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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政办〔2022〕4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总校(园)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1-24


柳城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柳城政办〔20224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城县中小学

  

幼儿园安全工作总校(园)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总校(园)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总校(园)长制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212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教督导〔2021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安全防范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作为平安柳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充分履行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综合施策、形成合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防控。将可能对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风险隐患全面纳入管理范围,实施清单化管理。坚持依法治理、立足长效。突出制度建设,落实法律规定要求,依法明确各方主体权力、义务与职责,形成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坚持分类应对、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学校的实际,区分风险的类型和特点,有针对性采取措施,集中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问题。

  

(三)工作目标。

  

针对影响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统筹力量,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快形成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

  

二、组织体系

  

(一)建立安全总校(园)长制。

  

全面建立县、乡镇政府(华侨管理区)、村(社区)三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县、乡镇政府(华侨管理区)、村(社区)三级分级设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分别由县、乡镇政府(华侨管理区)、村(社区)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对属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负总责。县安全总校(园)长负责组织领导本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承担总督导、总协调及事故处置等职责,研究解决本县内涉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经费投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敏感事件处理等重大问题。乡镇(华侨管理区)安全总校(园)长负责督促辖区内学校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消防安全等综合治理、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加强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村(社区)安全总校(园)长负责组织开展“护学岗”、督促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并组织协调处理校园周边安全隐患、落实重点人员管控、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

  

我县、乡镇(华侨管理区)政府和村(社区)三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名单如下:

  

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何 韬 县长   

  

大埔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张华登 镇长   

  

寨隆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全建业 镇长

  

冲脉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王立平 镇长

  

六塘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王晓锋 镇长   

  

马山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陈惠泉 镇长   

  

古砦仫佬族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吴夏宁 乡长

  

龙头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蒋茜茜 镇长

  

东泉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吴卫华 镇长

  

沙埔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韦志刚 镇长

  

太平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陆柳燕 镇长

  

凤山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莫海强 镇长   

  

社冲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陈家向 乡长

  

柳城华侨管理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陈丹月 管理区副主任    

  

伏虎华侨管理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韦英克  管理区主任

  

各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由各村(社区)主任担任。

  

(二)工作机制。

  

围绕总校(园)长制完善责任体系,建立校内由教育部门监管为主、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校外由总校()长牵头、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形成由安全总校(园)长负责组织领导、会商决策、部门分工负责、安全总校(园)长制办公室督导考核的闭环管理机制。建立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网信办、政法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组成。如因工作需要,可相应增加成员单位。各单位明确1名负责同志为成员和1名业务部门负责同志为联络员。每年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本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参会人员根据会议内容决定。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建立乡镇(华侨管理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例会制度,每月专题研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参加乡镇(华侨管理区)召开的安全例会,汇报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机构。

  

成立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办公室,设在教育,办公室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教育和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教育局牵头承担。承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总校(园)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贯彻落实总校(园)长确定的事项和总校(园)长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督促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调度、监督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四)工作职责。

  

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县委宣传部、网信办职责: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应对安全突发事件舆情;配合教育部门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发布公益广告,客观、公正地报道学校安全事件和安全事故信息;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出版物经营场所巡查,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以及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伪科学等宣传品;负责协调处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有关应急工作。加强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和信息反馈工作,配合相关涉事部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县委政法委:负责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统筹协调,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核体系;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推进重大涉校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网格化服务管理措施。

  

   县教育局:统筹资金加强安全防范建设;开展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实操培训;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应急演练,妥善处理学生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组织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加强校车管理。

  

县公安局: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在上下学时段,实行“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制度,加强日常巡逻防控;负责学校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排查管控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检查;加强涉生交通工具超速、超载等违法现象检查。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经费保障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学校建筑安全状况的监管;指导学校开展校舍安全检查鉴定以及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及时采取加固、修缮和治理措施;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责令纠正。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提供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综合考虑学生出行需求,合理规划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线路,科学设置停靠站点;督促提供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

  

   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加强对学校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戏娱乐等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学校周边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

  

县卫生健康局:加强对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学校卫生室、保健室的监督;指导和参加对学校出现的疫情或学生群体性健康问题进行妥善处置;指导学校做好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知识教育;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救治校园安全事故中的伤患人员。

  

   县应急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查指导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安全生产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使用;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对校车安全的监管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事故调查、违法处置;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信息;定期向教育部门通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小餐饮登记证的校外托管机构名单。配合相关部门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整治,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盈利性幼儿园依法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手续;负责依法对学校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对学校采购教学仪器设备、床上用品、校服等产品质量安全投诉进行处理。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建成区(含县城)学校周边环境卫生、摆摊设点、违法建设、乱堆物料、散发小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学校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负责组织和指挥校园火灾现场扑救,承担或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并依法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柳城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学校及周边大气、土壤、水体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安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药品及教育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可能造成环境风险的试剂、废液等;负责查处危害校园环境违法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负责对本辖区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三、建立政府、部门双线联系机制

  

(一)建立“政府线”联系机制。县领导分片联系一个或者多个乡镇(华侨管理区),乡镇(华侨管理区)领导分别联系一个或者多个村(社区)、联系乡镇政府(华侨管理区)所在地一所或多所学校(幼儿园),确保全覆盖。县领导定期到联系乡镇(华侨管理区)检查校园安全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乡镇(华侨管理区)领导定期检查校园安全工作,每半月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督促加强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各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安全自查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并及时向乡镇(华侨管理区)上报自查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需协调解决的安全问题。乡镇(华侨管理区)应明确机构设置,配备相应的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人员。

  

(二)建立“部门线”联系机制。县直机关单位联系一个乡镇(华侨管理区),由联系单位确定1位责任领导联系一所或多所中小学幼儿园,确保全覆盖。定期或派人检查校园安全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登记造册,督促加强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校园安全建档立卡。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校园安全建档立卡,记录“政府线”和“部门线”领导或者联系人到校检查的情况,包括到校检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学校反映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逐一记录,实行校(园)方和联系方双签名制度,确保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学校(幼儿园)门口挂牌明确联系单位名称、联系单位责任领导姓名及职务、联系电话,本乡镇(华侨管理区)名称、责任领导姓名、联系电话。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把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作为推进平安柳城建设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二)落实工作机构。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

  

()加强协同配合。各乡镇(华侨管理区)要按照属地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管理权限加强监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总校(园)长制实施情况和校(园)长履职情况检查,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涉校涉生安全事件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

  

成员名单

  

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联系信息卡(式样)

  

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联系情况记录卡(式样)

  

4.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联系卡(式样)

  


  


  


  

  

附件1

  


  

  

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

  

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韦 丽 副县长   

  

副召集人:韦文学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梁家崧 县政协副主席、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侯陶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骆 秋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明光  县教育局副局长   

  

     朱卫国 县公安局副局长   

  

     冯敏芳  县财政局副局长   

  

     莫 冬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覃胜江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文春 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钟方兴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翟坦红  县应急局副局长   

  

     韦李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林海波  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居子涵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冯耀斌 柳州市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联络员名单如下:

  

梁李毅 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干事   

  

  覃韦光 县委政法委平安建设室主任   

  

  龙现良 县教育局校园安全与政策法规股股长

  

  陈 克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银 球 县财政局行政股股长   

  

  张 涛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站副站长   

  

  乔柳明 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股副股长   

  

  蒙 献 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执法大队干事   

  

  潘沛淳 县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股股长   

  

  韦健秋 县应急局危化股股长   

  

  李萍萍 县市场监管局餐饮股股长   

  

  王 玮 县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邹敬柔 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干事   

  

李述岸 柳州市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

  

队一中队中队长   

  


  

  


  

  


  
  

  


  
  

  


  
  

  

附件2

                                                                                                                                                                                                                                                                                                                                                                                                                                                                        

一、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

学校属性:¨公办 ¨民办

行政区域:  市(地)  县(市、区)  街道(乡镇)

学校详址:

校区情况:¨单一校区 ¨多校区(共  个校区)

本校区面积:  平方米   本校区寄宿学生:¨¨有(  人)

本校区师生人数:教师  人,学生  人,专职保安  人。

二、学校领导


  

姓名

联系电话

校(园)长


  


  

分管安全副校(园)长


  


  

三、“政府线”负责领导/责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乡镇(华侨管理区)


  


  

四、“部门线”负责领导/责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联系信息卡(式样)

  

附件3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联系情况记录卡(式样)

                                                                                                                                                                                                                                                                                                                                                                                                                                      

一、检查情况记录

检查内容

问题记录

学校整改记录

校园封闭情况(是否关锁校门,是否正确放置防冲撞拦)


  


  

学校围墙高度是否达标(不低于2米),栅栏式围墙是否有防攀爬装置。


  


  

保安配备情况(配备人数,执勤人数防护器械配备情况: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棍、强光电筒、辣椒水、安全钢叉)


  


  

一键报警系统(是否安装、是否与公安联网、是否正常使用)


  


  

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安装、是否正常使用、储存时间是否达30天及以上,是否与公安联网)


  


  

校内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器材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是否有流动摊点,是否有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校园周边交通设施设置情况,是否存在隐患,是否设置交通标识线、警示标识


  


  

矛盾纠纷排查发现的问题


  


  

是否存在重点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治安重点人员和性格偏激、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涉邪教人员等)信息


  


  

二、学校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签字确认

学校: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日上/下午    

  

附件4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联系卡(式样)

  

    

  

黑体  16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4日印发  

  


柳城政办〔2022〕4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总校(园)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01-24 08:25    |  作者:


柳城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柳城政办〔20224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城县中小学

  

幼儿园安全工作总校(园)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总校(园)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总校(园)长制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212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教督导〔2021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安全防范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作为平安柳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充分履行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综合施策、形成合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防控。将可能对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风险隐患全面纳入管理范围,实施清单化管理。坚持依法治理、立足长效。突出制度建设,落实法律规定要求,依法明确各方主体权力、义务与职责,形成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坚持分类应对、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学校的实际,区分风险的类型和特点,有针对性采取措施,集中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问题。

  

(三)工作目标。

  

针对影响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统筹力量,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快形成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

  

二、组织体系

  

(一)建立安全总校(园)长制。

  

全面建立县、乡镇政府(华侨管理区)、村(社区)三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县、乡镇政府(华侨管理区)、村(社区)三级分级设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分别由县、乡镇政府(华侨管理区)、村(社区)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对属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负总责。县安全总校(园)长负责组织领导本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承担总督导、总协调及事故处置等职责,研究解决本县内涉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经费投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敏感事件处理等重大问题。乡镇(华侨管理区)安全总校(园)长负责督促辖区内学校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消防安全等综合治理、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加强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村(社区)安全总校(园)长负责组织开展“护学岗”、督促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并组织协调处理校园周边安全隐患、落实重点人员管控、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

  

我县、乡镇(华侨管理区)政府和村(社区)三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名单如下:

  

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何 韬 县长   

  

大埔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张华登 镇长   

  

寨隆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全建业 镇长

  

冲脉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王立平 镇长

  

六塘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王晓锋 镇长   

  

马山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陈惠泉 镇长   

  

古砦仫佬族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吴夏宁 乡长

  

龙头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蒋茜茜 镇长

  

东泉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吴卫华 镇长

  

沙埔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韦志刚 镇长

  

太平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陆柳燕 镇长

  

凤山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莫海强 镇长   

  

社冲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陈家向 乡长

  

柳城华侨管理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陈丹月 管理区副主任    

  

伏虎华侨管理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韦英克  管理区主任

  

各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由各村(社区)主任担任。

  

(二)工作机制。

  

围绕总校(园)长制完善责任体系,建立校内由教育部门监管为主、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校外由总校()长牵头、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形成由安全总校(园)长负责组织领导、会商决策、部门分工负责、安全总校(园)长制办公室督导考核的闭环管理机制。建立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网信办、政法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组成。如因工作需要,可相应增加成员单位。各单位明确1名负责同志为成员和1名业务部门负责同志为联络员。每年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本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参会人员根据会议内容决定。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建立乡镇(华侨管理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例会制度,每月专题研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参加乡镇(华侨管理区)召开的安全例会,汇报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机构。

  

成立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办公室,设在教育,办公室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教育和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教育局牵头承担。承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总校(园)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贯彻落实总校(园)长确定的事项和总校(园)长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督促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调度、监督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四)工作职责。

  

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县委宣传部、网信办职责: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应对安全突发事件舆情;配合教育部门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发布公益广告,客观、公正地报道学校安全事件和安全事故信息;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出版物经营场所巡查,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以及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伪科学等宣传品;负责协调处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有关应急工作。加强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和信息反馈工作,配合相关涉事部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县委政法委:负责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统筹协调,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核体系;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推进重大涉校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网格化服务管理措施。

  

   县教育局:统筹资金加强安全防范建设;开展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实操培训;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应急演练,妥善处理学生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组织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加强校车管理。

  

县公安局: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在上下学时段,实行“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制度,加强日常巡逻防控;负责学校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排查管控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检查;加强涉生交通工具超速、超载等违法现象检查。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经费保障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学校建筑安全状况的监管;指导学校开展校舍安全检查鉴定以及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及时采取加固、修缮和治理措施;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责令纠正。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提供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综合考虑学生出行需求,合理规划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线路,科学设置停靠站点;督促提供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

  

   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加强对学校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戏娱乐等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学校周边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

  

县卫生健康局:加强对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学校卫生室、保健室的监督;指导和参加对学校出现的疫情或学生群体性健康问题进行妥善处置;指导学校做好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知识教育;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救治校园安全事故中的伤患人员。

  

   县应急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查指导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安全生产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使用;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对校车安全的监管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事故调查、违法处置;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信息;定期向教育部门通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小餐饮登记证的校外托管机构名单。配合相关部门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整治,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盈利性幼儿园依法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手续;负责依法对学校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对学校采购教学仪器设备、床上用品、校服等产品质量安全投诉进行处理。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建成区(含县城)学校周边环境卫生、摆摊设点、违法建设、乱堆物料、散发小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学校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负责组织和指挥校园火灾现场扑救,承担或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并依法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柳城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学校及周边大气、土壤、水体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安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药品及教育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可能造成环境风险的试剂、废液等;负责查处危害校园环境违法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负责对本辖区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三、建立政府、部门双线联系机制

  

(一)建立“政府线”联系机制。县领导分片联系一个或者多个乡镇(华侨管理区),乡镇(华侨管理区)领导分别联系一个或者多个村(社区)、联系乡镇政府(华侨管理区)所在地一所或多所学校(幼儿园),确保全覆盖。县领导定期到联系乡镇(华侨管理区)检查校园安全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乡镇(华侨管理区)领导定期检查校园安全工作,每半月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督促加强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各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安全自查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并及时向乡镇(华侨管理区)上报自查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需协调解决的安全问题。乡镇(华侨管理区)应明确机构设置,配备相应的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人员。

  

(二)建立“部门线”联系机制。县直机关单位联系一个乡镇(华侨管理区),由联系单位确定1位责任领导联系一所或多所中小学幼儿园,确保全覆盖。定期或派人检查校园安全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登记造册,督促加强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校园安全建档立卡。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校园安全建档立卡,记录“政府线”和“部门线”领导或者联系人到校检查的情况,包括到校检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学校反映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逐一记录,实行校(园)方和联系方双签名制度,确保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学校(幼儿园)门口挂牌明确联系单位名称、联系单位责任领导姓名及职务、联系电话,本乡镇(华侨管理区)名称、责任领导姓名、联系电话。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把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作为推进平安柳城建设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二)落实工作机构。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

  

()加强协同配合。各乡镇(华侨管理区)要按照属地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管理权限加强监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总校(园)长制实施情况和校(园)长履职情况检查,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涉校涉生安全事件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

  

成员名单

  

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联系信息卡(式样)

  

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联系情况记录卡(式样)

  

4.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联系卡(式样)

  


  


  


  

  

附件1

  


  

  

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

  

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韦 丽 副县长   

  

副召集人:韦文学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梁家崧 县政协副主席、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侯陶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骆 秋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明光  县教育局副局长   

  

     朱卫国 县公安局副局长   

  

     冯敏芳  县财政局副局长   

  

     莫 冬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覃胜江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文春 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钟方兴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翟坦红  县应急局副局长   

  

     韦李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林海波  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居子涵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冯耀斌 柳州市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联络员名单如下:

  

梁李毅 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干事   

  

  覃韦光 县委政法委平安建设室主任   

  

  龙现良 县教育局校园安全与政策法规股股长

  

  陈 克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银 球 县财政局行政股股长   

  

  张 涛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站副站长   

  

  乔柳明 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股副股长   

  

  蒙 献 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执法大队干事   

  

  潘沛淳 县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股股长   

  

  韦健秋 县应急局危化股股长   

  

  李萍萍 县市场监管局餐饮股股长   

  

  王 玮 县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邹敬柔 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干事   

  

李述岸 柳州市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

  

队一中队中队长   

  


  

  


  

  


  
  

  


  
  

  


  
  

  

附件2

                                                                                                                                                                                                                                                                                                                                                                                                                                                                        

一、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

学校属性:¨公办 ¨民办

行政区域:  市(地)  县(市、区)  街道(乡镇)

学校详址:

校区情况:¨单一校区 ¨多校区(共  个校区)

本校区面积:  平方米   本校区寄宿学生:¨¨有(  人)

本校区师生人数:教师  人,学生  人,专职保安  人。

二、学校领导


  

姓名

联系电话

校(园)长


  


  

分管安全副校(园)长


  


  

三、“政府线”负责领导/责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乡镇(华侨管理区)


  


  

四、“部门线”负责领导/责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联系信息卡(式样)

  

附件3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联系情况记录卡(式样)

                                                                                                                                                                                                                                                                                                                                                                                                                                      

一、检查情况记录

检查内容

问题记录

学校整改记录

校园封闭情况(是否关锁校门,是否正确放置防冲撞拦)


  


  

学校围墙高度是否达标(不低于2米),栅栏式围墙是否有防攀爬装置。


  


  

保安配备情况(配备人数,执勤人数防护器械配备情况: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棍、强光电筒、辣椒水、安全钢叉)


  


  

一键报警系统(是否安装、是否与公安联网、是否正常使用)


  


  

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安装、是否正常使用、储存时间是否达30天及以上,是否与公安联网)


  


  

校内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器材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是否有流动摊点,是否有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校园周边交通设施设置情况,是否存在隐患,是否设置交通标识线、警示标识


  


  

矛盾纠纷排查发现的问题


  


  

是否存在重点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治安重点人员和性格偏激、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涉邪教人员等)信息


  


  

二、学校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签字确认

学校: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日上/下午    

  

附件4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联系卡(式样)

  

    

  

黑体  16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