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动态
农村危房改造774户,这些对象优先安排→
来源: 柳城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 2025-09-26

9月24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了《2025年度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向柳州市下达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774户。目前,柳州市正按照要求有序推进。

柳城县大埔镇同境村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中正新建的房屋。


《实施方案》指出,2025年度全区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总任务为7266户,要求10月底前基本竣工,11月底前对年度实施项目验收,全额拨付补助资金。今年自治区向柳州市下达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774户,其中鱼峰区10户,柳江区32户,柳城县132户,鹿寨县102户,融安县104户,融水苗族自治县236户,三江侗族自治县158户。

自治区向我市下达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774户。


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的改造对象,必须符合三个方面条件: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农户身份属性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其唯一住房是危房或无房或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7度以上地区未达抗震标准(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农村户籍人口享受城市低保的视为农村低保户。


在同等条件下,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诚信计生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无房户、复员军人(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下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退役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家庭、易返贫致贫户和脱贫户等予以优先安排


在建设标准上,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农村危房改造面积实行最低限制标准,其中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户及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

柳城县大埔镇同境村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中正新建的房屋。


新建农房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应充分避让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占或少占耕地,顺应地形地貌,不得随意切坡填方弃渣,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


农村危房改造要满足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要求,完善农房使用功能,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建设清洁厨房,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建设户厕与住房同步设计、同步建造、同步投入使用。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城镇供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筹措主要渠道是财政补助和农户自筹。在补助标准上,由自治区制定基本户均补助标准,其中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户均补助2.45万元,其他县户均补助2.36万元。各地还应根据危房等级、改造方式、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实施差异化补助。对无自筹能力的特殊困难农户,按照标准最低建设面积建筑成本予以全额补助实行兜底解决。


对在今年计划任务之外的新增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各县区须应纳尽纳、能做先做,先行组织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统一上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列入下一年度任务计划。


农村危房改造774户,这些对象优先安排→

来源: 柳城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日期: 2025-09-26 11:38    |  作者:

9月24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了《2025年度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向柳州市下达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774户。目前,柳州市正按照要求有序推进。

柳城县大埔镇同境村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中正新建的房屋。


《实施方案》指出,2025年度全区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总任务为7266户,要求10月底前基本竣工,11月底前对年度实施项目验收,全额拨付补助资金。今年自治区向柳州市下达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774户,其中鱼峰区10户,柳江区32户,柳城县132户,鹿寨县102户,融安县104户,融水苗族自治县236户,三江侗族自治县158户。

自治区向我市下达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774户。


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的改造对象,必须符合三个方面条件: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农户身份属性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其唯一住房是危房或无房或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7度以上地区未达抗震标准(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农村户籍人口享受城市低保的视为农村低保户。


在同等条件下,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诚信计生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无房户、复员军人(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下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退役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家庭、易返贫致贫户和脱贫户等予以优先安排


在建设标准上,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农村危房改造面积实行最低限制标准,其中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户及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

柳城县大埔镇同境村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中正新建的房屋。


新建农房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应充分避让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占或少占耕地,顺应地形地貌,不得随意切坡填方弃渣,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


农村危房改造要满足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要求,完善农房使用功能,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建设清洁厨房,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建设户厕与住房同步设计、同步建造、同步投入使用。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城镇供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筹措主要渠道是财政补助和农户自筹。在补助标准上,由自治区制定基本户均补助标准,其中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户均补助2.45万元,其他县户均补助2.36万元。各地还应根据危房等级、改造方式、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实施差异化补助。对无自筹能力的特殊困难农户,按照标准最低建设面积建筑成本予以全额补助实行兜底解决。


对在今年计划任务之外的新增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各县区须应纳尽纳、能做先做,先行组织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统一上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列入下一年度任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