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和《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柳城政务办发〔2021〕16号)要求,结合统计局工作实际编制,现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情况
我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公开内容和上级机关的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在认真做好常规主动公开信息的加载、更新的同时,我局加强做好对新增统计政策法规、统计标准、统计数据发布、统计知识、统计制度方法、统计分析报告等公开栏目的工作,有计划地梳理、审核、扩大主动公开信息容量。同时,为了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我局加强了网站信息发布,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积极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度对各项制度内允许公布的季度及全年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均做到对外公布提供,公开率达100%,及时将统计结果予以公布,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服务。今年共公开信息77条,其中:部门新闻2条,公务活动35条,行政处罚2条:柳城县统计局“双公示”目录公开,涉及行政处罚法内容的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厅(室) 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拟修改目录、拟废止目录)。其他重要信息8条,数据发布9条,双随机、一公开1条,统计公报1条,统计数据14条,没有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类信息4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按照《关于公布柳城县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的通知》(柳城政务办字〔2021〕6号)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公开了《柳城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柳城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内容有:办事指南,单位职责,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责,领导个人简介和分工,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信息,统计动态等内容。
2、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参照政府信息公布条例,制订《柳城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柳城县统计局在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保密管理制度》加强对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查力度,做到有经办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由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工作人员予发发布;
(四)“监督保障”情况
1、一是我局确定一名副局长承担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配备2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维护以及信息收集、梳理、发布工作。积极参加上级和县行政审批局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二是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不定期对本局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注重信息服务工作,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提供信息服务。
2、全面落实信息公开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提高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工作。制定《柳城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在履行职责时,有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纪律、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不突出,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人民群众有意见的,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2021年我局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3、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强化服务提升。借助《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等拳头统计产品公开统计信息,宣传统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还需要重点加强我局内部信息公开意识,由于我局信息员均为兼职,一是在本职工作较为繁忙的情况下容易疏忽对政务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公务活动信息没有得到完全的收集并发布;二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要进一步加强整合。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点发布数据、对公务活动信息的发布不够重视的现象。
(二)改进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首先会进一步加强内部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以及增强主动公开与各自工作相关的政务信息的意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熟悉条款,在信息的及时性方面也会做到及时发布,使信息的时效性得到加强,并不断加大统计分析与研究力度,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和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提供优质统计产品为全社会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没有收费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城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镇城东大道15号城东大厦主楼6楼东区,邮编:545200,电话:0772-7612311,电子信箱:lcxtongjiju@126.com)。
柳城县统计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