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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档案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城县档案局
发布日期: 2012-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柳城”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ucheng.gov.cn/)下载。

一、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我局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根据县里的有关要求,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县档案馆是我县地方综合档案馆的优势,切实做好与民生有密切关系的现行文件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努力保障公民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维护我县公众利益。

(一)领导重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坚持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其他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把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二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同时根据县保密局和《保密法》的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和保密工作。

(三)强化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二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在每月的局务办公会议上,都对上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1年全年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同时公开全县现行文件资料。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条:《关于转发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印发〈广西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规定(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工作总结类1条:《柳城县档案局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年度报告书1条:《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现行文件主要是收集区属各单位形成的现行规范性、解释性文件资料, 主要是与本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发展以及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现正生效、执行的,非涉密、可公开的政策性、公益性方面的规范性、解释性文件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主要是采用网络媒介发布的形式进行。把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我县的政府网站有关专栏进行公布,对关系民生的现行文件信息除网上发布外,在柳城县档案馆设立了固定的公共查阅室,提供纸质资料的利用和复印,在公共查阅办事区张贴了办事指南和温馨提示,设有饮用水设施等相关便民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没有收到柳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电话或者邮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柳城县档案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柳城县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要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程序,要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等。

2012年,我局将认真按照县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程序,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作用,严格按照“应公必公”、“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同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以方便前来我局咨询和办事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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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3月29


柳城县档案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城县档案局  |   发布日期: 2012-03-31 15: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柳城”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ucheng.gov.cn/)下载。

一、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我局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根据县里的有关要求,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县档案馆是我县地方综合档案馆的优势,切实做好与民生有密切关系的现行文件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努力保障公民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维护我县公众利益。

(一)领导重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坚持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其他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把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二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同时根据县保密局和《保密法》的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和保密工作。

(三)强化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二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在每月的局务办公会议上,都对上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1年全年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同时公开全县现行文件资料。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条:《关于转发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印发〈广西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规定(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工作总结类1条:《柳城县档案局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年度报告书1条:《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现行文件主要是收集区属各单位形成的现行规范性、解释性文件资料, 主要是与本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发展以及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现正生效、执行的,非涉密、可公开的政策性、公益性方面的规范性、解释性文件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主要是采用网络媒介发布的形式进行。把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我县的政府网站有关专栏进行公布,对关系民生的现行文件信息除网上发布外,在柳城县档案馆设立了固定的公共查阅室,提供纸质资料的利用和复印,在公共查阅办事区张贴了办事指南和温馨提示,设有饮用水设施等相关便民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没有收到柳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电话或者邮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柳城县档案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柳城县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要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程序,要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等。

2012年,我局将认真按照县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程序,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作用,严格按照“应公必公”、“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同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以方便前来我局咨询和办事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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