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政发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
来源: 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4-07-04

 

柳 城 县

 

人民政府文件

 

柳城政发〔201431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现将《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加快教育发展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616

 

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教育发展总体方案

 

为贯彻《中共柳城县委员会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的决定》(柳城发〔20149号),落实我县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优先发展教育,公平发展教育,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20142017年,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8.1292亿元用于教育发展。大力实施教育发展八大工程,着力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有效增加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实施学前教育发展工程。

1.工作目标。

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加快推进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精神,紧紧围绕“扩容、提质、普惠”的总体要求,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2017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78%,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中心幼儿园,并逐步扩大村完小改扩建幼儿园的建设项目,全县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超过50%。规划投资6013.3万元,新建乡镇中心幼儿园12所,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3所,实现乡镇中心园全覆盖。推进示范性幼儿园、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和水平。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主要任务和措施。

(1)扩大总量。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加快推进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413号),加快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力度,完成新建乡镇中心幼儿园12所(附件1),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3所。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鼓励县直小学举办附属幼儿园,逐步取消学前班;支持村完小充分利用闲置教育资源改扩建幼儿园。努力提高全县3-6岁幼儿入学率。到2017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78%(附件1)。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等。)

(2)提升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14]34号)精神,制定出台符合我县发展水平的《柳城县幼儿园星级评估标准》,2014-2017年估算总投入360万元,对办园水平达到县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标准的幼儿园,分别给予对等奖。积极开展“一园一品”活动,建设一批管理有亮点、教学有创新、社会认可度高的品牌幼儿园。充分发挥县中心幼儿园的窗口示范和辐射作用,鼓励公、民办幼儿园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全面推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园工作,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配足配齐全县学前教育管理干部和学前教研人员,各乡镇中心园至少配备1名学前教育辅导员,分别承担本辖区内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研业务指导职责。加强对幼儿园保育和教育实践的研究和指导,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实践能力。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财政局、乡镇人民政府等。)

(3)调整结构。扩大城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覆盖率,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解决好就近入园、方便入园问题,积极研究、探索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政策和途径,着力改变城乡普惠性幼儿园资源不足的现状。在新建住宅小区的规划与建设中,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住宅小区教育设施建设规定,将幼儿园布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予以落实,预留幼儿园建设用地,明确幼儿园建设规模。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时,将配套建设要求在规划设计条件、出让招标文件和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配套建设幼儿园的要求,并明确要求开发商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建好并无偿移交县政府管理,为本住宅小区幼儿提供普惠性服务。对于在建和已交付使用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实行收费双轨制。对本住宅小区内的幼儿收取的保教费不得超过公办幼儿园标准的30%,对住宅小区外的幼儿收取的保教费仍按照原收费备案表的标准执行。实行双轨制收费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提供普惠性服务的规模列入财政奖补资金扶持范围。建立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新机制,鼓励探索国有民办、民办公助、公办民营、股份制、联合办学、集团化办学等多种幼儿园办学模式。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乡镇人民政府等。)

(4)扶持民办。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制定出台县财政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民办学前教育管理,提高民办学前教育质量。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动态监管。完善和落实年检制度,引导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和水平。采取公办园与民办园结盟、“手拉手”结对子、民办公助、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帮助民办幼儿园提高师资水平。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形成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等。)

(5)健全机制。重点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设立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用于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县政府要加大投入,确保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20元。适度提高幼儿园收费标准,切实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完善用人机制,健全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核定、补充制度,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制定保障教师工资、社会保障等待遇的具体措施,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模式。

(组织实施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编办、县物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人民政府等。)

.具体目标和任务(附件2)。

(二)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

1.工作目标。

20142017年,投资4.707亿元,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扩大县直学校办学规模,增加县直学校学位3500个,其中初中学位2500个,小学学位1000个;扩大乡镇中心校寄宿制办学规模,到2016年实现全覆盖;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着力破解“农村弱”、“县城挤”、“择校热”等突出问题,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统筹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新建学生宿舍约5.36万平方米,保障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巩固工作,到2017年,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依法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科学合理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足额落实当地财政应分担的资金,国家和自治区下拨的教育经费要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提高村小和教学点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发生均公用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逐步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调整,严格规范布局调整程序,科学合理布局学校,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20142016年,计划改建新的乡镇小学寄宿制学校6个,同时逐步将小学四至六年级学生并到中心小学就读,进一步提高办学效益(附件3)。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

3)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20142017年,投资3223.34万元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中心校以上学校达到二类标准,村完小和教学点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更新和补充学生用床、实验仪器、体育音乐设施及图书。保障每人1套课桌椅,寄宿生每人1个床位(附件4)。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乡镇人民政府等。)

4)推进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扩大县城初中、小学办学规模。根据我县城镇化进程及县城规划布局,随着县城东扩及人口的增加,至2017年,拟在县城东区新建一所可容纳3000个学生规模的学校,并全部吸纳县实验中学的学生。将县实验中学原址移交县实验小学办学,扩大县实验小学办学规模,同时适当扩大民族中学、文昌小学和正殿希望小学的办学规模。规划新建学校校舍总建筑面积45690平方米,体育场馆等附属设施建设面积10200平方米,估算总投资9449万元。二是改扩建学校项目。规划改扩建学校项目156个,估算总投资34401.8万元(附件5)。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乡镇人民政府。

5)探索九年一贯制、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因地制宜,针对办学规模较小,有办学潜力的学校,试行九年一贯制;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办学水平大致均衡的原则,试行多校协同、资源整合的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在管理上将学区内学校之间的校长、中层领导和教师均衡配置,设施设备和运动场地等教育教学资源充分共享,全面提升学区内教学管理、教师培训、课堂改革、质量考核等工作水平。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乡镇人民政府。)

6)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关爱农村困难群体,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少年,保障农村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力。加强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同时动员和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学校应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帮扶,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学习困难而辍学。把关爱农村留守学生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体系,着力构建对农村留守学生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化”的关爱服务体系。优先满足留守学生进入寄宿制学校的需求。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级各类学校。)

7)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完善学生入学保障机制,保障儿童少年免费免试就近入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结合国家实施的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试点工作,全面开展“营养午餐”扩面工作。建立“控辍保学”有效机制,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柳城县实施义务教育巩固率达标和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明确县、乡镇两级政府的责任。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乡镇人民政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三)实施普通高中突破发展工程。

1.工作目标。

坚持优质发展和特色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扩大资源总量,深入推进柳城县中学品牌化、柳城县实验高级中学特色化发展。至2017年,投资3117.4万元实施普通高中扩建项目8个(附件6),满足初中毕业学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接受示范性普通高中教育的学生达到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60%以上。引导两所高中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思路,逐步探索在校园文化、课程设置、教育教学等工作中创出本校的特色,走特色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以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整体提升教育质量,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按照“普通高中向县城以上城区集中,10万左右人口布局1所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一般在30个班级以上,班额不超过50人”的原则,统筹规划我县高中教育发展,扩建两所普通高中,努力使我县两所高中在校生2017年达到6500人。着力解决普通高中教学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图书馆、体育设施和学校用地面积不足问题,加大扩建力度。按“一校一室”的标准要求建设两所高中学校通用技术实验室,缓解现有教学资源硬件不足的问题。加大投入,从2014年起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不低于每生每年200元,并逐年提高。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国土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2)加快柳城县中学品牌化发展。加强示范性高中柳城县中学的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通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学校在办学思想、环境条件、班子队伍、学校管理、课程管理、教育科研、办学规模、教育质量、办学特色等方面有明显提升。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

3)大力推进柳城县实验高级中学特色化发展。支持柳城县实验高级中学探索创建综合高中,通过发展普职融合的综合高中,为我县学生学习提供多元选择的机会。学校根据传统优势、办学经验和发展定位,推进办学与培养模式多样化,营造个性鲜明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管理模式、课程体系和校园文化。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等。)

4)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课程设置方案,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发展地方课程,发掘校本课程。推进由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三个层次组成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建设,构建普通高中新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效机制,提高普通高中新课程建设与管理的能力。实施符合普通高中新课程要求的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推行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过程记录及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快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建立普通高中课程资源库,加快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创新教学改革和评价方式,提高课堂效率,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个性发展。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

5)创新普通高中教育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普通高中,鼓励民办、公办普通高中联合办学,政府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柳城县中学招生名额分配到学区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1%。建立以素质教育为核心、内涵发展为重点的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标准体系,把优质多样特色发展作为评价普通高中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改变办学模式同质化和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升学率评价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做法。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

(四)实施职业教育发展工程。

1.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经费投入政策,从政府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的教育经费,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努力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优质发展,让学生成为适应工作变化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同时,按自治区及柳州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要求,调整我县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定位,突出办学特色,从2014年起至2017年,计划投入财政资金1500万元,把我县职校发展成为具有计算机应用、焊接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和学前教育4个特色专业和计算机应用、焊接技术应用2个柳州市或自治区级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的一所特色学校(附件7)。

2.工作任务和措施。

1)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县中职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其招生规模,提高承担职业教育培训的能力,使其成为全县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现代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与推广的主要培训基地。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中等职业学校非实名制编制管理,学校根据核定的非实名编制数按需聘用人员,财政部门及时拨付相关经费。编制、教育部门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非实名制管理办法,按不超过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编制总额20%的编制核定学校非实名编制数,用于自主聘用高层次及紧缺学科教师。中等职业学校要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支持鼓励和规范中等职业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

3)培育品牌专业。加大对县职业学校经费投入,在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优化教师结构的同时,重点培育计算机应用、焊接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和学前教育四个专业。把计算机应用、焊接技术应用二个专业打造成为柳州市或自治区级的特色示范专业。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

4)加快衔接中职与高职联合办学模式。加快城乡联动步伐,县职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办学,走“2+3”或“3+2”五年连贯制教育,使就读中职学生免试直升高职高专,进一步拓宽学生升学或就业渠道。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

5)校企合作定单办学,提升办学内涵。积极探索“引企入校”、“进厂办校”和“产教研一体、工学交替”等办学形式,实行校企合作,通过“筑巢引凤”将企业引进县职校,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将企业的资金和设备引进职校,对学校特色专业,品牌专业进行定单办学,充分利用企业资源进行学生培养,增强学生动手能力,不断增强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提升办学内涵。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

(五)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

1.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

2.主要任务和措。

1)完善体系,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协调发展。

一是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继续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不断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保障体系,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和社区开展以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对适龄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二是采取多种措施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将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纳入扫盲工作整体规划,同步推进。残疾人教育机构、各有关部门和民间组织、残疾人所在单位要积极开展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工作,把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与文化进社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相结合,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降低残疾青壮年文盲率。

(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残联、乡镇人民政府等。)

2)加大投入,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一是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继续实施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支持的中西部特殊教育发展规划,根据国家制定的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改善我县特殊教育学校和各类接收残疾学生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给予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二是不断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经费。坚持特殊教育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努力增加特殊教育经费。要将特殊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使特殊教育学校生均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保证特殊教育必需的办学经费。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并不断提高,用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社会福利彩票所募集的福利金和教育发展基金也要支持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逐步研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新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需求。

三是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保证足额按时发放特殊教育教职工工资和特殊教育津贴。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2168号)规定:“在盲、聋哑、弱智学校(班)工作的在编正式教职员工(含设有特教班的普通小学中1名分管此项工作的校长或教导主任),应享受本人基础工资加职务工资之和的15%的特教补贴费”。特殊教育教师还应按规定“提高工资10%”。落实各种特殊教育补贴、津贴。“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要对特殊教育教师给予适当的倾斜”。在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和校长的比例。

四是完善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提供免费教科书,对寄宿残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费,按照不低于《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08101号)规定的资助标准发放。在城镇义务教育阶段,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残疾学生,无论在特殊教育学校寄宿还是在普通学校特教班或随班就读的,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优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享受我县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资助政策。对在特殊儿童康复机构接受康复的儿童以及经县教育局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残疾儿童给予资助。

(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3)完善机制,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一是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建立完善随班就读制度,促进残障学生与正常学生的融合。加强对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管理。义务教育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随班就读学生需出具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教育科研部门要指导学校为随班就读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教学计划,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师资培训和巡回指导,努力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

二是深入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研究。在县教育局配备专(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加强对特殊教育机构的教学指导。加强特殊教育地区间交流与合作,提高特殊教育科研质量和水平。加强汉语盲文和中国手语的研究、推广和培训工作。

(实施单位:县教育局。)

(六)实施教师队伍强质增量工程

1.工作目标。

20142017年,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着力破解教师补充渠道不畅、结构不优、激励不足、交流不够等难题,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实现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2.工作任务和措施。

1)完善教师管理机制。核定、盘活、统筹调剂编制,完善编制动态管理,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高编制使用效益。非教育系统改革调整出来的编制优先用于中小学校。完善编制动态管理,按教师编制总额的2%左右预留机动编制,用于各校校长和教师带编交流等,预留编制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纳入编制使用年度计划,报县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改革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在中小学校教师招聘、培训、考核、交流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强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践教学环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级各类学校。)

2)健全教师激励机制,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类指导制度,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优化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在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增设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建立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和教师表彰奖励制度,加大财政经费投入,用于表彰奖励在常规管理、教育教学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和教师,每年定期对学校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绩效考评,并予以绩效考评奖励。做好教师系列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体系。完善教师住房建设政策和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教育、住房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加快推进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可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危旧住房改造等多种形式解决教师住房问题。在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对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教学点和其他地区教学点工作的义务教育教师每月给予200元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同时制定实施我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分类管理的原则,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制度。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乡镇人民政府,各级各类学校。)

3)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加强师德教育,严格师德考核,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完善县教师培训中心职能,积极选派教师、校长参加国家、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培训,构建县、乡镇、学校三级联动的教师培训体系,分级制定培训规划,基本形成以县级培训为引领、乡镇级培训为支撑、校本研修为基础的教师培训格局。以教师、校长培训为重点,完成全县所有教师每人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实施中小学“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培养工程,扩大名师、名班主任的规模,造就一批市、县内有一定知名度的校长、教师和班主任。采取项目培训、置换研修、集中培训、校本研修、远程培训、送教下乡、组织名师讲学团和县外研修等多种有效途径组织教师培训。按照因地制宜、县域统筹、城乡互动的原则,建立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定期交流机制。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4)保障教师培训经费。县财政加大教师培养培训经费投入,按照不低于全县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2%的标准安排教师培训经费预算。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级各类学校。)

(七)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1.工作目标。

20142017年,计划投入财政资金5710.15万元,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部署光纤入校,班班通互联网,提高“生机和师机”比,以云技术为主要手段,搭建数字化校园管理平台,建设村完小智能广播系统(附件8)。有效整合学校数字资源,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创新管理机制和模式,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实现我县教育管理现代化。创新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模式,提高教师在管理和教学中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提高“生机”和“师机”比。

20142017年,投资3845.4万元配备学生用机和教师用机。其中,高中按柳州市目标要求配备,力争生机比达到6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自治区标准配备,初中生机比达到101,小学生机比达到201,中小学师机比达到11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2)校校通宽带网络。

20142017年,校校通宽带网络工程总投资268.95万元。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宽带接入和网络条件下基本教学环境建设,全面提高学校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整合。从2014年起,全面建设校校通宽带工程,中心校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宽带网络10M以上光纤接入。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3)班班配远程多媒体设备。

20142017年,总投资764元建设班班通远程多媒体设备。中心小学配置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174套,村完小和教学点配置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127套。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4)数字化校园。

20162017年,投资64万元建设6所初中和2所小学数字化校园示范校。充分利用优教育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结合我县学校现有的信息化设施和资源,整合现有的信息孤岛,提高学校管理质量。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5)智能录播系统。

20152017年,投资420万元建设14套多媒体直录播视频系统,提高教师培训效率,促进网络教研的发展,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6)村完小建设校园智能广播系统。

20152017年,投资93.8万元建设校园广播系统。为了规范村完小和教学点上下课时间、组织学生进行课间操、集队集会等,为村完小和教学点建设校园广播系统。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7)教育信息化经费保障。

县财政设立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把教育信息化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将信息技术设备购置、运行与维护、教学软件购买及应用等经费列入学校公用经费使用范围,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与服务。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八)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营养改善工程。

1.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全程覆盖的资助政策体系,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20142017年,计划投入各级各类学生资助经费5479万元,年均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6万人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免费午餐扩面工程)投入资金7950万元,每年受益学生约2.4万人(附件9)。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健全学生资助体系,认真落实学生资助政策。2014-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项目投入3071万元,年均资助学生1.3万人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国家级贫困县及库区移民子女)项目投入1020万元,年均资助学生0.38万人次;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投入420万元,年均资助学生0.045万人;学前教育入园补助金资助项目投入360万元,年均资助学生0.18万人。同时,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4800万元,年均受益学生2000人。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各级各类学校。)

2)认真落实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认真执行资助政策,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及奖学金管理,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并实现免学费全覆盖,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劳动者素质。20142017年,中职免学费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60万元,年均资助学生600人次;中职助学金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40万元,年均资助学生400人次;中职自治区奖学金项目投入8万元,年均奖励学生10名。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等、乡镇人民政府、中职学校。)

3)实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全程助学计划。从2014年起,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对全县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构建定户、定人的教育精准资助扶贫脱困体系,从小学开始全程跟踪到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实行学费全免、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扶持政策,并帮助其顺利就业,实现家庭脱贫。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办、乡镇人民政府、各级各类学校。)

4)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免费午餐扩面工程)。20142017年,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费午餐计划投入资金7950万元,每年受益学生约2.4万人。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农村中小学校。)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45月至6月)。编制印发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教育发展总体方案。县、乡(镇)成立工作领导机构,编制相应的项目规划。将教育发展八大工程作为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状的重要内容,明确推进教育发展八大工程的目标任务、年度工作、完成时间等,层层落实责任。

(二)第二阶段(20146月至201712月)。各级政府、各部门按职责落实项目资金、建设用地等重大建设要素,全面实施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各项目建设,及时推广经验,解决问题,按计划推进工程建设进度。每年1210日前,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工程年度进展情况自评报告,同时组织做好迎接市人民政府完成对我县的检查复核评审工作。201511月,做好中期自评工作报市人民政府,并做好迎接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的中期评估工作。

(三)第三阶段(2017年底至2018年初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总结,组织做好迎接市人民政府复核验收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总体验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柳城县教育发展八大工程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生局、县地税局、县扶贫办、县物价局、县残联、县综治办、县民族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人口计生局、县审计局、县法制办、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工程的推进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各乡镇、各部门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对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具体实施的领导。

县教育发展八大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教育发展八大工程的顺利实施。

县教育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教育发展八大工程的具体实施;负责指导优化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组织编制教育用地专项规划,并协助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乡镇将教育用地专项规划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教育发展八大工程整体推进、项目管理、检查评估等工作,牵头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县编办负责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进行审核,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管理和使用工作,加强学校教师配备并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有关非实名制管理政策。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将教育发展八大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争取和安排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统筹用于教育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县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

县财政局负责拓宽投入渠道,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增加经费供给总量,督促落实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各项财政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加强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与教育局共同做好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支持教育部门开展教师招聘、选拔、任用,健全教师工资激励机制。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基本建设重大项目的选址工作,提出审查意见;负责工程项目用地及建设的规划管理;加快项目报建的审批工作;加强项目监管,定期参与项目推进的督查工作。负责指导做好学校建设工作,为学校建设开设“绿色通道”。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按分级保障教育用地的原则给予优先落实,加快审查报批、土地供应和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在符合规划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做好教育用地的置换等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指导和支持各地完善教师健康服务体系,支持特殊教育师资、康复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县地税局负责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支持教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县扶贫办支持和协助教育部门做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县物价局会同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学校收费和教育建设项目收费优惠减免政策。

县残联负责协助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及特殊教育优秀教师评选。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县民族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人口计生局、县审计局、县法制办、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协同做好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建设工作。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和各学校要将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分年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实施目标和任务,完善支持政策,落实工作措施,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建立考评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教育发展八大工程的完成情况列入县、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把推进教育事业发展、落实教育发展八大工程作为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相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落实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督查和指标体系管理、绩效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有效推进。县教育发展八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督查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督导结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加大对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实施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教育为民办实事、服务柳城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共同营造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619日印发

 

 

附件:

1.柳城县2014年—2017年乡镇新建中心幼儿园规划表

2.柳城县20142017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规划目标

3.柳城县2017年小学寄宿制学校办学规模规划表

4.城县20142017年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规划表

5.柳城县20142017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汇总表

6.柳城县20142017年高中项目建设规划表

7.柳城县20142017年中职校项目建设规划表

8.柳城县20142017年信息化项目建设规划表

9.柳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营养改善工程项目规划表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

来源: 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4-07-04 09:58    |  作者: 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

 

柳 城 县

 

人民政府文件

 

柳城政发〔201431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现将《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加快教育发展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616

 

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教育发展总体方案

 

为贯彻《中共柳城县委员会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的决定》(柳城发〔20149号),落实我县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优先发展教育,公平发展教育,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20142017年,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8.1292亿元用于教育发展。大力实施教育发展八大工程,着力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有效增加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实施学前教育发展工程。

1.工作目标。

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加快推进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精神,紧紧围绕“扩容、提质、普惠”的总体要求,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2017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78%,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中心幼儿园,并逐步扩大村完小改扩建幼儿园的建设项目,全县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超过50%。规划投资6013.3万元,新建乡镇中心幼儿园12所,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3所,实现乡镇中心园全覆盖。推进示范性幼儿园、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和水平。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主要任务和措施。

(1)扩大总量。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加快推进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413号),加快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力度,完成新建乡镇中心幼儿园12所(附件1),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3所。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鼓励县直小学举办附属幼儿园,逐步取消学前班;支持村完小充分利用闲置教育资源改扩建幼儿园。努力提高全县3-6岁幼儿入学率。到2017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78%(附件1)。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等。)

(2)提升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14]34号)精神,制定出台符合我县发展水平的《柳城县幼儿园星级评估标准》,2014-2017年估算总投入360万元,对办园水平达到县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标准的幼儿园,分别给予对等奖。积极开展“一园一品”活动,建设一批管理有亮点、教学有创新、社会认可度高的品牌幼儿园。充分发挥县中心幼儿园的窗口示范和辐射作用,鼓励公、民办幼儿园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全面推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园工作,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配足配齐全县学前教育管理干部和学前教研人员,各乡镇中心园至少配备1名学前教育辅导员,分别承担本辖区内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研业务指导职责。加强对幼儿园保育和教育实践的研究和指导,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实践能力。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财政局、乡镇人民政府等。)

(3)调整结构。扩大城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覆盖率,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解决好就近入园、方便入园问题,积极研究、探索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政策和途径,着力改变城乡普惠性幼儿园资源不足的现状。在新建住宅小区的规划与建设中,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住宅小区教育设施建设规定,将幼儿园布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予以落实,预留幼儿园建设用地,明确幼儿园建设规模。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时,将配套建设要求在规划设计条件、出让招标文件和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配套建设幼儿园的要求,并明确要求开发商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建好并无偿移交县政府管理,为本住宅小区幼儿提供普惠性服务。对于在建和已交付使用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实行收费双轨制。对本住宅小区内的幼儿收取的保教费不得超过公办幼儿园标准的30%,对住宅小区外的幼儿收取的保教费仍按照原收费备案表的标准执行。实行双轨制收费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提供普惠性服务的规模列入财政奖补资金扶持范围。建立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新机制,鼓励探索国有民办、民办公助、公办民营、股份制、联合办学、集团化办学等多种幼儿园办学模式。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乡镇人民政府等。)

(4)扶持民办。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制定出台县财政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民办学前教育管理,提高民办学前教育质量。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动态监管。完善和落实年检制度,引导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和水平。采取公办园与民办园结盟、“手拉手”结对子、民办公助、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帮助民办幼儿园提高师资水平。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形成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等。)

(5)健全机制。重点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设立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用于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县政府要加大投入,确保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20元。适度提高幼儿园收费标准,切实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完善用人机制,健全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核定、补充制度,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制定保障教师工资、社会保障等待遇的具体措施,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模式。

(组织实施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编办、县物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人民政府等。)

.具体目标和任务(附件2)。

(二)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

1.工作目标。

20142017年,投资4.707亿元,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扩大县直学校办学规模,增加县直学校学位3500个,其中初中学位2500个,小学学位1000个;扩大乡镇中心校寄宿制办学规模,到2016年实现全覆盖;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着力破解“农村弱”、“县城挤”、“择校热”等突出问题,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统筹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新建学生宿舍约5.36万平方米,保障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巩固工作,到2017年,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依法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科学合理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足额落实当地财政应分担的资金,国家和自治区下拨的教育经费要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提高村小和教学点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发生均公用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逐步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调整,严格规范布局调整程序,科学合理布局学校,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20142016年,计划改建新的乡镇小学寄宿制学校6个,同时逐步将小学四至六年级学生并到中心小学就读,进一步提高办学效益(附件3)。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

3)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20142017年,投资3223.34万元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中心校以上学校达到二类标准,村完小和教学点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更新和补充学生用床、实验仪器、体育音乐设施及图书。保障每人1套课桌椅,寄宿生每人1个床位(附件4)。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乡镇人民政府等。)

4)推进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扩大县城初中、小学办学规模。根据我县城镇化进程及县城规划布局,随着县城东扩及人口的增加,至2017年,拟在县城东区新建一所可容纳3000个学生规模的学校,并全部吸纳县实验中学的学生。将县实验中学原址移交县实验小学办学,扩大县实验小学办学规模,同时适当扩大民族中学、文昌小学和正殿希望小学的办学规模。规划新建学校校舍总建筑面积45690平方米,体育场馆等附属设施建设面积10200平方米,估算总投资9449万元。二是改扩建学校项目。规划改扩建学校项目156个,估算总投资34401.8万元(附件5)。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乡镇人民政府。

5)探索九年一贯制、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因地制宜,针对办学规模较小,有办学潜力的学校,试行九年一贯制;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办学水平大致均衡的原则,试行多校协同、资源整合的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在管理上将学区内学校之间的校长、中层领导和教师均衡配置,设施设备和运动场地等教育教学资源充分共享,全面提升学区内教学管理、教师培训、课堂改革、质量考核等工作水平。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乡镇人民政府。)

6)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关爱农村困难群体,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少年,保障农村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力。加强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同时动员和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学校应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帮扶,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学习困难而辍学。把关爱农村留守学生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体系,着力构建对农村留守学生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化”的关爱服务体系。优先满足留守学生进入寄宿制学校的需求。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级各类学校。)

7)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完善学生入学保障机制,保障儿童少年免费免试就近入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结合国家实施的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试点工作,全面开展“营养午餐”扩面工作。建立“控辍保学”有效机制,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柳城县实施义务教育巩固率达标和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明确县、乡镇两级政府的责任。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乡镇人民政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三)实施普通高中突破发展工程。

1.工作目标。

坚持优质发展和特色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扩大资源总量,深入推进柳城县中学品牌化、柳城县实验高级中学特色化发展。至2017年,投资3117.4万元实施普通高中扩建项目8个(附件6),满足初中毕业学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接受示范性普通高中教育的学生达到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60%以上。引导两所高中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思路,逐步探索在校园文化、课程设置、教育教学等工作中创出本校的特色,走特色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以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整体提升教育质量,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按照“普通高中向县城以上城区集中,10万左右人口布局1所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一般在30个班级以上,班额不超过50人”的原则,统筹规划我县高中教育发展,扩建两所普通高中,努力使我县两所高中在校生2017年达到6500人。着力解决普通高中教学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图书馆、体育设施和学校用地面积不足问题,加大扩建力度。按“一校一室”的标准要求建设两所高中学校通用技术实验室,缓解现有教学资源硬件不足的问题。加大投入,从2014年起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不低于每生每年200元,并逐年提高。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国土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2)加快柳城县中学品牌化发展。加强示范性高中柳城县中学的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通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学校在办学思想、环境条件、班子队伍、学校管理、课程管理、教育科研、办学规模、教育质量、办学特色等方面有明显提升。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

3)大力推进柳城县实验高级中学特色化发展。支持柳城县实验高级中学探索创建综合高中,通过发展普职融合的综合高中,为我县学生学习提供多元选择的机会。学校根据传统优势、办学经验和发展定位,推进办学与培养模式多样化,营造个性鲜明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管理模式、课程体系和校园文化。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等。)

4)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课程设置方案,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发展地方课程,发掘校本课程。推进由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三个层次组成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建设,构建普通高中新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效机制,提高普通高中新课程建设与管理的能力。实施符合普通高中新课程要求的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推行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过程记录及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快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建立普通高中课程资源库,加快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创新教学改革和评价方式,提高课堂效率,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个性发展。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

5)创新普通高中教育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普通高中,鼓励民办、公办普通高中联合办学,政府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柳城县中学招生名额分配到学区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1%。建立以素质教育为核心、内涵发展为重点的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标准体系,把优质多样特色发展作为评价普通高中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改变办学模式同质化和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升学率评价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做法。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

(四)实施职业教育发展工程。

1.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经费投入政策,从政府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的教育经费,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努力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优质发展,让学生成为适应工作变化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同时,按自治区及柳州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要求,调整我县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定位,突出办学特色,从2014年起至2017年,计划投入财政资金1500万元,把我县职校发展成为具有计算机应用、焊接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和学前教育4个特色专业和计算机应用、焊接技术应用2个柳州市或自治区级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的一所特色学校(附件7)。

2.工作任务和措施。

1)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县中职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其招生规模,提高承担职业教育培训的能力,使其成为全县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现代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与推广的主要培训基地。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中等职业学校非实名制编制管理,学校根据核定的非实名编制数按需聘用人员,财政部门及时拨付相关经费。编制、教育部门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非实名制管理办法,按不超过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编制总额20%的编制核定学校非实名编制数,用于自主聘用高层次及紧缺学科教师。中等职业学校要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支持鼓励和规范中等职业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

3)培育品牌专业。加大对县职业学校经费投入,在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优化教师结构的同时,重点培育计算机应用、焊接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和学前教育四个专业。把计算机应用、焊接技术应用二个专业打造成为柳州市或自治区级的特色示范专业。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

4)加快衔接中职与高职联合办学模式。加快城乡联动步伐,县职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办学,走“2+3”或“3+2”五年连贯制教育,使就读中职学生免试直升高职高专,进一步拓宽学生升学或就业渠道。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

5)校企合作定单办学,提升办学内涵。积极探索“引企入校”、“进厂办校”和“产教研一体、工学交替”等办学形式,实行校企合作,通过“筑巢引凤”将企业引进县职校,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将企业的资金和设备引进职校,对学校特色专业,品牌专业进行定单办学,充分利用企业资源进行学生培养,增强学生动手能力,不断增强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提升办学内涵。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

(五)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

1.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

2.主要任务和措。

1)完善体系,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协调发展。

一是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继续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不断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保障体系,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和社区开展以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对适龄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二是采取多种措施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将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纳入扫盲工作整体规划,同步推进。残疾人教育机构、各有关部门和民间组织、残疾人所在单位要积极开展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工作,把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与文化进社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相结合,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降低残疾青壮年文盲率。

(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残联、乡镇人民政府等。)

2)加大投入,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一是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继续实施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支持的中西部特殊教育发展规划,根据国家制定的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改善我县特殊教育学校和各类接收残疾学生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给予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二是不断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经费。坚持特殊教育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努力增加特殊教育经费。要将特殊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使特殊教育学校生均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保证特殊教育必需的办学经费。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并不断提高,用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社会福利彩票所募集的福利金和教育发展基金也要支持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逐步研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新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需求。

三是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保证足额按时发放特殊教育教职工工资和特殊教育津贴。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2168号)规定:“在盲、聋哑、弱智学校(班)工作的在编正式教职员工(含设有特教班的普通小学中1名分管此项工作的校长或教导主任),应享受本人基础工资加职务工资之和的15%的特教补贴费”。特殊教育教师还应按规定“提高工资10%”。落实各种特殊教育补贴、津贴。“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要对特殊教育教师给予适当的倾斜”。在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和校长的比例。

四是完善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提供免费教科书,对寄宿残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费,按照不低于《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08101号)规定的资助标准发放。在城镇义务教育阶段,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残疾学生,无论在特殊教育学校寄宿还是在普通学校特教班或随班就读的,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优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享受我县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资助政策。对在特殊儿童康复机构接受康复的儿童以及经县教育局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残疾儿童给予资助。

(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3)完善机制,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一是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建立完善随班就读制度,促进残障学生与正常学生的融合。加强对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管理。义务教育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随班就读学生需出具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教育科研部门要指导学校为随班就读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教学计划,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师资培训和巡回指导,努力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

二是深入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研究。在县教育局配备专(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加强对特殊教育机构的教学指导。加强特殊教育地区间交流与合作,提高特殊教育科研质量和水平。加强汉语盲文和中国手语的研究、推广和培训工作。

(实施单位:县教育局。)

(六)实施教师队伍强质增量工程

1.工作目标。

20142017年,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着力破解教师补充渠道不畅、结构不优、激励不足、交流不够等难题,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实现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2.工作任务和措施。

1)完善教师管理机制。核定、盘活、统筹调剂编制,完善编制动态管理,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高编制使用效益。非教育系统改革调整出来的编制优先用于中小学校。完善编制动态管理,按教师编制总额的2%左右预留机动编制,用于各校校长和教师带编交流等,预留编制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纳入编制使用年度计划,报县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改革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在中小学校教师招聘、培训、考核、交流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强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践教学环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级各类学校。)

2)健全教师激励机制,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类指导制度,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优化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在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增设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建立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和教师表彰奖励制度,加大财政经费投入,用于表彰奖励在常规管理、教育教学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和教师,每年定期对学校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绩效考评,并予以绩效考评奖励。做好教师系列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体系。完善教师住房建设政策和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教育、住房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加快推进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可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危旧住房改造等多种形式解决教师住房问题。在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对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教学点和其他地区教学点工作的义务教育教师每月给予200元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同时制定实施我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分类管理的原则,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制度。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乡镇人民政府,各级各类学校。)

3)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加强师德教育,严格师德考核,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完善县教师培训中心职能,积极选派教师、校长参加国家、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培训,构建县、乡镇、学校三级联动的教师培训体系,分级制定培训规划,基本形成以县级培训为引领、乡镇级培训为支撑、校本研修为基础的教师培训格局。以教师、校长培训为重点,完成全县所有教师每人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实施中小学“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培养工程,扩大名师、名班主任的规模,造就一批市、县内有一定知名度的校长、教师和班主任。采取项目培训、置换研修、集中培训、校本研修、远程培训、送教下乡、组织名师讲学团和县外研修等多种有效途径组织教师培训。按照因地制宜、县域统筹、城乡互动的原则,建立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定期交流机制。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4)保障教师培训经费。县财政加大教师培养培训经费投入,按照不低于全县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2%的标准安排教师培训经费预算。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级各类学校。)

(七)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1.工作目标。

20142017年,计划投入财政资金5710.15万元,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部署光纤入校,班班通互联网,提高“生机和师机”比,以云技术为主要手段,搭建数字化校园管理平台,建设村完小智能广播系统(附件8)。有效整合学校数字资源,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创新管理机制和模式,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实现我县教育管理现代化。创新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模式,提高教师在管理和教学中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提高“生机”和“师机”比。

20142017年,投资3845.4万元配备学生用机和教师用机。其中,高中按柳州市目标要求配备,力争生机比达到6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自治区标准配备,初中生机比达到101,小学生机比达到201,中小学师机比达到11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2)校校通宽带网络。

20142017年,校校通宽带网络工程总投资268.95万元。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宽带接入和网络条件下基本教学环境建设,全面提高学校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整合。从2014年起,全面建设校校通宽带工程,中心校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宽带网络10M以上光纤接入。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3)班班配远程多媒体设备。

20142017年,总投资764元建设班班通远程多媒体设备。中心小学配置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174套,村完小和教学点配置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127套。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4)数字化校园。

20162017年,投资64万元建设6所初中和2所小学数字化校园示范校。充分利用优教育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结合我县学校现有的信息化设施和资源,整合现有的信息孤岛,提高学校管理质量。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5)智能录播系统。

20152017年,投资420万元建设14套多媒体直录播视频系统,提高教师培训效率,促进网络教研的发展,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6)村完小建设校园智能广播系统。

20152017年,投资93.8万元建设校园广播系统。为了规范村完小和教学点上下课时间、组织学生进行课间操、集队集会等,为村完小和教学点建设校园广播系统。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7)教育信息化经费保障。

县财政设立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把教育信息化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将信息技术设备购置、运行与维护、教学软件购买及应用等经费列入学校公用经费使用范围,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与服务。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八)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营养改善工程。

1.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全程覆盖的资助政策体系,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20142017年,计划投入各级各类学生资助经费5479万元,年均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6万人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免费午餐扩面工程)投入资金7950万元,每年受益学生约2.4万人(附件9)。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健全学生资助体系,认真落实学生资助政策。2014-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项目投入3071万元,年均资助学生1.3万人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国家级贫困县及库区移民子女)项目投入1020万元,年均资助学生0.38万人次;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投入420万元,年均资助学生0.045万人;学前教育入园补助金资助项目投入360万元,年均资助学生0.18万人。同时,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4800万元,年均受益学生2000人。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各级各类学校。)

2)认真落实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认真执行资助政策,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及奖学金管理,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并实现免学费全覆盖,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劳动者素质。20142017年,中职免学费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60万元,年均资助学生600人次;中职助学金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40万元,年均资助学生400人次;中职自治区奖学金项目投入8万元,年均奖励学生10名。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等、乡镇人民政府、中职学校。)

3)实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全程助学计划。从2014年起,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对全县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构建定户、定人的教育精准资助扶贫脱困体系,从小学开始全程跟踪到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实行学费全免、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扶持政策,并帮助其顺利就业,实现家庭脱贫。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办、乡镇人民政府、各级各类学校。)

4)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免费午餐扩面工程)。20142017年,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费午餐计划投入资金7950万元,每年受益学生约2.4万人。

(组织实施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农村中小学校。)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45月至6月)。编制印发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教育发展总体方案。县、乡(镇)成立工作领导机构,编制相应的项目规划。将教育发展八大工程作为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状的重要内容,明确推进教育发展八大工程的目标任务、年度工作、完成时间等,层层落实责任。

(二)第二阶段(20146月至201712月)。各级政府、各部门按职责落实项目资金、建设用地等重大建设要素,全面实施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各项目建设,及时推广经验,解决问题,按计划推进工程建设进度。每年1210日前,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工程年度进展情况自评报告,同时组织做好迎接市人民政府完成对我县的检查复核评审工作。201511月,做好中期自评工作报市人民政府,并做好迎接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的中期评估工作。

(三)第三阶段(2017年底至2018年初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总结,组织做好迎接市人民政府复核验收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总体验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柳城县教育发展八大工程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生局、县地税局、县扶贫办、县物价局、县残联、县综治办、县民族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人口计生局、县审计局、县法制办、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工程的推进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各乡镇、各部门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对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具体实施的领导。

县教育发展八大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教育发展八大工程的顺利实施。

县教育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教育发展八大工程的具体实施;负责指导优化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组织编制教育用地专项规划,并协助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乡镇将教育用地专项规划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教育发展八大工程整体推进、项目管理、检查评估等工作,牵头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县编办负责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进行审核,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管理和使用工作,加强学校教师配备并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有关非实名制管理政策。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将教育发展八大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争取和安排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统筹用于教育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县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

县财政局负责拓宽投入渠道,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增加经费供给总量,督促落实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各项财政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加强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与教育局共同做好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支持教育部门开展教师招聘、选拔、任用,健全教师工资激励机制。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基本建设重大项目的选址工作,提出审查意见;负责工程项目用地及建设的规划管理;加快项目报建的审批工作;加强项目监管,定期参与项目推进的督查工作。负责指导做好学校建设工作,为学校建设开设“绿色通道”。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按分级保障教育用地的原则给予优先落实,加快审查报批、土地供应和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在符合规划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做好教育用地的置换等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指导和支持各地完善教师健康服务体系,支持特殊教育师资、康复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县地税局负责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支持教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县扶贫办支持和协助教育部门做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县物价局会同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学校收费和教育建设项目收费优惠减免政策。

县残联负责协助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及特殊教育优秀教师评选。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县民族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人口计生局、县审计局、县法制办、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协同做好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建设工作。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和各学校要将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分年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实施目标和任务,完善支持政策,落实工作措施,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建立考评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教育发展八大工程的完成情况列入县、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把推进教育事业发展、落实教育发展八大工程作为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相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落实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督查和指标体系管理、绩效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有效推进。县教育发展八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督查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督导结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加大对教育发展八大工程实施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教育为民办实事、服务柳城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共同营造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619日印发

 

 

附件:

1.柳城县2014年—2017年乡镇新建中心幼儿园规划表

2.柳城县20142017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规划目标

3.柳城县2017年小学寄宿制学校办学规模规划表

4.城县20142017年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规划表

5.柳城县20142017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汇总表

6.柳城县20142017年高中项目建设规划表

7.柳城县20142017年中职校项目建设规划表

8.柳城县20142017年信息化项目建设规划表

9.柳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营养改善工程项目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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