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
“百日行动”以来
柳城县公安局
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
侵财民生案件
倾力快侦、快破、快惩处、快追赃挽损
持续加大防范打击力度
近日
柳城公安所队联合
朝发夕破一起盗窃案件
抓获嫌疑人2名
为失主追回损失3千元
所队合成作战快速侦破电缆盗窃案+吸毒案
图为犯罪嫌疑人邓某良
经进一步调查
嫌疑人邓某良有吸毒前科
其尿液毒品检测结果为阳性
目前邓某良因涉嫌盗窃、吸毒
被依法强制隔离戒毒
周某良因涉嫌盗窃
被依法刑事拘留
图为盗窃、吸毒嫌疑人邓某良
经民警工作
两名嫌疑人
已退赔受害人孙先生的损失3千元
受害人对民警高效办案表示感谢
图为受害人拿到嫌疑人退赔的资金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