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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城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01-16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认真落实《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柳城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柳城政办〔2023〕19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不断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1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更新了我局机构概况。其中,主动公开2023年规划计划信息4条,政策措施和规划信息2条,空气质量监测信息12条,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25条,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结果信息2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9条,为民办实事信息1条,文件类信息2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公开信息5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未收到群众当场或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便于公众准确查询政府信息,为办事群众提供最大限度的方便。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三审三校”,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发文时严格填写公开属性,属性为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发文即公开”的原则,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

  (四)加强监督保障管理

一是落实专人负责。我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1名具体分管领导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配备1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维护以及信息收集、梳理、审核、网上录入、上传发布。二是强化日常自查自纠。我局不定期对政府门户网站上我局需进行公开的栏目进行自查,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每季度对发布至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和发文登记本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文件,填写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备案表,每季度并交政管办备案。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我局通过老带新、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信息工作缺乏专职工作人员,且人员发生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主要通过文字进行解读,内容不够全面深入。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创新公开内容形式,满足群众的需求,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镇文昌路8号,邮编:545200,电话:0772-7612347,电子信箱:lc7612347@163.com)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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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城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4-01-16 11:10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认真落实《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柳城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柳城政办〔2023〕19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不断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1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更新了我局机构概况。其中,主动公开2023年规划计划信息4条,政策措施和规划信息2条,空气质量监测信息12条,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25条,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结果信息2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9条,为民办实事信息1条,文件类信息2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公开信息5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未收到群众当场或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便于公众准确查询政府信息,为办事群众提供最大限度的方便。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三审三校”,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发文时严格填写公开属性,属性为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发文即公开”的原则,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

  (四)加强监督保障管理

一是落实专人负责。我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1名具体分管领导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配备1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维护以及信息收集、梳理、审核、网上录入、上传发布。二是强化日常自查自纠。我局不定期对政府门户网站上我局需进行公开的栏目进行自查,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每季度对发布至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和发文登记本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文件,填写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备案表,每季度并交政管办备案。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我局通过老带新、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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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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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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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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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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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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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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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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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信息工作缺乏专职工作人员,且人员发生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主要通过文字进行解读,内容不够全面深入。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创新公开内容形式,满足群众的需求,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镇文昌路8号,邮编:545200,电话:0772-7612347,电子信箱:lc7612347@163.com)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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