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胸痛中心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管理,保 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患者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柳城县胸痛中心质量控制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在县卫生健康局的领导下,柳城县胸痛中心质量控制中心负 责全县范围内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胸痛中心和胸痛救治单元的监督和管理,建立质量评价和控制标准。中心挂靠在柳城县人民医院,负责日常工作。中心设专家委员会,其中包括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若干名,分工协作,共同完成中心任务。
二、主要职责
(一)在县卫生健康局的领导下,负责全县范围内胸痛中心和胸痛救治单元建设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对全县胸痛中心和胸痛救治单元建设工作的规划、政策、方案制定和修改提出建议。
(二)学习国家和各级有关胸痛中心和胸痛救治单元建设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法律、法规,掌握和了解国内外质控动态。
(三)制定县级胸痛中心和胸痛救治单元建设的质控标准及管理评价标准,负责全县各级医院胸痛中心和胸痛救治单元建设的质量监控。
(四)制定相关的质控督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全县 胸痛中心和胸痛单元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实施质量评估,分析评价结果,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奖惩意见。推动全县胸痛中心和胸痛救治单元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
(五)配合市120急救中心做好全市胸痛中心联盟建设,加强对县内各胸痛中心和胸痛救治单元建设医院的联系和指导,协调解决各医疗机构胸痛中心和胸痛救治单元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
(六)组织召开胸痛中心和胸痛救治单元建设工作交流会,商讨持续改进方法,交流质量管理经验,推广先进方法。
(七)每年制定质量控制中心工作计划并上报县卫生健康局;按计划组织开展全县专业质控工作,年中和年终上报工作总结。
(八)接受市、县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检查和目标考核;承担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柳城县胸痛中心质量控制中心委员会成员名单
柳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