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及处罚双公示
黄金全柳城县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柳城资源规划林罚字〔2023〕第21号】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3-11-24

黄金全(身份证号码:450222XXXXXXXXXX38)

联系电话:151XXXXXX97

住址:广西柳城县东泉镇XX村民委XX屯XX号

   

我局于2023年10月27日对你非法猎捕一案立案调查。经查,2021年5月份在淘宝店铺网上购买报警器,在东泉镇东泉街上卖农具地摊购买猎捕夹到村上的甘蔗地、水田边捕捉野生动物。你非法猎捕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第二点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第一、第二款的规定。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事实:

1.黄金全的询问笔录、户籍证明复印件;

2.扣押清单复印件;

3.黄金全指认购买猎捕工具照片。

我局已于20231117日依法向进行了行政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在规定期限内你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猎捕工具;

2.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250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请你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内履行以上处罚决定,并将罚款缴至单位名称:柳城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263612010102141282,开户银行:广西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柳城县人民政府或者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申请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直接向融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部门:柳城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7617885

:柳城县大埔镇河西大道20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124


黄金全柳城县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柳城资源规划林罚字〔2023〕第21号】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2023-11-24 11:10    |  作者:

黄金全(身份证号码:450222XXXXXXXXXX38)

联系电话:151XXXXXX97

住址:广西柳城县东泉镇XX村民委XX屯XX号

   

我局于2023年10月27日对你非法猎捕一案立案调查。经查,2021年5月份在淘宝店铺网上购买报警器,在东泉镇东泉街上卖农具地摊购买猎捕夹到村上的甘蔗地、水田边捕捉野生动物。你非法猎捕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第二点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第一、第二款的规定。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事实:

1.黄金全的询问笔录、户籍证明复印件;

2.扣押清单复印件;

3.黄金全指认购买猎捕工具照片。

我局已于20231117日依法向进行了行政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在规定期限内你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猎捕工具;

2.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250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请你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内履行以上处罚决定,并将罚款缴至单位名称:柳城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263612010102141282,开户银行:广西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柳城县人民政府或者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申请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直接向融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部门:柳城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7617885

:柳城县大埔镇河西大道20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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