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公布后,柳城县逐步开展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柳城县委、县人民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采取一系列改造措施,逐步把资本主义私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把资本主义经济改造为社会主义经济。
1950年2月下旬,柳城县委、县人民政府机关从凤山镇迁到大埔镇。当时,柳城县的商业十分薄弱,全县资本主义工商业以私人经营的个体工商业为主,人民生活、生产所需的日用品和小量生产资料多由小商贩经营,政府也鼓励个体工商业发展。1952年,全县私营纯商业953户,从业人员1536人;私营饮食业431户,从业人员631人;私营服务业135户,从业人员203人。
1955年12月,县委决定在大埔镇和东泉镇开展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试点工作。经过思想发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号召小商小贩积极创造条件走合作化道路。通过宣传和组织他们学习,澄清了一些模糊认识,认清了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的前途,使他们下决心做到争取利用,接受限制,欢迎改造,并向政府提出申请实现公私合营,要求与农业、手工业同步完成改造。1956年2月,全县掀起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县城的坐贾敲锣打鼓,呈送喜报,向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递交申请书。全县商户953户,饮食业43l户,旅栈、理发业等135户中,经申请批准,建立各种形式商业组织的有:由私营直接过渡为国营企业有2户;组织公私合营企业有7个,参加的商户有109户;组成统一经营、共负盈亏的合作店55个,加入的商户有646户;组织各负盈亏的合作小组24个,加入的商户有166户。公私合营企业中的私股实行赎买政策,付给定息,并安排其代表人物担任企业领导职务。同年9月,全县共建立公私合营商店7个,合作商店67个,合作小组183个,个体经营84户。至此,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商品流通、为农业生产服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但由于自由市场基本取消,生产单位与市场的直接联系被割断,而且统得过多过死,使商品经济发展长期受到限制而成为阻碍全县经济发展的桎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