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2-01-10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2021年柳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柳城政务办字〔2021〕6 号)、《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柳城政务办发〔2021〕16号)要求,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实际编制,现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的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今年以来,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8条,重点公开的内容有:机构概况信息、文件类信息、行政许可信息、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权责清单、公务活动信息、住房保障领域、其他重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未收到群众当场或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基本目录更新、公布情况。      

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目录和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便于公众准确查询政府信息,为办事群众提供最大限度的方便。

2.政府信息各项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化,促进政务公开公众参与依法有序发展,我局制定了《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源头管理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

3.政策解读情况。

提高重大政策解读同步率。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理顺解读机制,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21年,我局代县政府起草了《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城县城镇(含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柳城政规〔2021〕7号),并将文件与解读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局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按要求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在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好门户网站栏目优化、常态化自查、检查工作,杜绝网站链接存在错链接和断链接现象,整合优化在线服务功能,实现精准站内搜索,提供下载、复制服务,实现公开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畅通公众网络问政渠道,切实为群众咨询问题、建言献策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各领导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策解读主要通过文字进行解读,形式较为单一,难以符合群众的需求,下一步,加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创新公开内容形式,通过通俗易懂的动漫、图片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满足群众的需求,虚心向优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到群众当场或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i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办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镇文昌路10号,邮编:545200,电话:0772-7612213,电子信箱:jiansj2004@126.com)。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0日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2-01-10 15:50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2021年柳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柳城政务办字〔2021〕6 号)、《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柳城政务办发〔2021〕16号)要求,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实际编制,现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的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今年以来,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8条,重点公开的内容有:机构概况信息、文件类信息、行政许可信息、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权责清单、公务活动信息、住房保障领域、其他重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未收到群众当场或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基本目录更新、公布情况。      

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目录和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便于公众准确查询政府信息,为办事群众提供最大限度的方便。

2.政府信息各项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化,促进政务公开公众参与依法有序发展,我局制定了《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源头管理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

3.政策解读情况。

提高重大政策解读同步率。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理顺解读机制,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21年,我局代县政府起草了《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城县城镇(含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柳城政规〔2021〕7号),并将文件与解读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局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按要求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在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好门户网站栏目优化、常态化自查、检查工作,杜绝网站链接存在错链接和断链接现象,整合优化在线服务功能,实现精准站内搜索,提供下载、复制服务,实现公开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畅通公众网络问政渠道,切实为群众咨询问题、建言献策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各领导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策解读主要通过文字进行解读,形式较为单一,难以符合群众的需求,下一步,加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创新公开内容形式,通过通俗易懂的动漫、图片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满足群众的需求,虚心向优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到群众当场或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i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办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镇文昌路10号,邮编:545200,电话:0772-7612213,电子信箱:jiansj2004@126.com)。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