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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4-01-10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开拓工作形式,强化具体措施,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现将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认真落实《柳城政办〔2023〕19号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柳城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实际编制,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主动公开信息36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重点公开的内容有:机构概况信息、文件类信息、行政许可信息、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权责清单、公务活动信息、7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其他重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未收到群众当场或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基本目录更新、公布情况。  

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目录和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便于公众准确查询政府信息,为办事群众提供最大限度的方便。

2.政府信息各项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化,促进政务公开公众参与依法有序发展,我局制定了《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源头管理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局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按要求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在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好门户网站栏目优化、常态化自查、检查工作,杜绝网站链接存在错链接和断链接现象,整合优化在线服务功能,实现精准站内搜索,提供下载、复制服务,实现公开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畅通公众网络问政渠道,切实为群众咨询问题、建言献策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

局领导班子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一是明确一名具体分管领导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信息收集、审核、网上录入、上传发布、信息上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巡查及沟通。落实专人每季度对发布至府门户网站信息和发文登记本进行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常态化的日常自查自纠,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策解读主要通过文字进行解读,形式较为单一,难以符合群众的需求,下一步,加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创新公开内容形式,通过通俗易懂的动漫、图片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满足群众的需求,虚心向优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i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办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镇文昌路10号,邮编:545200,电话:0772-7612213,电子信箱:jiansj2004@126.com)。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0日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4-01-10 14:10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开拓工作形式,强化具体措施,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现将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认真落实《柳城政办〔2023〕19号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柳城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实际编制,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主动公开信息36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重点公开的内容有:机构概况信息、文件类信息、行政许可信息、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权责清单、公务活动信息、7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其他重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未收到群众当场或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基本目录更新、公布情况。  

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目录和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便于公众准确查询政府信息,为办事群众提供最大限度的方便。

2.政府信息各项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化,促进政务公开公众参与依法有序发展,我局制定了《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源头管理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局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按要求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在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好门户网站栏目优化、常态化自查、检查工作,杜绝网站链接存在错链接和断链接现象,整合优化在线服务功能,实现精准站内搜索,提供下载、复制服务,实现公开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畅通公众网络问政渠道,切实为群众咨询问题、建言献策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

局领导班子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一是明确一名具体分管领导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信息收集、审核、网上录入、上传发布、信息上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巡查及沟通。落实专人每季度对发布至府门户网站信息和发文登记本进行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常态化的日常自查自纠,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策解读主要通过文字进行解读,形式较为单一,难以符合群众的需求,下一步,加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创新公开内容形式,通过通俗易懂的动漫、图片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满足群众的需求,虚心向优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i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办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镇文昌路10号,邮编:545200,电话:0772-7612213,电子信箱:jiansj2004@126.com)。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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