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 使用证遗失声明【全锦方,梁海燕】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2024-04-22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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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锦方,梁海燕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柳城县大埔镇向阳路18号(日田·地王国际)6栋1-50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柳房权证柳城字第C20141123号、柳城国用(2015)第公087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全锦方,梁海燕
2024年 4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