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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城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2-01-2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2021年柳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柳城政务办字〔20216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柳城政务办发〔2021〕16号)结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工作实际编制,现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公开内容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并在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及时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今年以来,我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1(其中文件类信息公开9条、公共文化体育信息类26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类4条、行政许可信息类6条、行政处罚信息类8条、权责清单1条、公务活动类7条、人事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重要信息公开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条例》要求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内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工作规范更好地保障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畅通的信息公开服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复议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依照新修订的《条例》,重新梳理自合并以来各项工作职能,分析当前新形势,确定公开内容,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公开内容突出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职能职责,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作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重要宣传阵地和信息公开渠道,我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充分运用柳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柳城文旅”等新媒体发布宣传信息、通知,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2021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71条,通过柳城文旅”推送信息119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我局确定一名副局长承担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指定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备1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维护以及信息收集、梳理审核、网上录入、上传发布。经常安排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相关股室进行沟通培训,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渠道不够多元政策解读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政策解读上,以社会需要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解读形式,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柳城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月10日    


柳城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城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2022-01-25 13:05    |  作者: 柳城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2021年柳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柳城政务办字〔20216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柳城政务办发〔2021〕16号)结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工作实际编制,现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公开内容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并在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及时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今年以来,我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1(其中文件类信息公开9条、公共文化体育信息类26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类4条、行政许可信息类6条、行政处罚信息类8条、权责清单1条、公务活动类7条、人事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重要信息公开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条例》要求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内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工作规范更好地保障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畅通的信息公开服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复议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依照新修订的《条例》,重新梳理自合并以来各项工作职能,分析当前新形势,确定公开内容,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公开内容突出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职能职责,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作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重要宣传阵地和信息公开渠道,我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充分运用柳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柳城文旅”等新媒体发布宣传信息、通知,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2021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71条,通过柳城文旅”推送信息119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我局确定一名副局长承担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指定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备1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维护以及信息收集、梳理审核、网上录入、上传发布。经常安排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相关股室进行沟通培训,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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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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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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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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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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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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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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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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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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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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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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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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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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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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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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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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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渠道不够多元政策解读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政策解读上,以社会需要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解读形式,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柳城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