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6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柳 城 县
人民政府文件
柳城政发〔2016〕17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
2016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为认真落实县第十六届人大第八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现将2016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各部门要全力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6年具体目标任务,确保今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财政收入增长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城镇登记失业率和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以内。
二、实行县分管领导主要抓,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县直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责任事项落实负总责。根据任务分解,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或漏项,保证年内全面按时完成。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目标任务,牵头部门要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联系,建立协商机制,群策群力,通力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三、县直各责任部门于2016年7月1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小结,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分析,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县政府督查室。
四、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责任部门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重点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落实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的具体措施和实际绩效,确保全年工作如期顺利完成。县直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制度,明确督办单位和督办人员,跟踪督办,形成层级督办网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是年终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底将由县绩效办组织专项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要配合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全面抓好《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工作。
附件:2016年柳城县人民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