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政办
柳城政办〔2023〕19号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柳城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5-25


柳城政办〔2023〕19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柳城县政务服务、

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柳城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3年柳城县政务服务、

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围绕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加快提升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供给规范化、办事便利化水平,推动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升级,持续推动柳城县营商环境工作水平全方位提升,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聚焦守正创新,打造惠民利企服务环境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1.纵深推动服务下沉基层。进一步推动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提质增效,实现乡镇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要素统一,完善事项办事指南,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个性化”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乡镇审批流程,推动新一批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或村(社区)办理,打造“政务服务+特色产业”、“政务服务+民族团结”等特色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全方位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紧紧围绕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服务需求,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全链通办”改革,推动企业开办、企业准营、员工招聘等13个主题集成服务套餐,实现“一次登录、一端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合作,持续发挥“微改革”便民利企作用,分类梳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深化提升一批改革举措,新增一批企业群众期盼、推广潜力大的改革措施,全方位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3.大力推动数字政务发展。依托“龙城市民云”,实施“免证办”服务,全面开展证照梳理,积极推动实现审批材料“一次提交,反复利用”,夯实“零材料”办理基础,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持续提升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材料和电子证照的关联度,不断强化电子证照社会认可度。在自助终端上设置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完善“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提升智慧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推动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等多个事项全程网办,发放电子证书,群众办事实现“一次不用跑”。拓展更多勘验场景实现线上预约、视频“云勘验”,推动审批服务提速增效。

4.优化现场“预勘验”服务。对我县重点项目进行超前谋划,组织相关审批人员组成专门队伍,推动重点项目快审快办,实行勘前辅导,帮助企业梳理审批申报思路和流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帮办代办服务”专窗,完善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对县重点项目进行专业导办和全程跟踪代办,提升勘前服务质量及审批效率。

5.加快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持续夯实我县“一业一证”改革成效,全面铺开,多点开花,整体推进。分批次推动更多市场主体增长较快、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助力解决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问题。聚焦市场主体办事难点、审批堵点、服务痛点,拓展“一业一证”改革,做到一码亮证、一证准营。

(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完善标准化政务服务机制。编制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推进实施清单相关要素跨地域、跨层级统一,确保各系统各行业实施清单更新、优化。依托“桂通办”平台事项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

2.构建规范化政务服务流程。配合自治区、市纵深推进“一窗通办”标准化建设,打造“智慧化”实体制证中心,规范整合制证、管证、发证等审批后流程,逐步实现24小时人脸认证取证。建设线上标准化管理系统,深入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设立事项审查要点、办理流程、材料模板、法律依据等主要模块,形成颗粒化材料库,全面实现审批统一模板、统一标准,推进审批全流程向规范化建设转变。

3.打造便利化政务服务圈。深化拓展“全区通办”“全市通办”等“异地通办”模式,进一步扩大事项范围,提升服务效能。配合柳州市加快推进桂黔全域“跨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原则上负面清单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跨省通办”,扩展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公安等领域通办范围,确保更多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逐步深化、拓宽“水电”报装外线接入工程“集成办”的范围,最大限度精简材料、提高效率。

4.建设示范性政务服务体系。加强县、乡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建设,围绕政务服务模式丰富、举措创新、流程优化等方面,推动县、乡镇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提高管理水平,为企业群众打造标准、规范、便利的服务示范中心(分中心)。持续推行“五时六查”,健全巡查内容规范、巡查结果报备、巡查问题整改的督查体系,开展“争创最美服务大厅、文明服务窗口、争当政务服务明星”活动,全面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体验员”活动,建立长期办事体验交互机制。在县、乡镇、村(社区)持续开展“好差评”,引导服务对象使用自治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广西政务APP,全面分析评价数据,及时开展办件回访,实现以评促改、以改促进。

(三)全力畅通项目审批精准服务通道。

1.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探索“一证多址”改革,加强与需求企业对接指导服务,进一步探索“一证多址”结合承诺制审批方式,对复制了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模式的分店实现“秒批”开店,便利企业快速发展运营。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健全排查清理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长效机制,完善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工作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深入推广“一证开工”改革。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证开工”改革,对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类型实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在全县推广“一证开工”改革,扩大并联审批范围,优化并联审批程序,为投资企业搭建咨询、审批、服务为一体的服务平台,进一步做好重点工程、招商引资等重大项目的审批服务工作,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

3.加快推进投资项目“拿地即批”。聚焦社会投资项目水土保持领域,在土地供应前,对已具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具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应地块,由依法设立的工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提前开展水土保持评估,形成评估结果,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行政许可决定书》,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落地投产。

二、聚焦公开透明,打造便捷优质服务平台

(一)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推进各部门、各乡镇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实现“一栏通查”。探索推进交通运输、旅游等新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的编制,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推进县、乡镇两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将专区打造成各类文件信息解读、互动的“会客厅”。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二)精准提升政策解读效能,助力政策落地执行。

重点推进涉及柳城县工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和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推动文件发布与文件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采取“面对面”交流方式,用好用活“政策说明会”,聚焦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和税收优惠等与公众密切相关领域,侧重解读出台背景、出台目的和实质性举措,推动“单项解读”向“互动交流”延伸。

(三)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依托政府网站第一平台,拓宽全县高频事项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办覆盖面。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与司法审判案例的联动机制、强化部门间互动协商会议机制,推进以案例精准指引公开作用,以协同沟通保障公众在各领域的知情权。做到在法定时限内100%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聚焦“三化”建设,持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1.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所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

2.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各部门、各乡镇政务服务专业业务办理系统要与“桂通办”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对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推动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同类事项名称、类型等要素一致。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

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按照标准编制完善本级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针对容缺受理、承诺审批、“异地通办”、“一网通办”等服务模式,对应编制相关流程图;要对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做好实施清单要素统一工作。

(三)规范审批服务。

1.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各部门、各乡镇要依托“桂通办”平台、政务服务窗口、政府网站等渠道,准确完整公开本级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对实施清单内容负责,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对设有审批数量限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和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别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明确设定依据,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特别程序未设定法定办结时限的,承诺办结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2.规范中介服务。进一步清理政务服务领域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

1.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升级改造政务服务场所,做到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有统一的门牌、有必要的网络和办公设备、有必备的便民服务设施、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考核管理体系、有便民公示内容。统一全县县、乡镇、村三级设立的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名称,县级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

2.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综合咨询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设置综合办事窗口,逐步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优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布局,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合理设置无差别、分领域、综合受理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设置“异地通办”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

3.规范政务服务窗口业务办理。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对适用“收件即受理”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有关部门要授权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进一步完善首席代表、首问责任人制度,有关部门要授予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审核、协调、审批、制证、送达等政务服务职权,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

(五)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规范政务服务办理方式。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多样化办事需求。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要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申请人在线下办理业务时,不得强制要求其先到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间共享能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六)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

扩大承诺审批改革范围,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原则上高频涉企涉民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承诺审批改革范围,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并向社会公布。创新承诺审批模式,优化承诺审批流程,强化承诺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严格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改革落地。持续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扩大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范围,优化容缺受理流程。

四、聚焦公平公正,打造规范高效交易环境

(一)以协调立足当下,凝聚协同监管新合力。

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信息互联互通,推进联动监管常态化;持续开展社会监督活动,不断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组织行业监管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多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行业监管部门要积极查处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以标准促进规范,推进服务运行标准化。

根据自治区、市安排部署,配合自治区、市大力推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监管,实现交易“一网通办”、服务“一网集成”、监管“一网协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联动。

各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工作支持与技术保障。县直各单位要加强指导乡镇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地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负主要责任,县政管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细化任务分工,推动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尽快落地见效。

(二)积极探索创新,形成柳城模式。

各部门、各乡镇按照任务分工内容,结合本单位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实际开展情况,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小切口”,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一批具备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的改革措施,推动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落实落地,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聚力形成柳城品牌和柳城经验,充分彰显柳城改革特色。

(三)加强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

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及时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对关联性较强的政策要一并解读。围绕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加强推进相关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的总结和复制推广。

附件:2023年柳城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

交易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2023 年柳城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

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1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纵向推动服务下沉基层

进一步推动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提质增效,实现乡镇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要素统一,完善事项办事指南,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个性化”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乡镇审批流程,推动新一批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或村(

社区)办理,打造“政务服务+特色产业”、“政务服务+民族团结”等特色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2023年11月30日

2

全方位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紧紧围绕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服务需求,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全链通办”改革,推动企业开办、企业准营、员工招聘等13个主题集成服务套餐,实现“一次登录、一端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合作,持续发挥“微改革”便民利企作用,分类梳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深化提升一批改革举措,新增一批企业群众期盼、推广潜力大的改革措施,全方位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县退役军人局,柳城县广汇供水有限公司,柳城县供电局,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2023年11月30日


3

大力推动数字政务发展

依托“龙城市民云”,实施“免证办”服务,全面开展证照梳理,积极推动实现审批材料“一次提交,反复利用”,夯实“零材料”办理基础,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持续提升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材料和电子证照的关联度,不断强化电子证照社会认可度。在自助终端上设置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完善“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提升智慧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推动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等多个事项全程网办,发放电子证书,群众办事实现“一次不用跑”。拓展更多勘验场景实现线上预约、视频“云勘验”,推动审批服务提速增效。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2023年12月31日

4

优化现场“预勘验”服务

对我县重点项目进行超前谋划,组织相关审批人员组成专门队伍,推动重点项目快审快办,实行勘前辅导,帮助企业梳理审批申报思路和流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帮办代办服务”专窗,完善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对县重点项目进行专业导办和全程跟踪代办,提升勘前服务质量及审批效率。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持续推进

5

加快推进“一业一证”改革

持续夯实我县“一业一证”改革成效,全面铺开,多点开花,整体推进。分批次推动更多市场主体增长较快、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助力解决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问题。聚焦市场主体办事难点、审批堵点、服务痛点,拓展“一业一证”改革,做到一码亮证、一证准营。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部门

持续推进

6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完善标准化政务服务机制

编制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推进实施清单相关要素跨地域、跨层级统一,确保各系统各行业实施清单更新、优化。依托“桂通办”平台事项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2023年12月31日前

7

建构规范化政务服务流程

配合自治区、市级纵深推进“一窗通办”标准化建设,打造“智慧化”实体制证中心,规范整合制证、管证、发证等审批后流程,逐步实现24小时人脸认证取证。建设线上标准化管理系统,深入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设立事项审查要点、办理流程、材料模板、法律依据等主要模块,形成颗粒化材料库,全面实现审批统一模板、统一标准,推进审批全流程向规范化建设转变。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2023年12月31日前


8

打造便利化政务服务圈

1.深化拓展“全区通办”“全市通办”等“异地通办”模式,进一步扩大事项范围,提升服务效能。

2.配合柳州市加快推进桂黔全域“跨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原则上负面清单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跨省通办”,扩展社保、医保

、公积金、不动产、公安等领域通办范围,确保更多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

3.逐步深化、拓宽“水电”报装外线接入工程“集成办”的范围,最大限度的精简材料、提高效率。

1.县政管办(县行政审批局)

2.县政管办(县行政审批局)

3.县政管办(县行政审批局)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2.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

2023年11月30日

9

建设示范性政务服务体系

1.加强县、乡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建设,围绕政务服务模式丰富、举措创新、流程优化等方面,推动县、乡镇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提高管理水平,为企业群众打造标准、规范、便利的服务示范中心(分中心)。

2.持续推行“五时六查”,健全巡查内容规范

、巡查结果报备、巡查问题整改的督查体系,开展“争创最美服务大厅、争作文明服务窗口、争当政务服务明星”活动,全面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体验员”活动,建立长期办事体验交互机制。在县、乡镇、社区(村)持续开展“好差评”,引导服务对象使用自治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广西政务APP,全面分析评价数据,及时开展办件回访,实现以评促改、以改促进。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司法局,县公积金管理中心,柳城县税务局,县各有关单位

2.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各进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

1.2023年12月31日前

2.持续推进

10

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准营

探索“一证多址”改革,加强与需求企业对接指导服务,进一步探索“一证多址”结合承诺制审批方式,对复制了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模式的分店实现“秒批”开店,便利企业快速发展运营。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健全排查清理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长效机制,完善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工作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2023年11月30日

11

全力畅通项目审批精准服务通道

深入推广“一证开工”改革

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证开工”改革,对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类型实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在全县推广“一证开工”改革,扩大并联审批范围,优化并联审批程序,为投资企业搭建咨询、审批、服务为一体的服务平台,进一步做好重点工程、招商引资等重大项目的审批服务工作,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

2023年12月31日前

12

加快推进投资项目“拿地即批”

聚焦社会投资项目水土保持领域,在土地供应 前,对已具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具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应地块,由依法设立的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提前开展水土保持评估,形成评估结果,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行政许可决定书》,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落地投产。

县水利局、县政管办(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31日前


13

聚焦公开透明,打造便捷优质服务平台

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推进我县各部门、各乡镇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实现“一栏通查”。探索推进交通运输、旅游等新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的编制,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推进县、乡镇两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将专区打造成各类文件信息解读、互动的“会客厅”。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全县55个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单位

长期推进

14

精准提升政策解读效能,助力政策落地执行

重点推进涉及柳城工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和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推动文件发布与文件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采取“面对面”交流方式,用好用活“政策说明会”,聚焦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和税收优惠等与公众密切相关领域,侧重解读出台背景、出台目的和实质性举措,推动“单项解读”向“互动交流”延伸。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全县55个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单位

长期推进

15

以公众需求为导向, 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依托政府网站第一平台,拓宽全县高频事项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办覆盖面。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与司法审判案例的联动机制、强化部门间互动协商会议机制,推进以案例精准指引公开作用,以协同沟通保障公众在各领域的知情权。做到在法定时限内100%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全县55个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单位

长期推进

16

聚焦“三化”建设,持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1.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所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

2.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各部门、各乡镇政务服务专业业务办理系统要与“桂通办”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对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推动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同类事项名称、类型等要素一致。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长期推进

17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

1.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按照标准编制完善本级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针对容缺受理、承诺审批、“异地通办”、“一网通办”等服务模式,对应编制相关流程图。

2.要对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做好实施清单要素统一工作。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长期推进

18

规范审批服务

1.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各部门、各乡镇要依托“桂通办”平台、政务服务窗口、政府网站等渠道,准确完整公开本级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对实施清单内容负责,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对设有审批数量限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和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别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明确设定依据,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特别程序未设定法定办结时限的,承诺办结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2.规范中介服务。进一步清理政务服务领域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规范中介服务。进一步清理政务服务领域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长期推进

19

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

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升级改造政务服务场所,做到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有统一的门牌、有必要的网络和办公设备、有必备的便民服务设施、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考核管理体系、有便民公示内容。统一县、乡、村三级设立的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名称,县级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综合咨询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设置综合办事窗口,逐步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优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布局,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合理设置无差别、分领域、综合受理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设置“异地通办”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规范政务服务窗口业务办理。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对适用“收件即受理”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有关部门要授权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进一步完善首席代表、首问责任人制度,有关部门要授予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审核、协调、审批、制证、送达等政务服务职权,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长期推进

20

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规范政务服务办理方式。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多样化办事需求。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要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申请人在线下办理业务时,不得强制要求其先到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间共享能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长期推进

21

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

扩大承诺审批改革范围,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原则上高频涉企涉民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承诺审批改革范围,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并向社会公布。创新承诺审批模式,优化承诺审批流程,强化承诺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严格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改革落地。持续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扩大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范围,优化容缺受理流程。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长期推进

22

聚焦公平公正

,打造规范高效交易环境

以协调立足当下,凝聚协同监管新合力

1.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信息互联互通,推进联动监管常态化,持续开展社会监督活动,不断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2.组织行业监管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多领域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行业监管部门要积极查处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1.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2.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31日前

23

以标准促进规范,推进服务运行标准化

根据自治区、市安排部署,配合自治区、市大力推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 易、监管,实现交易“一网通办”、服务“一网集 成”、监管“一网协同”。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1.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2.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31日前


配合单位清单

1、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县委办公室(档案局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侨办、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县医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柳城县生态环境局、柳城县气象局、柳城县税务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2、各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县委办公室(县档案局)、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侨办)、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县医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柳城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柳城县生态环境局、柳城县税务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3、“建设示范性政务服务体系”各有关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档案局)、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侨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柳城县气象局、柳城县税务局、柳城县生态环境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柳城县广汇供水有限公司、柳城县供电局

4、县政务服务大厅各进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柳城县气象局、县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柳城县生态环境局、柳城县税务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统计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档案局、县司法局、县应急局、县教育局、县烟草专卖局

5、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县公安局分中心、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分中心、县公积金分中心、县农机分中心、县婚姻登记分中心

6、“聚焦公开透明,打造便捷优质服务平台”全县55个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单位:六塘镇人民政府、冲脉镇人民政府 、凤山镇人民政府、龙头镇人民政府、大埔镇人民政府、太平镇人民政府、寨隆镇人民政府、马山镇人民政府 、沙埔镇人民政府 、古砦仫佬族乡人民政府 、东泉镇人民政府 、社冲乡人民政府、 伏虎华侨管理区、柳城华侨管理区、县政府办公室、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县医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水利局、柳城县税务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糖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史志办、县档案局、县公务员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新闻出版局、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柳城生态环境局、柳城县气象局、柳城县烟草专卖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印发


索  引  号:
11450222007629223K/2023-1282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
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25日
标  题:
柳城政办〔2023〕19号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柳城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城政办〔2023〕1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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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政办〔2023〕19号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柳城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3-05-25 18:30    |  作者: 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


柳城政办〔2023〕19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柳城县政务服务、

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柳城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3年柳城县政务服务、

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围绕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加快提升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供给规范化、办事便利化水平,推动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升级,持续推动柳城县营商环境工作水平全方位提升,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聚焦守正创新,打造惠民利企服务环境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1.纵深推动服务下沉基层。进一步推动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提质增效,实现乡镇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要素统一,完善事项办事指南,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个性化”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乡镇审批流程,推动新一批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或村(社区)办理,打造“政务服务+特色产业”、“政务服务+民族团结”等特色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全方位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紧紧围绕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服务需求,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全链通办”改革,推动企业开办、企业准营、员工招聘等13个主题集成服务套餐,实现“一次登录、一端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合作,持续发挥“微改革”便民利企作用,分类梳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深化提升一批改革举措,新增一批企业群众期盼、推广潜力大的改革措施,全方位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3.大力推动数字政务发展。依托“龙城市民云”,实施“免证办”服务,全面开展证照梳理,积极推动实现审批材料“一次提交,反复利用”,夯实“零材料”办理基础,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持续提升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材料和电子证照的关联度,不断强化电子证照社会认可度。在自助终端上设置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完善“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提升智慧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推动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等多个事项全程网办,发放电子证书,群众办事实现“一次不用跑”。拓展更多勘验场景实现线上预约、视频“云勘验”,推动审批服务提速增效。

4.优化现场“预勘验”服务。对我县重点项目进行超前谋划,组织相关审批人员组成专门队伍,推动重点项目快审快办,实行勘前辅导,帮助企业梳理审批申报思路和流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帮办代办服务”专窗,完善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对县重点项目进行专业导办和全程跟踪代办,提升勘前服务质量及审批效率。

5.加快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持续夯实我县“一业一证”改革成效,全面铺开,多点开花,整体推进。分批次推动更多市场主体增长较快、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助力解决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问题。聚焦市场主体办事难点、审批堵点、服务痛点,拓展“一业一证”改革,做到一码亮证、一证准营。

(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完善标准化政务服务机制。编制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推进实施清单相关要素跨地域、跨层级统一,确保各系统各行业实施清单更新、优化。依托“桂通办”平台事项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

2.构建规范化政务服务流程。配合自治区、市纵深推进“一窗通办”标准化建设,打造“智慧化”实体制证中心,规范整合制证、管证、发证等审批后流程,逐步实现24小时人脸认证取证。建设线上标准化管理系统,深入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设立事项审查要点、办理流程、材料模板、法律依据等主要模块,形成颗粒化材料库,全面实现审批统一模板、统一标准,推进审批全流程向规范化建设转变。

3.打造便利化政务服务圈。深化拓展“全区通办”“全市通办”等“异地通办”模式,进一步扩大事项范围,提升服务效能。配合柳州市加快推进桂黔全域“跨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原则上负面清单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跨省通办”,扩展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公安等领域通办范围,确保更多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逐步深化、拓宽“水电”报装外线接入工程“集成办”的范围,最大限度精简材料、提高效率。

4.建设示范性政务服务体系。加强县、乡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建设,围绕政务服务模式丰富、举措创新、流程优化等方面,推动县、乡镇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提高管理水平,为企业群众打造标准、规范、便利的服务示范中心(分中心)。持续推行“五时六查”,健全巡查内容规范、巡查结果报备、巡查问题整改的督查体系,开展“争创最美服务大厅、文明服务窗口、争当政务服务明星”活动,全面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体验员”活动,建立长期办事体验交互机制。在县、乡镇、村(社区)持续开展“好差评”,引导服务对象使用自治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广西政务APP,全面分析评价数据,及时开展办件回访,实现以评促改、以改促进。

(三)全力畅通项目审批精准服务通道。

1.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探索“一证多址”改革,加强与需求企业对接指导服务,进一步探索“一证多址”结合承诺制审批方式,对复制了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模式的分店实现“秒批”开店,便利企业快速发展运营。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健全排查清理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长效机制,完善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工作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深入推广“一证开工”改革。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证开工”改革,对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类型实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在全县推广“一证开工”改革,扩大并联审批范围,优化并联审批程序,为投资企业搭建咨询、审批、服务为一体的服务平台,进一步做好重点工程、招商引资等重大项目的审批服务工作,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

3.加快推进投资项目“拿地即批”。聚焦社会投资项目水土保持领域,在土地供应前,对已具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具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应地块,由依法设立的工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提前开展水土保持评估,形成评估结果,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行政许可决定书》,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落地投产。

二、聚焦公开透明,打造便捷优质服务平台

(一)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推进各部门、各乡镇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实现“一栏通查”。探索推进交通运输、旅游等新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的编制,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推进县、乡镇两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将专区打造成各类文件信息解读、互动的“会客厅”。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二)精准提升政策解读效能,助力政策落地执行。

重点推进涉及柳城县工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和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推动文件发布与文件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采取“面对面”交流方式,用好用活“政策说明会”,聚焦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和税收优惠等与公众密切相关领域,侧重解读出台背景、出台目的和实质性举措,推动“单项解读”向“互动交流”延伸。

(三)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依托政府网站第一平台,拓宽全县高频事项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办覆盖面。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与司法审判案例的联动机制、强化部门间互动协商会议机制,推进以案例精准指引公开作用,以协同沟通保障公众在各领域的知情权。做到在法定时限内100%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聚焦“三化”建设,持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1.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所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

2.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各部门、各乡镇政务服务专业业务办理系统要与“桂通办”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对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推动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同类事项名称、类型等要素一致。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

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按照标准编制完善本级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针对容缺受理、承诺审批、“异地通办”、“一网通办”等服务模式,对应编制相关流程图;要对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做好实施清单要素统一工作。

(三)规范审批服务。

1.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各部门、各乡镇要依托“桂通办”平台、政务服务窗口、政府网站等渠道,准确完整公开本级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对实施清单内容负责,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对设有审批数量限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和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别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明确设定依据,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特别程序未设定法定办结时限的,承诺办结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2.规范中介服务。进一步清理政务服务领域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

1.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升级改造政务服务场所,做到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有统一的门牌、有必要的网络和办公设备、有必备的便民服务设施、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考核管理体系、有便民公示内容。统一全县县、乡镇、村三级设立的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名称,县级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

2.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综合咨询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设置综合办事窗口,逐步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优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布局,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合理设置无差别、分领域、综合受理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设置“异地通办”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

3.规范政务服务窗口业务办理。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对适用“收件即受理”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有关部门要授权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进一步完善首席代表、首问责任人制度,有关部门要授予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审核、协调、审批、制证、送达等政务服务职权,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

(五)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规范政务服务办理方式。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多样化办事需求。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要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申请人在线下办理业务时,不得强制要求其先到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间共享能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六)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

扩大承诺审批改革范围,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原则上高频涉企涉民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承诺审批改革范围,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并向社会公布。创新承诺审批模式,优化承诺审批流程,强化承诺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严格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改革落地。持续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扩大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范围,优化容缺受理流程。

四、聚焦公平公正,打造规范高效交易环境

(一)以协调立足当下,凝聚协同监管新合力。

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信息互联互通,推进联动监管常态化;持续开展社会监督活动,不断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组织行业监管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多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行业监管部门要积极查处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以标准促进规范,推进服务运行标准化。

根据自治区、市安排部署,配合自治区、市大力推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监管,实现交易“一网通办”、服务“一网集成”、监管“一网协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联动。

各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工作支持与技术保障。县直各单位要加强指导乡镇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地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负主要责任,县政管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细化任务分工,推动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尽快落地见效。

(二)积极探索创新,形成柳城模式。

各部门、各乡镇按照任务分工内容,结合本单位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实际开展情况,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小切口”,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一批具备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的改革措施,推动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落实落地,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聚力形成柳城品牌和柳城经验,充分彰显柳城改革特色。

(三)加强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

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及时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对关联性较强的政策要一并解读。围绕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加强推进相关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的总结和复制推广。

附件:2023年柳城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

交易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2023 年柳城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

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1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纵向推动服务下沉基层

进一步推动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提质增效,实现乡镇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要素统一,完善事项办事指南,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个性化”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乡镇审批流程,推动新一批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或村(

社区)办理,打造“政务服务+特色产业”、“政务服务+民族团结”等特色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2023年11月30日

2

全方位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紧紧围绕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服务需求,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全链通办”改革,推动企业开办、企业准营、员工招聘等13个主题集成服务套餐,实现“一次登录、一端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合作,持续发挥“微改革”便民利企作用,分类梳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深化提升一批改革举措,新增一批企业群众期盼、推广潜力大的改革措施,全方位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县退役军人局,柳城县广汇供水有限公司,柳城县供电局,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2023年11月30日


3

大力推动数字政务发展

依托“龙城市民云”,实施“免证办”服务,全面开展证照梳理,积极推动实现审批材料“一次提交,反复利用”,夯实“零材料”办理基础,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持续提升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材料和电子证照的关联度,不断强化电子证照社会认可度。在自助终端上设置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完善“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提升智慧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推动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等多个事项全程网办,发放电子证书,群众办事实现“一次不用跑”。拓展更多勘验场景实现线上预约、视频“云勘验”,推动审批服务提速增效。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2023年12月31日

4

优化现场“预勘验”服务

对我县重点项目进行超前谋划,组织相关审批人员组成专门队伍,推动重点项目快审快办,实行勘前辅导,帮助企业梳理审批申报思路和流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帮办代办服务”专窗,完善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对县重点项目进行专业导办和全程跟踪代办,提升勘前服务质量及审批效率。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持续推进

5

加快推进“一业一证”改革

持续夯实我县“一业一证”改革成效,全面铺开,多点开花,整体推进。分批次推动更多市场主体增长较快、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助力解决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问题。聚焦市场主体办事难点、审批堵点、服务痛点,拓展“一业一证”改革,做到一码亮证、一证准营。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部门

持续推进

6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完善标准化政务服务机制

编制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推进实施清单相关要素跨地域、跨层级统一,确保各系统各行业实施清单更新、优化。依托“桂通办”平台事项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2023年12月31日前

7

建构规范化政务服务流程

配合自治区、市级纵深推进“一窗通办”标准化建设,打造“智慧化”实体制证中心,规范整合制证、管证、发证等审批后流程,逐步实现24小时人脸认证取证。建设线上标准化管理系统,深入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设立事项审查要点、办理流程、材料模板、法律依据等主要模块,形成颗粒化材料库,全面实现审批统一模板、统一标准,推进审批全流程向规范化建设转变。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2023年12月31日前


8

打造便利化政务服务圈

1.深化拓展“全区通办”“全市通办”等“异地通办”模式,进一步扩大事项范围,提升服务效能。

2.配合柳州市加快推进桂黔全域“跨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原则上负面清单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跨省通办”,扩展社保、医保

、公积金、不动产、公安等领域通办范围,确保更多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

3.逐步深化、拓宽“水电”报装外线接入工程“集成办”的范围,最大限度的精简材料、提高效率。

1.县政管办(县行政审批局)

2.县政管办(县行政审批局)

3.县政管办(县行政审批局)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2.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

2023年11月30日

9

建设示范性政务服务体系

1.加强县、乡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建设,围绕政务服务模式丰富、举措创新、流程优化等方面,推动县、乡镇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提高管理水平,为企业群众打造标准、规范、便利的服务示范中心(分中心)。

2.持续推行“五时六查”,健全巡查内容规范

、巡查结果报备、巡查问题整改的督查体系,开展“争创最美服务大厅、争作文明服务窗口、争当政务服务明星”活动,全面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体验员”活动,建立长期办事体验交互机制。在县、乡镇、社区(村)持续开展“好差评”,引导服务对象使用自治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广西政务APP,全面分析评价数据,及时开展办件回访,实现以评促改、以改促进。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司法局,县公积金管理中心,柳城县税务局,县各有关单位

2.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各进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

1.2023年12月31日前

2.持续推进

10

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准营

探索“一证多址”改革,加强与需求企业对接指导服务,进一步探索“一证多址”结合承诺制审批方式,对复制了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模式的分店实现“秒批”开店,便利企业快速发展运营。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健全排查清理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长效机制,完善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工作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2023年11月30日

11

全力畅通项目审批精准服务通道

深入推广“一证开工”改革

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证开工”改革,对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类型实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在全县推广“一证开工”改革,扩大并联审批范围,优化并联审批程序,为投资企业搭建咨询、审批、服务为一体的服务平台,进一步做好重点工程、招商引资等重大项目的审批服务工作,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

2023年12月31日前

12

加快推进投资项目“拿地即批”

聚焦社会投资项目水土保持领域,在土地供应 前,对已具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具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应地块,由依法设立的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提前开展水土保持评估,形成评估结果,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行政许可决定书》,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落地投产。

县水利局、县政管办(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31日前


13

聚焦公开透明,打造便捷优质服务平台

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推进我县各部门、各乡镇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实现“一栏通查”。探索推进交通运输、旅游等新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的编制,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推进县、乡镇两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将专区打造成各类文件信息解读、互动的“会客厅”。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全县55个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单位

长期推进

14

精准提升政策解读效能,助力政策落地执行

重点推进涉及柳城工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和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推动文件发布与文件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采取“面对面”交流方式,用好用活“政策说明会”,聚焦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和税收优惠等与公众密切相关领域,侧重解读出台背景、出台目的和实质性举措,推动“单项解读”向“互动交流”延伸。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全县55个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单位

长期推进

15

以公众需求为导向, 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依托政府网站第一平台,拓宽全县高频事项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办覆盖面。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与司法审判案例的联动机制、强化部门间互动协商会议机制,推进以案例精准指引公开作用,以协同沟通保障公众在各领域的知情权。做到在法定时限内100%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全县55个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单位

长期推进

16

聚焦“三化”建设,持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1.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所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

2.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各部门、各乡镇政务服务专业业务办理系统要与“桂通办”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对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推动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同类事项名称、类型等要素一致。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长期推进

17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

1.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按照标准编制完善本级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针对容缺受理、承诺审批、“异地通办”、“一网通办”等服务模式,对应编制相关流程图。

2.要对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做好实施清单要素统一工作。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长期推进

18

规范审批服务

1.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各部门、各乡镇要依托“桂通办”平台、政务服务窗口、政府网站等渠道,准确完整公开本级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对实施清单内容负责,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对设有审批数量限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和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别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明确设定依据,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特别程序未设定法定办结时限的,承诺办结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2.规范中介服务。进一步清理政务服务领域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规范中介服务。进一步清理政务服务领域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长期推进

19

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

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升级改造政务服务场所,做到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有统一的门牌、有必要的网络和办公设备、有必备的便民服务设施、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考核管理体系、有便民公示内容。统一县、乡、村三级设立的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名称,县级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综合咨询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设置综合办事窗口,逐步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优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布局,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合理设置无差别、分领域、综合受理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设置“异地通办”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规范政务服务窗口业务办理。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对适用“收件即受理”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有关部门要授权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进一步完善首席代表、首问责任人制度,有关部门要授予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审核、协调、审批、制证、送达等政务服务职权,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长期推进

20

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规范政务服务办理方式。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多样化办事需求。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要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申请人在线下办理业务时,不得强制要求其先到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间共享能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长期推进

21

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

扩大承诺审批改革范围,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原则上高频涉企涉民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承诺审批改革范围,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并向社会公布。创新承诺审批模式,优化承诺审批流程,强化承诺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严格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改革落地。持续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扩大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范围,优化容缺受理流程。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

长期推进

22

聚焦公平公正

,打造规范高效交易环境

以协调立足当下,凝聚协同监管新合力

1.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信息互联互通,推进联动监管常态化,持续开展社会监督活动,不断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2.组织行业监管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多领域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行业监管部门要积极查处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1.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2.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31日前

23

以标准促进规范,推进服务运行标准化

根据自治区、市安排部署,配合自治区、市大力推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 易、监管,实现交易“一网通办”、服务“一网集 成”、监管“一网协同”。

县政管办

(县行政审批局)

1.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2.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31日前


配合单位清单

1、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县委办公室(档案局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侨办、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县医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柳城县生态环境局、柳城县气象局、柳城县税务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2、各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市直、中区直部门:县委办公室(县档案局)、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侨办)、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县医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柳城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柳城县生态环境局、柳城县税务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3、“建设示范性政务服务体系”各有关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档案局)、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侨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柳城县气象局、柳城县税务局、柳城县生态环境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柳城县广汇供水有限公司、柳城县供电局

4、县政务服务大厅各进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柳城县气象局、县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柳城县生态环境局、柳城县税务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统计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档案局、县司法局、县应急局、县教育局、县烟草专卖局

5、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县公安局分中心、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分中心、县公积金分中心、县农机分中心、县婚姻登记分中心

6、“聚焦公开透明,打造便捷优质服务平台”全县55个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单位:六塘镇人民政府、冲脉镇人民政府 、凤山镇人民政府、龙头镇人民政府、大埔镇人民政府、太平镇人民政府、寨隆镇人民政府、马山镇人民政府 、沙埔镇人民政府 、古砦仫佬族乡人民政府 、东泉镇人民政府 、社冲乡人民政府、 伏虎华侨管理区、柳城华侨管理区、县政府办公室、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县医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水利局、柳城县税务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糖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史志办、县档案局、县公务员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新闻出版局、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柳城生态环境局、柳城县气象局、柳城县烟草专卖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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