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头镇关于拨付隆水村征地工作经费方案》
的通知
镇直各部门、各村委(社区):
现将《龙头镇关于拨付隆水村征地工作经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城县龙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1日
龙头镇关于拨付隆水村征地工作经费方案
根据《柳城县征地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方案》,为加快柳州高速过境线公路(罗城经柳城至鹿寨段)项目(柳城段)征地工作进度,促进项目顺利落地建设,规范征地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经费来源
征地工作经费由县征地拆迁办公室直接从征地项目费用中拨付到我镇,我镇从镇级征地工作经费拨付到隆水村委。
二、经费标准
征地工作经费按征地面积计算,标准为200元/亩,预计255亩,经费总计51000元,征地结束后以实际征地面积为准。
三、经费管理
拨付方式:1.前期工作经费:3万元。
2.完成征地任务的,一次性拨付剩余工作经费。
四、使用范围
(一)征地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资料、档案建立与管理、法律事务等费用。
(二)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网络建设维护、交通工具租用、车辆维修及燃油、场地租用、办公耗材等费用。
(三)征地业务培训、学习考察、业务接待等费用。
(四)隆水村屯参加征地工作人员的加班补助、误餐、交通补贴、安全保障和参与征地群众的误餐、误工补贴等费用。
(五)与征地工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龙头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