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宣传教育
中国共产党柳城历史——土地改革运动在柳城的开展
来源: 柳城县史志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9-10

为了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中共柳城县委、县人民政府在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后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农民协会组织条例》等文件精神,着手土地制度的改革,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摧毁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

柳城县的土地改革运动从1951年10月开始,到1952年4月结束。在中共柳州地委的直接领导下,县委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这一土改的总路线和总政策,领导全县人民彻底摧毁千百年来根深蒂固的封建土地所有制,让广大贫苦农民彻底翻身,实现“耕者有其田”这一世代人民的夙愿。为了加强对土改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中共广西省委的部署,县委成立了土地改革委员会,区设中队,乡设分队,村设小组。县土地改革委员会主任由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全国政协中南区土改工作第20团团长阳翰生担任。

根据柳城的实际情况,为全面实行土地改革摸索经验,1951年10月20日在东泉、沙塘两个区共20个乡开展土改试点工作,团部设在沙塘,至1952年1月5日结束。参加试点工作的工作人员共1357人,其中北京大学、辅仁大学师生499人,全国政协中南区土改工作第20团120人,省土改工作团229人,柳州专区干部109人,县、区干部280人,农村骨干120人。试点中培养土改根子296人,发动参加农会8300人,召开斗争大会26次,斗争地主分子107人,占地主总人数的30.3%。1月8日,县土改试点工作队集中县城大埔镇总结工作,混入广西省土改革委会第一工作团二队的反革命分子韦家駬(柳江土博人)趁队员熟睡之机,于凌晨4时持驳壳枪连续杀害队员晏铸(省粮食局秘书)、程明洳(北京大学学生)、张崑刚(辅仁大学学生)3人。韦被当场抓获,于同月17日在大埔镇白杨岭公审后枪决。郭沐若先生于1952年6月10日为烈士纪念碑题字——“晏铸、程明洳、张崑刚三位烈士永垂不朽”。

土改分两批铺开:第一批是太平、大埔、城关、六塘及洛崖区的2个乡共48个乡,从1951年12月9日起,至1952年2月20日结束;第二批是古砦区和洛崖区的12个乡共22个乡,从1952年2月底起,至4月15日结束。工作队进村之前,都经过严格的培训,认真学习《土地改革法》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并制定严格的纪律,以确保全县的土地改革顺利进行。

整个土地改革工作大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群众。工作队进村后,首先召开群众大会,宣讲土改重大意义和政策,揭露封建制度的罪恶和不法地主的破坏活动,号召广大农民团结起来进行斗争;宣讲大好形势,解决群众怕“变天”的顾虑;表明工作队坚决依靠贫雇农的态度。然后,工作队员分头走村串户,访贫问苦,确定土改“根子”,并通过“根子”串联其他贫雇农民。然后召开贫雇农会议进行阶级教育,发动土改“根子”诉阶级苦、算剥削账,引导他们“吐苦水,挖穷根”,使农民懂得封建土地制度是他们被剥削、受压迫、陷入穷困的根源,从而认识实行土地改革的重大意义。通过深入细致的发动,建立贫雇农小组,逐步扩大吸收中农参加,组成农民协会。贫雇农成为土改的骨干,成为农民协会的依靠力量,在整个土改运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查罪恶、查武器、查经济等活动,确定打击对象,然后组织群众对地主展开斗争。

第二阶段,划分阶级成份。建立了以贫雇农为优势的农民协会后,根据《土地改革法》和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政策,划分农村阶级成份。阶级成份的划分以生产资料(主要是土地、房产和耕牛、农具)占有状况和是否参加劳动为标准,自报公议,逐户划分,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三榜定案后由乡农民协会审定,报区人民政府批准。阶级成份主要分为雇农、贫农、中农(又分上中农、中农、下中农)、富农、地主等。全县参加土改34825户,划为雇农4837户,占13.89%;贫农14647户,占42.06%;中农9991户,占28.69%;富农1052户,占3.02%;地主1372户,占3.94%;其他2926户,占8.4%。阶级成份划定后,召开诉苦大会,全面揭发本村地主阶级的罪行。通过苦大仇深的典型代表诉苦引路,带动农民“吐苦水,挖穷根”,认识天下农民一样苦,天下地主一样黑,只有打倒地主阶级,农民才能彻底翻身做主人的道理。

第三阶段,没收征收。按照政策规定,由乡农民协会宣布没收地主的财产,包括土地、房屋、浮财(金银、现钞)、耕牛、农具、家具等项,征收富农多余的出租土地。全县共没收和征收田地96922亩,耕牛553l头,农具14960件,房屋3645间,稻谷2528.96万公斤。

第四阶段,分配土改“果实”。根据《土地改革法》第三条规定,将没收、征收的耕地和其他生产、生活资料,以行政村为单位,以乡为统筹调剂单位,按照“填坑补缺、照顾需要、有利生产”的原则,在原有耕地基础上抽多补少(数量)、抽肥补瘦(质量)分配给无地、少地或缺乏生产、生活资料的贫苦农民。全县有15145户(其中雇农2453户,贫农8782户,中农3183户,其他727户)64615人分到了各种土改果实。为了给地主以生活出路,仍分给他们与农民同样数量的田地、房屋和生产、生活资料,让他们劳动改造,自食其力,重新做人。


中国共产党柳城历史——土地改革运动在柳城的开展

来源: 柳城县史志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5-09-10 16:00    |  作者:

为了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中共柳城县委、县人民政府在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后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农民协会组织条例》等文件精神,着手土地制度的改革,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摧毁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

柳城县的土地改革运动从1951年10月开始,到1952年4月结束。在中共柳州地委的直接领导下,县委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这一土改的总路线和总政策,领导全县人民彻底摧毁千百年来根深蒂固的封建土地所有制,让广大贫苦农民彻底翻身,实现“耕者有其田”这一世代人民的夙愿。为了加强对土改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中共广西省委的部署,县委成立了土地改革委员会,区设中队,乡设分队,村设小组。县土地改革委员会主任由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全国政协中南区土改工作第20团团长阳翰生担任。

根据柳城的实际情况,为全面实行土地改革摸索经验,1951年10月20日在东泉、沙塘两个区共20个乡开展土改试点工作,团部设在沙塘,至1952年1月5日结束。参加试点工作的工作人员共1357人,其中北京大学、辅仁大学师生499人,全国政协中南区土改工作第20团120人,省土改工作团229人,柳州专区干部109人,县、区干部280人,农村骨干120人。试点中培养土改根子296人,发动参加农会8300人,召开斗争大会26次,斗争地主分子107人,占地主总人数的30.3%。1月8日,县土改试点工作队集中县城大埔镇总结工作,混入广西省土改革委会第一工作团二队的反革命分子韦家駬(柳江土博人)趁队员熟睡之机,于凌晨4时持驳壳枪连续杀害队员晏铸(省粮食局秘书)、程明洳(北京大学学生)、张崑刚(辅仁大学学生)3人。韦被当场抓获,于同月17日在大埔镇白杨岭公审后枪决。郭沐若先生于1952年6月10日为烈士纪念碑题字——“晏铸、程明洳、张崑刚三位烈士永垂不朽”。

土改分两批铺开:第一批是太平、大埔、城关、六塘及洛崖区的2个乡共48个乡,从1951年12月9日起,至1952年2月20日结束;第二批是古砦区和洛崖区的12个乡共22个乡,从1952年2月底起,至4月15日结束。工作队进村之前,都经过严格的培训,认真学习《土地改革法》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并制定严格的纪律,以确保全县的土地改革顺利进行。

整个土地改革工作大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群众。工作队进村后,首先召开群众大会,宣讲土改重大意义和政策,揭露封建制度的罪恶和不法地主的破坏活动,号召广大农民团结起来进行斗争;宣讲大好形势,解决群众怕“变天”的顾虑;表明工作队坚决依靠贫雇农的态度。然后,工作队员分头走村串户,访贫问苦,确定土改“根子”,并通过“根子”串联其他贫雇农民。然后召开贫雇农会议进行阶级教育,发动土改“根子”诉阶级苦、算剥削账,引导他们“吐苦水,挖穷根”,使农民懂得封建土地制度是他们被剥削、受压迫、陷入穷困的根源,从而认识实行土地改革的重大意义。通过深入细致的发动,建立贫雇农小组,逐步扩大吸收中农参加,组成农民协会。贫雇农成为土改的骨干,成为农民协会的依靠力量,在整个土改运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查罪恶、查武器、查经济等活动,确定打击对象,然后组织群众对地主展开斗争。

第二阶段,划分阶级成份。建立了以贫雇农为优势的农民协会后,根据《土地改革法》和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政策,划分农村阶级成份。阶级成份的划分以生产资料(主要是土地、房产和耕牛、农具)占有状况和是否参加劳动为标准,自报公议,逐户划分,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三榜定案后由乡农民协会审定,报区人民政府批准。阶级成份主要分为雇农、贫农、中农(又分上中农、中农、下中农)、富农、地主等。全县参加土改34825户,划为雇农4837户,占13.89%;贫农14647户,占42.06%;中农9991户,占28.69%;富农1052户,占3.02%;地主1372户,占3.94%;其他2926户,占8.4%。阶级成份划定后,召开诉苦大会,全面揭发本村地主阶级的罪行。通过苦大仇深的典型代表诉苦引路,带动农民“吐苦水,挖穷根”,认识天下农民一样苦,天下地主一样黑,只有打倒地主阶级,农民才能彻底翻身做主人的道理。

第三阶段,没收征收。按照政策规定,由乡农民协会宣布没收地主的财产,包括土地、房屋、浮财(金银、现钞)、耕牛、农具、家具等项,征收富农多余的出租土地。全县共没收和征收田地96922亩,耕牛553l头,农具14960件,房屋3645间,稻谷2528.96万公斤。

第四阶段,分配土改“果实”。根据《土地改革法》第三条规定,将没收、征收的耕地和其他生产、生活资料,以行政村为单位,以乡为统筹调剂单位,按照“填坑补缺、照顾需要、有利生产”的原则,在原有耕地基础上抽多补少(数量)、抽肥补瘦(质量)分配给无地、少地或缺乏生产、生活资料的贫苦农民。全县有15145户(其中雇农2453户,贫农8782户,中农3183户,其他727户)64615人分到了各种土改果实。为了给地主以生活出路,仍分给他们与农民同样数量的田地、房屋和生产、生活资料,让他们劳动改造,自食其力,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