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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2-03-18
柳州市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
填报单位:柳州市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序号地区补贴项目名称(一级)补贴项目名称(二级)补贴项目管理办法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发放频次补贴发放形式本级是否经办业务主管部门政策更新时间
1柳城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桂林规【2021】5号)签订管护合同的国有单位、集体和个人国有9.75元/亩,集体和个人15.75元/亩每年一次打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12.16
2柳城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桂林规【2021】5号)签订停伐协议的国有单位、集体和个人国有9.75元/亩,集体和个人15.75元/亩每年一次打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12.16
3柳城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森林抚育补助<<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桂林规【2021】5号)退耕还生态林抚育合格的退耕户20元/亩每年一次打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12.1.
4柳城县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关于印发《柳城县2021年实施退化林修复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螺蛳粉原料(竹笋)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城资源规划发【2021】18号)种植户600元/亩一次性发放打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12.16
填表说明:
1.政策清单公布口径为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以及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外,本级出台或经办的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以下简称补贴政策。其中,经办指的是执行上级或本级出台的相关政策,本级可发放此项补贴的情况,包括本级有符合享受补贴政策条件对象且办理补贴发放业务的补贴政策,也包括本级因无符合补贴政策享受条件对象等原因暂时无补贴发放业务的补贴政策。
(1)对于市本级,公布的政策清单主要为本级出台和经办的补贴政策,包括:
①市本级出台的补贴政策项目,包括市本级在上级出台的补贴政策基础上具体细化、扩大范围、提高标准等以及市本级自行出台的补贴政策项目,无论市本级是否有经办业务,市本级都应公布。
②市本级有经办业务的补贴政策项目,无论是哪一级出台的补贴政策,市本级都应公布该项目。
(2)对于县级,公布的政策清单主要为本级具有经办业务的补贴政策,无论补贴政策是哪一级出台的,县本级都应公布。
2.“补贴项目名称”应规范填写全称,逐项填列。对于多个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的补贴项目,涉及的业务主管部门均应填写清单报送财政局,财政局需对补贴项目内容进行合并,并在“主管部门”列明相关单位。
3.“补贴政策管理办法”需填写文件名及文号,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均要填写,但不填写非主动公开文件。
4.“补贴对象”应依照政策管理办法填写,不能仅简单填写为“农户”或“个人”等。
5.“补贴标准”应依照政策管理办法填写,若文件无明确规定,则据实填写。
6.“补贴发放频次”应依照政策管理办法填写,若文件无明确规定,则据实填写,例:“每月一次”、“每年1次”、“一次性发放”等。
7.“补贴发放形式”应按打卡、现金等方式据实填列。
8.“本级是否经办业务”填是或否。如一项补贴政策由市本级出台,但市本级并不经办该项政策,由县(市、区)具体经办,则市本级填“无”。
9.“政策更新时间”以目前执行的管理办法最新的生效日期为准。如上级政策已更新,但本级政策尚未更新且尚在执行,则填写本级最新政策更新时间。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2-03-18 16:00    |  作者:
柳州市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
填报单位:柳州市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序号地区补贴项目名称(一级)补贴项目名称(二级)补贴项目管理办法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发放频次补贴发放形式本级是否经办业务主管部门政策更新时间
1柳城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桂林规【2021】5号)签订管护合同的国有单位、集体和个人国有9.75元/亩,集体和个人15.75元/亩每年一次打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12.16
2柳城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桂林规【2021】5号)签订停伐协议的国有单位、集体和个人国有9.75元/亩,集体和个人15.75元/亩每年一次打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12.16
3柳城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森林抚育补助<<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桂林规【2021】5号)退耕还生态林抚育合格的退耕户20元/亩每年一次打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12.1.
4柳城县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关于印发《柳城县2021年实施退化林修复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螺蛳粉原料(竹笋)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城资源规划发【2021】18号)种植户600元/亩一次性发放打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12.16
填表说明:
1.政策清单公布口径为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以及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外,本级出台或经办的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以下简称补贴政策。其中,经办指的是执行上级或本级出台的相关政策,本级可发放此项补贴的情况,包括本级有符合享受补贴政策条件对象且办理补贴发放业务的补贴政策,也包括本级因无符合补贴政策享受条件对象等原因暂时无补贴发放业务的补贴政策。
(1)对于市本级,公布的政策清单主要为本级出台和经办的补贴政策,包括:
①市本级出台的补贴政策项目,包括市本级在上级出台的补贴政策基础上具体细化、扩大范围、提高标准等以及市本级自行出台的补贴政策项目,无论市本级是否有经办业务,市本级都应公布。
②市本级有经办业务的补贴政策项目,无论是哪一级出台的补贴政策,市本级都应公布该项目。
(2)对于县级,公布的政策清单主要为本级具有经办业务的补贴政策,无论补贴政策是哪一级出台的,县本级都应公布。
2.“补贴项目名称”应规范填写全称,逐项填列。对于多个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的补贴项目,涉及的业务主管部门均应填写清单报送财政局,财政局需对补贴项目内容进行合并,并在“主管部门”列明相关单位。
3.“补贴政策管理办法”需填写文件名及文号,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均要填写,但不填写非主动公开文件。
4.“补贴对象”应依照政策管理办法填写,不能仅简单填写为“农户”或“个人”等。
5.“补贴标准”应依照政策管理办法填写,若文件无明确规定,则据实填写。
6.“补贴发放频次”应依照政策管理办法填写,若文件无明确规定,则据实填写,例:“每月一次”、“每年1次”、“一次性发放”等。
7.“补贴发放形式”应按打卡、现金等方式据实填列。
8.“本级是否经办业务”填是或否。如一项补贴政策由市本级出台,但市本级并不经办该项政策,由县(市、区)具体经办,则市本级填“无”。
9.“政策更新时间”以目前执行的管理办法最新的生效日期为准。如上级政策已更新,但本级政策尚未更新且尚在执行,则填写本级最新政策更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