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政发
柳城政发〔2022〕15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9-29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2210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2230号)要求,扎实做好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柳城县土壤资源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继1979年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之后,开展的又一次全国性土壤资源情况全面调查。做好此次普查工作,对于精准施策加强耕地保护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县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全面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奠定基础,为严守耕地红线、加快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二、明确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要包括7个方面:一是土壤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和土壤理化性状、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二是土壤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补充完善土壤类型;三是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四是土壤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种植类型、农业生产水平等;五是土壤数据库样品库建设;六是质量状况分析;七是普查成果汇交汇总。

三、明确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时间为2022年至2025年,分3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2年)。202210月底前完成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报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1112月开始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32024年)。

1.外业调查采样。20231月-20242月完成全县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2.内业测试化验。20245月全部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工作。

3.质量控制。20231月-20245月同步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审核的全程质量控制。

4.数据汇总与校核。20236月-20246月,按工作进度情况,整理数据、统计分析。

5.成果汇总。202410月底前形成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完成土壤普查验收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5年)。

配合自治区开展自治区级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工作,做好土壤三普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的应用和扩展工作。

四、加强普查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土壤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柳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根据“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统筹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抓总,组织做好具体实施,并加强工作指导。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土壤普查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和政策支持。县财政局负责统筹保障普查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业务数据衔接审核、未利用土地的调查指导、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柳城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业务数据衔接审核、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县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做好林地调查采样、业务数据衔接审核、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县水利局、统计局和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施方案编制、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土壤数据库、样品库建设等经费由县级财政按工作职责承担。县本级统筹做好普查工作经费预算安排,并确保由本级承担的经费足额到位。县人民政府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严格质量控制。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布点、采样、测试、汇总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加强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各级普查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四)强化技术支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整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系统的技术资源,做好本级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统筹整合利用好科研、教学、推广以及社会第三方机构技术力量,组建各级技术工作组、专业普查队伍,建立健全技术操作规范,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做好工作平台软硬件建设,配齐专业物资设备,逐级抓好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加强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普查质量。

(五)加强舆论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认真做好舆论引导,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柳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2292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柳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秦 能副县长

副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元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韦庆颂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蒙再权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林静敏 县财政局副局长

        覃海波柳城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贲剑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县林业局局长

邵志岳 县统计局副局长

梁洪柳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兰运龙  县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由梁洪柳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各有关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按程序报批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代章。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政府办公室发文调整;其他成员发生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调整。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29日印发

索  引  号:
11450222007629223K/2022-37926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29日
标  题:
柳城政发〔2022〕15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城政发〔2022〕1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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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政发〔2022〕15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09-29 17:25    |  作者: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2210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2230号)要求,扎实做好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柳城县土壤资源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继1979年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之后,开展的又一次全国性土壤资源情况全面调查。做好此次普查工作,对于精准施策加强耕地保护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县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全面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奠定基础,为严守耕地红线、加快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二、明确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要包括7个方面:一是土壤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和土壤理化性状、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二是土壤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补充完善土壤类型;三是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四是土壤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种植类型、农业生产水平等;五是土壤数据库样品库建设;六是质量状况分析;七是普查成果汇交汇总。

三、明确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时间为2022年至2025年,分3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2年)。202210月底前完成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报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1112月开始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32024年)。

1.外业调查采样。20231月-20242月完成全县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2.内业测试化验。20245月全部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工作。

3.质量控制。20231月-20245月同步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审核的全程质量控制。

4.数据汇总与校核。20236月-20246月,按工作进度情况,整理数据、统计分析。

5.成果汇总。202410月底前形成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完成土壤普查验收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5年)。

配合自治区开展自治区级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工作,做好土壤三普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的应用和扩展工作。

四、加强普查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土壤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柳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根据“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统筹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抓总,组织做好具体实施,并加强工作指导。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土壤普查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和政策支持。县财政局负责统筹保障普查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业务数据衔接审核、未利用土地的调查指导、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柳城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业务数据衔接审核、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县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做好林地调查采样、业务数据衔接审核、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县水利局、统计局和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施方案编制、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土壤数据库、样品库建设等经费由县级财政按工作职责承担。县本级统筹做好普查工作经费预算安排,并确保由本级承担的经费足额到位。县人民政府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严格质量控制。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布点、采样、测试、汇总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加强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各级普查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四)强化技术支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整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系统的技术资源,做好本级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统筹整合利用好科研、教学、推广以及社会第三方机构技术力量,组建各级技术工作组、专业普查队伍,建立健全技术操作规范,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做好工作平台软硬件建设,配齐专业物资设备,逐级抓好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加强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普查质量。

(五)加强舆论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认真做好舆论引导,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柳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2292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柳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秦 能副县长

副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元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韦庆颂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蒙再权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林静敏 县财政局副局长

        覃海波柳城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贲剑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县林业局局长

邵志岳 县统计局副局长

梁洪柳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兰运龙  县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由梁洪柳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各有关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按程序报批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代章。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政府办公室发文调整;其他成员发生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调整。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