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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4-01-2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编制。全文由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九部分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 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门户网站(http://www.gxzf.gov.cn/)、中国柳城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城县“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镇胜利东路7号,邮编:545200,电话:0772-7613566,电子信箱:lczwzx@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3年柳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市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2013年工作安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一是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管办、监察局、绩效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理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管理体制,明确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政府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统一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门成立政务公开股,负责对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指导。四是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都明确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初步建立起县、乡镇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2013年,全县60多个乡镇及县直单位主动公开信息达8949多条。通过门户网站平台及时公布各部门的职能、工作动态、政务简讯、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5949条,在自治区统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7283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622条。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条例》的实施,我县建立健全了《柳城县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试行)》《柳城县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柳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柳城县行政机关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等多项制度,2013年又完善了《柳城县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试行)》、《柳城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试行)》和《柳城县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制度(试行)》等三项制度,不断完善我县“两公开”工作规范运行的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3年,柳城县“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管理体制初步理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办公室对全县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对各单位编制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其信息文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定期通报,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报送和公布,同时要求各单位及时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以及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柳城”门户网站报送和上传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其信息文件,规范各单位编制和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其信息文件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

一是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目前我县“中国·柳城”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日臻完善。除了报道本县动态新闻外,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县长信箱”、“政务服务”、“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在线服务”、 “网上行政大厅”、“行政审批办件信息公布与查询”等板块。2013年,全县60多个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平台及时公布各部门的职能、工作动态、政务简讯、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5949条,提高办事透明度。群众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政务信息,提出建议和意见,政府对一些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通过门户网站平台实行预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向社会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完善了公众参与机制,拓宽了群众参政议政渠道。

二是抓好“一中心两馆”建设。2013年,不断完善查询中心各项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建设趋于标准化,切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建立县级政府信息查阅中心3个,乡镇级政府信息查阅点12个。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单位都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现场接待群众咨询,做到政策咨询“一口清”,获得了广大群众一致的好评。

三是抓好新闻媒体公开。通过报刊、短信、柳城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将民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公布于众。

四是抓好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内容保障。我县积极配合自治区、柳州市,部署各单位、各乡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使用统一平台,及时公开信息,为统一平台提供内容保障。到目前为止,各部门在统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7283条。

二、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来开展,除了正常公开一般性信息外,还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前财政信息、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公共资源交易、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教育信息已全面公开,共公开重点领域信息622条。同时县政府门户网站专门开辟了“县长信箱”、留言、咨询、建议、便民服务等栏目,贴近民生,紧扣热点,加强对涉及民生的政策意见征询和解读,提高公共政策透明度,特别是2013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回应群众关于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政策、如何办理法律援助等热点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3年,我县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以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城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3年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达8949多条。上述信息中除依申请公开和保密件外,通过网络或其他新闻媒体或其他宣传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的政府信息达6000条,政府门户网站累计点击访问人数达598536多人次。

(三)主动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各单位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报送政府信息文件3000多份。

(四)门户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全部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及时更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3年,收到2次书面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答复申请人。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照《柳城县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试行)》,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将不予公开的信息的标题、文号、密级、生成日期、不予公开的理由等内容录入《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备案表》和《行政机关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备案表》,每个季度向县“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一次。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已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机构、办公场地、人员,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建设,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及时答复申请人。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涉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全部免收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没有发生针对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公开的质量、水平、范围、程度与各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及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密切相关,个别单位贯彻落实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2、社会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适合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3、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各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兼职,人员经常变动,工作开展存在一定的难度,造成信息公开不及时,更新慢。

  (二)改进情况。

  2014年度,我们将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狠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和健全主动公开制度、评议和考核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更规范化、制度化;二是狠抓督查促落实。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狠抓工作落实。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注意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作用。完善投诉受理机制,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三是狠抓考核促认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考核体系,提高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对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四是狠抓重点促深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深化办事程序、标准、结果的公开,落实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的承诺。

 

 

2014年1月15日

柳城县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4-01-20 11:07    |  作者: 柳城县人民政府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编制。全文由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九部分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 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门户网站(http://www.gxzf.gov.cn/)、中国柳城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城县“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镇胜利东路7号,邮编:545200,电话:0772-7613566,电子信箱:lczwzx@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3年柳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市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2013年工作安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一是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管办、监察局、绩效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理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管理体制,明确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政府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统一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门成立政务公开股,负责对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指导。四是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都明确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初步建立起县、乡镇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2013年,全县60多个乡镇及县直单位主动公开信息达8949多条。通过门户网站平台及时公布各部门的职能、工作动态、政务简讯、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5949条,在自治区统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7283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622条。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条例》的实施,我县建立健全了《柳城县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试行)》《柳城县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柳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柳城县行政机关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等多项制度,2013年又完善了《柳城县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试行)》、《柳城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试行)》和《柳城县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制度(试行)》等三项制度,不断完善我县“两公开”工作规范运行的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3年,柳城县“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管理体制初步理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办公室对全县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对各单位编制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其信息文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定期通报,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报送和公布,同时要求各单位及时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以及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柳城”门户网站报送和上传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其信息文件,规范各单位编制和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其信息文件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

一是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目前我县“中国·柳城”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日臻完善。除了报道本县动态新闻外,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县长信箱”、“政务服务”、“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在线服务”、 “网上行政大厅”、“行政审批办件信息公布与查询”等板块。2013年,全县60多个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平台及时公布各部门的职能、工作动态、政务简讯、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5949条,提高办事透明度。群众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政务信息,提出建议和意见,政府对一些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通过门户网站平台实行预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向社会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完善了公众参与机制,拓宽了群众参政议政渠道。

二是抓好“一中心两馆”建设。2013年,不断完善查询中心各项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建设趋于标准化,切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建立县级政府信息查阅中心3个,乡镇级政府信息查阅点12个。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单位都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现场接待群众咨询,做到政策咨询“一口清”,获得了广大群众一致的好评。

三是抓好新闻媒体公开。通过报刊、短信、柳城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将民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公布于众。

四是抓好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内容保障。我县积极配合自治区、柳州市,部署各单位、各乡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使用统一平台,及时公开信息,为统一平台提供内容保障。到目前为止,各部门在统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7283条。

二、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来开展,除了正常公开一般性信息外,还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前财政信息、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公共资源交易、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教育信息已全面公开,共公开重点领域信息622条。同时县政府门户网站专门开辟了“县长信箱”、留言、咨询、建议、便民服务等栏目,贴近民生,紧扣热点,加强对涉及民生的政策意见征询和解读,提高公共政策透明度,特别是2013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回应群众关于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政策、如何办理法律援助等热点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3年,我县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以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城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3年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达8949多条。上述信息中除依申请公开和保密件外,通过网络或其他新闻媒体或其他宣传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的政府信息达6000条,政府门户网站累计点击访问人数达598536多人次。

(三)主动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各单位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报送政府信息文件3000多份。

(四)门户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全部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及时更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3年,收到2次书面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答复申请人。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照《柳城县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试行)》,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将不予公开的信息的标题、文号、密级、生成日期、不予公开的理由等内容录入《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备案表》和《行政机关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备案表》,每个季度向县“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一次。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已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机构、办公场地、人员,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建设,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及时答复申请人。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涉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全部免收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没有发生针对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公开的质量、水平、范围、程度与各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及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密切相关,个别单位贯彻落实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2、社会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适合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3、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各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兼职,人员经常变动,工作开展存在一定的难度,造成信息公开不及时,更新慢。

  (二)改进情况。

  2014年度,我们将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狠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和健全主动公开制度、评议和考核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更规范化、制度化;二是狠抓督查促落实。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狠抓工作落实。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注意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作用。完善投诉受理机制,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三是狠抓考核促认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考核体系,提高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对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四是狠抓重点促深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深化办事程序、标准、结果的公开,落实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的承诺。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