

专栏8  医养结合重点项目

1.老年养护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医院医疗技术资源作用,指导养老服务工作,支持部分医疗机构建设集医疗护理、康复支持、保健养老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机构。

2.健康服务业发展: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护理康复医疗服务机构、健康管理服务示范机构、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

3.健康老龄化: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精神健康与心理关怀,医养结合试点示范。

(九)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门诊统筹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明显改善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婚前医学检查、孕妇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控、贫困地区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等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专栏9  健康扶贫项目

1.健康扶贫:对因病致贫人口提供医疗救助保障,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

   2.流动人口健康维护: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项目。

   (十)大力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全面改善中医民族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支持中医馆建设。支持中医民族医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中医壮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中医药标准化工程。2020年,每万人口中医民族医床位数达到5.5每万人口中医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79人。

专栏10  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重点项目

  1.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继续支持县中医医院建设;所有乡镇卫生院到“十三五”末具备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

2.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全面改善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支持中医馆建设。支持中医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

(十一)强化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监督监管体系建设

健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网络,加强城乡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有效整合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资源,完善队伍建设;配备完善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监督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信息化水平,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分工,根据国家、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0年实施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卫生计生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监督员的培训,有针对性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需要。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健全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配合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网络,必要的食品化学污染物等物质的风险研判。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机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以县为单位实现全覆盖。

专栏11  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项目

1.综合监督重点抽检网络建设:包括开展国家重点监督抽检,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开展公共场所、学校和供水单位公共卫生监督抽检;对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抽检;对采供血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

2.监督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包括建立城市和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立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系统平台。

3.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包括支持建设标准化县级卫生监督机构1个;配置县级以上监督机构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生活饮用水在线监督监测设施;加大对卫生计生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

4.卫生监督机构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支持继续完成建设标准化县级卫生监督机构1个,配置相应设备。

5.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项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网络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监测网络与溯源平台建设;食源性疾病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

(十二)发展健康服务业

积极推进社会办医。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1545号),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0.72张床为社会力量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财政资金在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扶持力度。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合作,推进医师多点执业,促进资源流动和共享。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落实医疗机构税收政策,规范收费政策,完善监管机制,优化发展环境。

积极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加强健康体检规范化管理。提高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水平。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加强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

专栏12  健康服务业发展项目

健康服务业发展:社会办医示范机构、健康管理服务示范机构、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

(十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培养使用的制度和政策。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切实加强医教协同,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和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强卫生计生管理人才培训,推进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层骨干人才培养和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到2020年,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和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探索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改革完善继续医学教育。

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和基层卫生计生人才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卫生计生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院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毕业后教育得到普及,继续教育实现全覆盖。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启动实施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继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及县办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鼓励并支持部分专科医师转岗成为全科医师,鼓励全科医生选择特定专科领域进行学习。加强儿科、精神、老年医学、护理、急救、康复等各类紧缺人才以及生殖健康咨询师、护理员等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和公共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创新人才使用、管理和评价机制。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优化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环境。健全基层及紧缺人才激励与约束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分配要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鼓励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特岗津贴,缩小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实际收入的差距。落实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工作实际的人才评价机制。通过人才服务一体化、柔性引进等多种方式,建立完善城乡联动的人才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和养老保障水平,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

专栏13  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1.乡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依托县级综合医院建设乡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并配置相应培训设备等。

2.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2016-2020年为全县13个乡镇卫生院各配备1名特设岗位全科医师(聘期4年)。开展县乡计划生育机构避孕咨询能力专项培训。

3.妇幼健康技术骨干培养工程: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3名妇幼健康技术骨干,为每个县级医疗机构培养8名妇幼健康技术骨干。

   4.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计生人才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人才培训。

5.县级骨干医师培训:以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康复、老年医学、院前急救等为重点,为县级医院培训临床骨干医师,全面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

6.完善生育政策服务人才保障工程加大妇幼健康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广泛开展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培训。加强产科、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开展产前筛查和诊断专业培训。

   (十四)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依托自治区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到2020年,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区人口,并及时进行信息动态更新。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国家、自治区、市、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居民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一卡通用。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构建与互联网安全隔离,联通各级平台和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高效、安全、稳定的信息网络。建立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强化标准规范的建设和应用管理。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引导国产自主可控的标准化信息产品研制与应用。

积极推动健康医疗信息化新业态有序发展。发展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医疗,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提升健康信息服务能力。鼓励建立县域远程医疗业务平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到2020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到全部县级医院。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强化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贯穿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应用。积极应用物联网技术、可穿戴设备等,探索健康服务新模式,强化预防、治疗、康复的精细服务和居民连续的健康信息管理业务协同,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积极发展疾病管理、居民健康管理等网络业务应用,推进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和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等服务。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整合居民健康管理及医疗信息资源,开展居民医疗健康信息服务,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专栏14  人口健康信息化重点项目

1.实施“e健康”工程(互联网+健康医疗)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为基础统筹建设自治区、市、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加快信息惠民工程建设。

2.实施“金人工程”:建成金人工程,建立本级全员人口数据中心,形成动态更新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建设计划生育业务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和生育服务证网上管理系统平台,实现自治区、市、县计划生育业务信息互联互通,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以及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提供人口基础信息服务。可提供预约挂号、双向转诊等惠民服务,突出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等报告与管理。

3.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查缺补漏的原则,完善自治区、市、县级平台,实现自治区级与国家级平台对接,区内平台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巩固完善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等报告与管理,突出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动态更新,开展大数据和远程医疗应用试点。全面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益民服务,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建设一批县域临床医学健康数据示范中心,推动远程会诊、远程诊断(影像、病理、心电)、预约诊疗、双向转诊等惠民服务。

   (十五)加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围绕我县高发的肝癌和鼻咽癌等恶性肿瘤、地中海贫血等出生缺陷疾病、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以及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健康问题和发展健康产业需求,加强医学科学前沿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医药产品开发和适宜技术推广。合理配置我县卫生科技和人力资源,积极推动艾滋病规模化现场流行病学和综合干预研究,继续实施“广西艾滋病规模化现场流行病学和综合干预研究”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依靠科技进一步推进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重点支持肝癌、鼻咽癌、地中海贫血和艾滋病等重点领域的科研创新平台,为肝癌、鼻咽癌、地中海贫血和艾滋病等重大疾病提供科技支撑。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研发和产业化,为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加强医学科技创新政策环境建设,健全创新人才培养、新技术评估、医学研究标准与规范、医学伦理与科研诚信、知识产权等保障机制,大幅提升医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率,促进适宜技术推广。

专栏15  健康科技项目

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适宜技术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制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可持续性,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医药卫生管理、运行、投入、价格政策。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一是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医院章程,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健全医院决策机制,保证党组织意图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发挥专家治院作用。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人力资源、财务资产、绩效考核、人才培养培训、科研、后勤、信息等管理制度,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二是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能,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统筹履行政府办医职责。明确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职能,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三是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加强社会办医院党组织建设。

进一步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加强药品采购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加大对医务人员临床应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培训力度,规范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制度运行监测、监管综合信息系统。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丰富和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100元以上。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率达到90%。继续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

专栏16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项目

1.公立医院体制改革:公立医院体系结构调整优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化解。

2.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基本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儿童用药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基层老年人部分基本药物全额保障等试点或示范建设、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或平台)建设、短缺药品监测点建设等。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

   (二)建立公平有效可持续的筹资体系

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计生投入责任,完善合理分担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多元投入、逐年增长、可持续的卫生计生投入机制,保障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落实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履行政府办医出资人职责,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力度,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切实落实对公立和社会办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进一步提高财政和社会投入比例,到2020年,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达到7%左右,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提高到45%左右,社会卫生投入比重提高到30 %左右,个人卫生支出比重降低到25%左右,进一步缓解个人就医经济负担。

(三)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业监督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法治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注重卫生计生行业法律的立法质量和执行力建议,使法律更加接地气,继续加强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七五”普法工作,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全行业监管。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依法决策机制和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继续加强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长效机制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等公共卫生领域建立自治区、市、县、乡镇四级监督监测网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机制,推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整合,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卫生行业和食品安全地方性标准制定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增强社会对健康和卫生计生工作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面有力支持,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加强社会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健康和卫生计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面临的形势与挑战,提高社会各界对健康和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卫生计生普法宣传。大力弘扬和践行卫生计生职业精神,深入开展职业精神宣传推介专题活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卫生计生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卫生计生文化宣传基地和文化推广平台。

(五)加强组织实施

建立多部门协调统一的规划管理与实施体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和措施,把“健康城市、健康乡镇”建设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推动健康与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积极行动,保障卫生计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将过于分散的卫生管理职能进行整合,探索实行医疗、医保、医药相统筹的大部门体制。强化县域卫生规划,整合卫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益,更好地为广大群众健康服务。

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情况,监督重大项目执行情况。规范监测和评估程序,完善评价体系和评价办法,提高规划实施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公开性与透明度。建立规划中期和末期评估制度,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全面评估,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要根据职责分工,建立问责制,落实各项规划任务目标。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与反馈机制。以绩效考评为抓手,运用好一票否决制的管理手段,对各卫生计生相关部门实行全方位、立体化的严格考核体制,具体工作实施环节实行触觉敏锐、全面联动的工作反馈机制。科学制定考核内容及实施细则,全面推进考核的合理化、目的化、效率化与成效化;不让考核流于形式,促使考核机制成为推进卫生计生工作进一步完善的重要途径与方法。建立“手续简、战线短”的卫生工作反馈机制及“健康影响综合评价”制度,强调反馈和相关调整的及时性,问题发生时,确保最短时间反馈并解决,触觉敏锐,全面联动。



附件

柳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

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指标名词解释

一、人均期望寿命:一般指出生期望寿命,指某国家、区域或地区每个新生儿期望能够生存的平均年数。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指出生至不满5周岁的儿童在统计年度(本年度的1月1日至本年度的12月31日)内死亡的概率(用每1000名活产的比率表示)。测算方法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当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当年活产数×1000‰。数据来自全国妇幼卫生年报《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

三、孕产妇死亡率:指一年内每10万例活产儿中,孕产妇的死亡数。活产是指妊娠满28周,胎儿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4项生命指标之一者,如孕周不清楚,可以出生体重(≥1000克)为参考标准。孕产妇死亡是指在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天之内的妇女,不论妊娠期长短和何种受孕部位,由于任何与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的或由此而加重了的原因导致的死亡,但不包括意外原因(如车祸、中毒等)导致的死亡。数据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乡镇上报辖区内的孕产妇死亡数和活产数,并通过县、市妇幼保健院逐级汇总上报到省级妇幼保健院。

四、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指该区域内具备基本健康素养的人在总人群中所占的比例。健康素养是指个人获取和理解基本健康信息和服务,并运用这些信息和服务做出正确决策,以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通过设立监测点,针对非集体居住的15—69岁常住人口开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监测。监测工具为《全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调查问卷》。问卷得分达到总分80%及以上,即问卷得分≥80分,被判定具备基本健康素养。

五、总和生育率:是指该地区的妇女在育龄期间,每个妇女平均的生育子女数,计算方式是把所有年龄别生育率相加。

六、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生人口中男性人口与女性人口的比值。

七、出生缺陷发生率:围产儿发生出生缺陷比例,是衡量一个地区某一时间段出生缺陷发生水平指标。

八、免费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国家规定的免费计生技术服务覆盖率是指本省户籍人口的覆盖率,为已经享受技术服务的人数占符合免费技术服务条件的总人数的百分比。

九、每千人床位数:指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与医疗服务人口数(千人)之比。

十、医护比:指医生数与护士数之比。

十一、每万人全科医生数:指全县注册为全科医生的人数与全县常住人口数(万人)之比,主要用来衡量我县基层全科医生的数量是否能满足基层卫生服务需求。

十二、县域内就诊率:计算方式为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总人次/(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总人次+外出住院总人次)。数据来源于区域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数据。

十三、家庭医生规范签约服务率:指规范签约人数占户籍人口总数的百分比,其中规范签约人数指签约对象知晓签约医生和签约内容,对签约服务感到基本满意以上的签约人数。

十四、智慧卫生覆盖率:指区域内开展智慧卫生服务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占该类机构总数的比例。具体包括:通过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与上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的医疗卫生机构比例;开展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健康管理、全科签约、预约转诊、区域诊疗、远程诊疗等普惠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比例,以及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诊疗流程、提升诊疗质量的三级公立医院比例。

十五、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卫生总费用指某地区在一定时期内(通常指一年),为开展卫生服务活动从全社会筹集的卫生资源的货币总和,主要来源于政府卫生支出、社会卫生支出和个人卫生支出;个人卫生支出是指城乡居民在接受医疗卫生服务和产品时的现金支付,包括享受多种医疗保险制度的居民在就医时的自付费用。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反映了城乡居民对医疗卫生费用的负担程度。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