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柳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2021年柳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柳城政务办字〔2021〕6 号)、《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柳城政务办发〔2021〕16号)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编制,现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的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位。2021,我中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条,公开的内容有:机构概况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中心未收到群众当场或采用信件等其他书面形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基本目录更新、公布情况。
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目录和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便于公众准确查询政府信息,为办事群众提供最大限度的方便。
2.政府信息各项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化,促进政务公开公众参与依法有序发展,我中心制定了《柳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柳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
3.政策解读情况。
2021年,我中心没有出台相关重要政策,没有需将解读材料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发布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把政府门户网站列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途径要途径,拓宽为民服务渠道,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群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可查看我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群众也可到办公室查阅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资料。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建设。明确副主任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有效的保障了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责任追究制度,主管领导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重点抓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内容的完整性和及时性上还有差距。这主要是由于我中心的工作性质决定的,中心主要是做好机关大院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工作性质限制了信息公开的内容。
2、人员不足,由于现在是办公室人员兼任信息员,工作繁杂,致使信息员不能集中精力完成单位信息的发布、更新。
(二)改进情况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相关文件的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
2、加大力度,调整目录。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准备工作。
3、加强建设,提升水平。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和网站建设,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平台,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也不存在信息处理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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