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政办
柳城政办〔2024〕5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4-18


柳城政办〔2024〕5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交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2024年3月,县人民政府收到县十八届人大代表四次会议建议53件。2024年1月收到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62件(含3件重点提案,其中1件为县委书记领衔督办件,1件为县长领衔督办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2024年收到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按照职责分类交由各有关单位办理。为切实做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现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和委员提案是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根据《中共柳城县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城发〔2020〕13号)、《中共柳城县委办公室、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柳城办发〔2013〕43号),各承办单位要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所承办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要召开班子会议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办理方案,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安排素质高、能力强、掌握法律政策、熟悉业务的人员负责办理。办理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所提问题涉及多个单位职责范围的,主办单位应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研究办理。

二、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理质量

(一)注重办理实效。

各主办单位必须避免敷衍了事的现象,认真落实答复中的有关承诺,确保取得实效。对涉及社会热点、民生问题和多年重复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措施,推进问题解决。各承办单位要把提高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实效放在首要位置,依照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把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采取走访、调研、座谈、电话等方式听取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要适时将办理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通报代表、委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深入细致的工作赢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凡已具备条件的,应在答复的同时抓紧解决;对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因政策限制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代表、委员作出有依据、有分析的解释,要把政策讲清、把情况说透、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进一步提高办理满意度。

(二)密切联系沟通。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先沟通后回复”的工作要求,与代表委员进行“三联系”,即坚持办理前联系,了解代表委员的真实意图和办理要求;坚持办理中联系,征询代表委员对办理答复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办理后联系,及时了解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应进行面对面沟通,了解代表委员不满意的具体情况,并在一个月内重新办理并答复代表。

各承办单位要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面对面”座谈会,面商率达20%以上(面商包括召开座谈会、上门沟通、一起现场调研等)。请各单位在举行“面对面”座谈会前一周,将“面对面”方案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以便收集绩效考核佐证材料。

(三)规范答复格式。

1.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和提案的答复函,必须以红头文件格式(参照附件1、附件2),使用打印文稿,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答复代表和委员。对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要分别答复每位代表;对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办理单位要以答复函的形式将办理结果分别寄送提出提案的委员(包括联名提案人)。协办单位参照协办函件格式(附件3、附件4)复文主办单位。答复函可采取送达或寄送方式进行,同时抄送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1份)以及对应的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1份)或县政协提案法制委(1份)。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还要同时抄送领衔代表所在乡镇人大主席团(1份)。答复函电子文档通过县电子政务系统分别报送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选举联络工委、县政协提案法制委。

2.答复件应准确标注答复类别(分ABC三类),A类即涉及事项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B类即涉及事项正在解决或者列入规划逐步解决,C类即因政策法规或者财力物力等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

3.各主办单位在书面答复代表、委员时,必须附送《征询意见反馈表》(附件5、附件6)征询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由代表、委员填写意见后将《征询意见反馈表》送至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主办单位要在一个月内重新办理并答复代表。

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具体注意事项

(一)重点跟踪督办件要在交办之日起1个月(即2024年5月18日前)内将实施方案报县人大选举联络工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备案。

(二)承办代表建议,要在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即2024年7月18日前)办理答复完毕,协办单位应当在6月18日前提出协办意见交主办单位。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在规定时限内难以办结的,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领衔代表说明情况,并书面报经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延期办理,但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即2024年10月18日前)办理答复完毕。代表建议答复之后,如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办理单位要在2024年11月底前进行二次答复。

(三)答复内容要规范、有针对性,表述办理过程要精炼、措施方法要具体、举例数据要细化、政策依据要准确、成绩效果要明确;答复文字要通顺、简明;答复语气要诚恳、谦逊。答复要“对题”,措施要“对症”,不能答非所问。列入规划或计划解决的建议,答复时应写清具体的规划、计划等可行的工作措施。对一些因条件限制或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而暂时无法解决的建议,答复解释要充分全面。

  四、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的具体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提案办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办理政协委员提案。

(二)对政协重点提案,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安排,拿出切实可行办理方案。在交办之日起1个月内(即2024年5月18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备案。

(三)各单位在办理委员提案时,要认真负责,对委员提出的可行性建议,应及时予以落实,对因条件所限暂时无法实施的提案,要如实向委员作出说明。

(四)提案办复期限原则上为三个月(即2024年7月18日前办复完毕),协办单位应当在6月18日前提出协办意见交主办单位。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在规定时限内难以办结的,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第一委员说明情况,并书面报经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延期办理,但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即2024年10月18日前)办理答复完毕。提案答复之后,如提案办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办理单位要在2024年11月底前进行二次答复。

五、督查考评要求

(一)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将联合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对各有关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绩效考评范畴(具体细则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另行制订)。各承办单位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提案办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于2024年12月5日前做好自评工作,将自评情况和办理工作总结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自评材料和平时各承办单位上报材料记录情况进行考评。

(二)请各主办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落实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联系人,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联系人名单》(详见附件7)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以便联系沟通。

附件:1.人大建议答复件格式(供参考)

          2.政协提案答复件格式(供参考)

     3.人大建议协办意见格式(供参考)    

4.政协提案协办意见格式(供参考)

     5.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

     6.县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征询意见反馈表

7.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联系人名单

     8.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登记表

   9.柳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登记表

10.柳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内容

   11.柳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内容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附件1

人大建议答复件格式(供参考)

    类)

(答复类别分为:ABC类)

柳城县(套红单位全称)

关于对柳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 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等)代表:

您(你们)在柳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的建议》(第××号)收悉,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主办(办理),××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正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你们)对××工作的关心支持。

单位盖章

                           

(公开选项:××)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送提议人: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领衔代表所在乡镇)人大主席团

附件2

政协提案答复件格式(供参考)

    类)

(答复类别分为:ABC类)

柳城县(套红单位全称)

关于对柳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 号提案的答复

××(等)委员:

您(你们)在柳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的提案》(第××号)收悉,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主办(办理),××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正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你们)对××工作的关心支持。

                             

                                  (单位印章)

                                 2024       

(公开选项:××)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送提案人:

抄送: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附件3

人大建议协办意见格式(供参考)

柳城县(套红单位全称)

关于对柳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 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主办单位):

柳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的建议》(第××号),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贵单位主办,我单位协办。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正文)

专此函达。

(单位印章)

                                      2024     

(公开选项:××)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抄送: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附件4

政协提案协办意见格式(供参考)

柳城县(套红单位全称)

关于对柳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 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主办单位):

柳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的提案》(第××号),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贵单位主办,我单位协办。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正文)

专此函达。

(单位印章)

                                      2024     

(公开选项:××)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抄送: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附件5

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

承办单位填写

建议编号

承办单位

建议标题

领衔代表填写

请在下面选项中打“√”选择

答复前沟通情况

A.电话 B.信函 C.走访 D、座谈 E.未沟通

对办理态度是否满意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改进办理和答复工作的建议(不够书写请另附页)

                                      

领衔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备注:1.此表由承办单位随建议答复转交领衔代表,凡没有转交给领衔代表的,按不满意处理;

      2.请代表在对应的办理结果栏内打“√”,填好此表后送交或寄送至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地址:县行政综合楼八楼)。

附件6

县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征询意见反馈表

承办单位填写

提案编号

承办单位

提案标题

提案人填写

请在下面选项中打“√”选择

答复前沟通情况

A.电话 B.信函 C.走访 D、座谈 E.未沟通

对办理态度是否满意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改进办理和答复工作的建议(不够书写请另附页)

                                            

提案人签名

联系电话:









备注:1.此表由承办单位随提案答复转交第一提案人,凡没有转交给第一提案人的,按不满意处理;

2.请提案委员在对应的办理结果栏内打“√”,填好此表后送交或寄送至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地址:县行政综合楼八楼)。

附件7

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联系人名单

单位:(盖章)           时间:      

序号

姓名

职务

电话

手机号

电子邮箱

1

2

3

注:上报本单位负责组织协调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联系人。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印发

1


索  引  号:
11450222007629223K/2024-10816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城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18日
标  题:
柳城政办〔2024〕5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城政办〔2024〕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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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政办〔2024〕5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4-04-18 19:35    |  作者: 柳城县人民政府


柳城政办〔2024〕5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交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2024年3月,县人民政府收到县十八届人大代表四次会议建议53件。2024年1月收到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62件(含3件重点提案,其中1件为县委书记领衔督办件,1件为县长领衔督办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2024年收到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按照职责分类交由各有关单位办理。为切实做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现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和委员提案是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根据《中共柳城县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城发〔2020〕13号)、《中共柳城县委办公室、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柳城办发〔2013〕43号),各承办单位要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所承办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要召开班子会议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办理方案,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安排素质高、能力强、掌握法律政策、熟悉业务的人员负责办理。办理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所提问题涉及多个单位职责范围的,主办单位应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研究办理。

二、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理质量

(一)注重办理实效。

各主办单位必须避免敷衍了事的现象,认真落实答复中的有关承诺,确保取得实效。对涉及社会热点、民生问题和多年重复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措施,推进问题解决。各承办单位要把提高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实效放在首要位置,依照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把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采取走访、调研、座谈、电话等方式听取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要适时将办理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通报代表、委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深入细致的工作赢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凡已具备条件的,应在答复的同时抓紧解决;对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因政策限制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代表、委员作出有依据、有分析的解释,要把政策讲清、把情况说透、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进一步提高办理满意度。

(二)密切联系沟通。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先沟通后回复”的工作要求,与代表委员进行“三联系”,即坚持办理前联系,了解代表委员的真实意图和办理要求;坚持办理中联系,征询代表委员对办理答复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办理后联系,及时了解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应进行面对面沟通,了解代表委员不满意的具体情况,并在一个月内重新办理并答复代表。

各承办单位要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面对面”座谈会,面商率达20%以上(面商包括召开座谈会、上门沟通、一起现场调研等)。请各单位在举行“面对面”座谈会前一周,将“面对面”方案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以便收集绩效考核佐证材料。

(三)规范答复格式。

1.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和提案的答复函,必须以红头文件格式(参照附件1、附件2),使用打印文稿,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答复代表和委员。对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要分别答复每位代表;对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办理单位要以答复函的形式将办理结果分别寄送提出提案的委员(包括联名提案人)。协办单位参照协办函件格式(附件3、附件4)复文主办单位。答复函可采取送达或寄送方式进行,同时抄送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1份)以及对应的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1份)或县政协提案法制委(1份)。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还要同时抄送领衔代表所在乡镇人大主席团(1份)。答复函电子文档通过县电子政务系统分别报送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选举联络工委、县政协提案法制委。

2.答复件应准确标注答复类别(分ABC三类),A类即涉及事项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B类即涉及事项正在解决或者列入规划逐步解决,C类即因政策法规或者财力物力等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

3.各主办单位在书面答复代表、委员时,必须附送《征询意见反馈表》(附件5、附件6)征询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由代表、委员填写意见后将《征询意见反馈表》送至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主办单位要在一个月内重新办理并答复代表。

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具体注意事项

(一)重点跟踪督办件要在交办之日起1个月(即2024年5月18日前)内将实施方案报县人大选举联络工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备案。

(二)承办代表建议,要在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即2024年7月18日前)办理答复完毕,协办单位应当在6月18日前提出协办意见交主办单位。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在规定时限内难以办结的,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领衔代表说明情况,并书面报经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延期办理,但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即2024年10月18日前)办理答复完毕。代表建议答复之后,如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办理单位要在2024年11月底前进行二次答复。

(三)答复内容要规范、有针对性,表述办理过程要精炼、措施方法要具体、举例数据要细化、政策依据要准确、成绩效果要明确;答复文字要通顺、简明;答复语气要诚恳、谦逊。答复要“对题”,措施要“对症”,不能答非所问。列入规划或计划解决的建议,答复时应写清具体的规划、计划等可行的工作措施。对一些因条件限制或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而暂时无法解决的建议,答复解释要充分全面。

  四、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的具体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提案办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办理政协委员提案。

(二)对政协重点提案,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安排,拿出切实可行办理方案。在交办之日起1个月内(即2024年5月18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备案。

(三)各单位在办理委员提案时,要认真负责,对委员提出的可行性建议,应及时予以落实,对因条件所限暂时无法实施的提案,要如实向委员作出说明。

(四)提案办复期限原则上为三个月(即2024年7月18日前办复完毕),协办单位应当在6月18日前提出协办意见交主办单位。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在规定时限内难以办结的,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第一委员说明情况,并书面报经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延期办理,但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即2024年10月18日前)办理答复完毕。提案答复之后,如提案办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办理单位要在2024年11月底前进行二次答复。

五、督查考评要求

(一)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将联合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对各有关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绩效考评范畴(具体细则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另行制订)。各承办单位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提案办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于2024年12月5日前做好自评工作,将自评情况和办理工作总结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自评材料和平时各承办单位上报材料记录情况进行考评。

(二)请各主办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落实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联系人,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联系人名单》(详见附件7)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以便联系沟通。

附件:1.人大建议答复件格式(供参考)

          2.政协提案答复件格式(供参考)

     3.人大建议协办意见格式(供参考)    

4.政协提案协办意见格式(供参考)

     5.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

     6.县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征询意见反馈表

7.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联系人名单

     8.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登记表

   9.柳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登记表

10.柳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内容

   11.柳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内容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附件1

人大建议答复件格式(供参考)

    类)

(答复类别分为:ABC类)

柳城县(套红单位全称)

关于对柳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 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等)代表:

您(你们)在柳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的建议》(第××号)收悉,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主办(办理),××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正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你们)对××工作的关心支持。

单位盖章

                           

(公开选项:××)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送提议人: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领衔代表所在乡镇)人大主席团

附件2

政协提案答复件格式(供参考)

    类)

(答复类别分为:ABC类)

柳城县(套红单位全称)

关于对柳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 号提案的答复

××(等)委员:

您(你们)在柳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的提案》(第××号)收悉,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主办(办理),××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正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你们)对××工作的关心支持。

                             

                                  (单位印章)

                                 2024       

(公开选项:××)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送提案人:

抄送: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附件3

人大建议协办意见格式(供参考)

柳城县(套红单位全称)

关于对柳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 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主办单位):

柳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的建议》(第××号),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贵单位主办,我单位协办。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正文)

专此函达。

(单位印章)

                                      2024     

(公开选项:××)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抄送: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附件4

政协提案协办意见格式(供参考)

柳城县(套红单位全称)

关于对柳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 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主办单位):

柳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的提案》(第××号),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贵单位主办,我单位协办。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正文)

专此函达。

(单位印章)

                                      2024     

(公开选项:××)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抄送: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附件5

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

承办单位填写

建议编号

承办单位

建议标题

领衔代表填写

请在下面选项中打“√”选择

答复前沟通情况

A.电话 B.信函 C.走访 D、座谈 E.未沟通

对办理态度是否满意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改进办理和答复工作的建议(不够书写请另附页)

                                      

领衔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备注:1.此表由承办单位随建议答复转交领衔代表,凡没有转交给领衔代表的,按不满意处理;

      2.请代表在对应的办理结果栏内打“√”,填好此表后送交或寄送至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地址:县行政综合楼八楼)。

附件6

县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征询意见反馈表

承办单位填写

提案编号

承办单位

提案标题

提案人填写

请在下面选项中打“√”选择

答复前沟通情况

A.电话 B.信函 C.走访 D、座谈 E.未沟通

对办理态度是否满意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改进办理和答复工作的建议(不够书写请另附页)

                                            

提案人签名

联系电话:









备注:1.此表由承办单位随提案答复转交第一提案人,凡没有转交给第一提案人的,按不满意处理;

2.请提案委员在对应的办理结果栏内打“√”,填好此表后送交或寄送至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地址:县行政综合楼八楼)。

附件7

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联系人名单

单位:(盖章)           时间:      

序号

姓名

职务

电话

手机号

电子邮箱

1

2

3

注:上报本单位负责组织协调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联系人。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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