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水产畜牧兽医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和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全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2018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和办公室信息员工作内容,部署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标准、制定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等一系列举措,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成立了由黄局长负总责,韦副局长担任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分管领导,各股室、二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1、建立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机关效能,加强政府职能的民主、公开、透明度,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做到以制度管人,以机制励人。
2、建立文件源头管理机制
为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 、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我局遵照《柳州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制度》,认真推进我局政策解读工作,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局的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此外,还制定了我局《柳城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舆情回应制度》,完善了我局《柳城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等制度。
(三)开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强化政务公开专栏建设,迁移区政务公开统一平台,更新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92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柳政办〔2018〕142号)文件精神,我局扎实建立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梳理细化我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事项,把与民息息相关的业务信息公开到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专栏里,明确公开事项、内容、时限、载体、责任主体,同时讲该项纳入本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推进动态更新。根据关于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柳城政务办字〔2018〕6号)工作的通知,我局从2018年5月关停“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同时按照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求把自治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向政府门户网站迁移,完善信息数据管理、优化信息检索功能,实现精准站内搜索,保证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内容准确、完整,做到公开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在具体工作中,我局将各类工作开展情况、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行政执法、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需提交的材料、办理时限、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后及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为群众更全面、更直接,更快捷获取信息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二、本单位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认真、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没有需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指标。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我局没有出现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柳城门户信息公开数量统计 | ||
公开目录 | 公开条数 | 备注 |
机构概况 | 5 | 更新5条 |
人事信息 | 2 | |
工作动态 | 17 | |
规范性文件 | 24 | |
财政信息 | 4 | 包括(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
行政审批 | 5 | 包括(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
行政执法 | 37 | 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随机) |
工作报告 | 1 |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5 | |
其他重要信息公开 | 2 | 包括(工作年度计划、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
合计 | 102 |
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根据有关县政务服务中心文件相关要求,主动、按时、定时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政府信息相关材料,主动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我局根据有关要求及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布和更新网站部门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形成的政府信息在形成20个工作日内就通过柳城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今年本局着力解决了检索设计不合理,信息提供不充分、提供方式不便捷的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主动公开为常态,不予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及我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备案和台账,今年只有一条不予公开信息。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接待场所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本年度没有发生对我局接待场所进行建设、完善、维护情况,也没有社会团体、市民到接待场所进行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人员力量薄弱;二是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源整合还需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研究,积极加以改进,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提高认识,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坚持“主动公开为常态,不予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及早更新,方便公众及时查询。
(二)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和自治区统一公开平台,继续深化“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公开内容。深化网络公开平台建设,拓展其他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网络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更新,方便人民群众通过多种网络平台查询信息。
(三)梳理公开内容,拓展信息渠道,丰富公开信息来源。克服人员力量不足的困难,丰富政务信息来源任务,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网上办事、网上咨询、网上信访投诉的管理制度,落实具体的办事流程和处理程序,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工作广度和深度。
柳城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