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动态
我县召开“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签约会
来源: 柳城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 2021-09-27

9月24日,我县在城东大厦召开 “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签约会,总结全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取得的成效,并对下一步开展河长制工作进行部署

会上,县河长制办公室与人民检察院签署“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指导意见书,并对编制《柳城县河长制办公室 柳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进行了情况说明。

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后,我县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河长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职能和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行政监管职能,保障全县河长制及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危害水生态环境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修复被破坏的水生态环境,打好柳城水生态保卫战。

近年来,我县根据自治区、柳州市“河湖划界”的工作部署,对全县辖区内的河流进行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设置县、乡、村三级河长共265名。2018年以来,我县各级河长共计开展巡河4.8万余人次、完成192起“四乱”整治工作,解决了一批危害河湖生态环境问题。

为深化河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会议指出,各单位、乡镇要及时开展江河湖库“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河湖陈年积案“清零”行动,推进“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县河长办要加强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联动配合,将“清四乱”逐步拓展到提升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能力上来;河长办要对各单位、乡(镇)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副县长、县河长办主任秦能和县检察院检察长曾晓东参加会议。

我县召开“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签约会

来源: 柳城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日期: 2021-09-27 11:17    |  作者: 韦成成

9月24日,我县在城东大厦召开 “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签约会,总结全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取得的成效,并对下一步开展河长制工作进行部署

会上,县河长制办公室与人民检察院签署“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指导意见书,并对编制《柳城县河长制办公室 柳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进行了情况说明。

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后,我县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河长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职能和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行政监管职能,保障全县河长制及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危害水生态环境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修复被破坏的水生态环境,打好柳城水生态保卫战。

近年来,我县根据自治区、柳州市“河湖划界”的工作部署,对全县辖区内的河流进行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设置县、乡、村三级河长共265名。2018年以来,我县各级河长共计开展巡河4.8万余人次、完成192起“四乱”整治工作,解决了一批危害河湖生态环境问题。

为深化河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会议指出,各单位、乡镇要及时开展江河湖库“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河湖陈年积案“清零”行动,推进“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县河长办要加强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联动配合,将“清四乱”逐步拓展到提升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能力上来;河长办要对各单位、乡(镇)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副县长、县河长办主任秦能和县检察院检察长曾晓东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