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猴年贸易有限公司:
你使用坐落于柳城县大埔镇白阳中路39号金时代.购物公园二期25栋101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 桂(2017)柳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837号】,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桂0225执2103号之三】、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桂0225执2103号】致使你原不动产权灭失,请你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注销你的不动产登记,作废你持有的桂(2017)柳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837号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柳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 4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