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政办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城县进一步深入推进质量兴县活动实施方案(2010年—2015年)的通知
来源: 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1-01-27

 

办公室文件
 
柳城政办〔2010〕132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柳城县进一步深入推进质量兴县
活动实施方案(2010年—201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管理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柳城县进一步深入推进质量兴县活动实施方案(2010年—201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年十二月八日
 
 
柳城县进一步深入推进质量兴县活动实施方案
(2010年—201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质量兴桂战略的决定》(桂发〔2009〕37号)(以下简称《决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06号),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我县实施质量兴县活动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现将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分解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柳城的目标,把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质量问题、全面增强我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努力提高全社会质量总体水平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关注民生、以人为本,把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根本宗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和质量责任,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兴县活动,全面提升我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到2015年,力争达到以下主要目标:
(一)产品质量
1.产品质量明显提高。重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产品监督抽查和监测不合格的企业整改合格率达到100%。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工业品和农产品不允许出口。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获证率要达到100%。控制国家产业政策规定限制发展的行业和产品,坚决禁止生产和有效清理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2.大力发展名牌战略。中国名牌产品保有量1个以上,广西名牌和优质农产品保有量5个以上,地理标志产品1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保有量1件以上,广西著名商标2件以上。
3.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上新台阶。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和市场导向积极推行认证认可制度,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数要处于区内领先地位。
4.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推进重要标准研制和质量安全、农业、工程、服务、环境标准体系的建立,到2015年,规模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达到90%以上。
5.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不出现大面积的区域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不出现被省级以上质监等部门点名的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和企业的投诉日益减少,建立起较完善的企业质量诚信系统,对信用记录实施发布。
(二)工程质量
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型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力争每年新创市优质工程1个以上。
(三)服务质量
1.机关行政服务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
2.旅游、现代物流、商贸、金融、保险、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邮政、电信等主要传统和新兴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显著提高,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生态和环境质量
到2015年,生态与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幅度提高。万元GDP能耗下降到自治区节能减排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内,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到2.04吨标准煤,工业重复用水率达到8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并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全面达到优良水平。
三、任务分解
(一)全面开展质量兴县、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
1.全面开展质量兴县活动,推动区域经济振兴。要根据《决定》精神,补充完善工作方案,强化已有的各项政策措施,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将质量兴县工作引向深入。2010年11月前,全县按新的方案开展质量兴县活动。(县政府办负责落实)
2.各乡镇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工作的主导地位,把质量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全面开展质量兴业活动,推进产业优化升级。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快制定我县质量发展纲要,明确质量发展中长期目标、任务和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质量兴县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把质量工作纳入行业发展规划,全面开展质量兴业活动,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名优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管理和监督,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提升质量,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牵头单位:县质监局、经贸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全面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企业是质量安全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要对所生产经营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要把保证质量安全、提高质量水平作为首要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确保出厂产品批批合格,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加强计量、标准化等基础工作,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大力开展质量改进、节能降耗、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技术进步, 优化产品结构,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水平。根据需求,聘请国内外质量管理专家担任县政府顾问,邀请专家到柳城指导建立健全我县质量管理体系。在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培育一批集研发、设计、制造、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集团。(牵头单位:县经贸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二)大力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柳城县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及柳城县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方案加快推进重要技术标准的研制、推进工作,及时跟踪、分析研究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鼓励和扶持各类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支持企业制定具有市场竞争力、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缩小产品、工程、服务、生态与环境等质量与国际上先进标准的差距。一是建立健全优势特色产业标准体系;二是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三是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四是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五是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六是建立健全标准信息服务体系;七是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生态与环境质量标准体系(牵头单位:县质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经贸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利局、林业局、卫生局、药监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环保局、交通局、财政局、教育局、旅游局、人民银行柳城县支行邮政局)。
(三)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
进一步加大对制造业、农产品、服务业名牌的培育、扶持和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评价为基础的名牌产生机制。鼓励优势企业积极争创名牌产品、优质工程,积极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名牌企业集聚,着力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地理标志保护、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壮大一批在全区、全国乃至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鼓励企业加大科研开发经费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品牌价值和竞争实力。围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充分利用优势农林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发展一批地理标志产品和农产品名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围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在现代物流、旅游、商贸、金融、交通、通信等主要服务行业,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加快推进服务业的品牌化建设,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牵头单位:县质监局、发改局、经贸局、工商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科技局财政局、建设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统计局)。
(四)大力加强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建设
做好科学规划,按照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的要求,围绕食品、制药、缫丝等支柱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打造柳城县质量技术综合检测基地。在技术标准研究和制定、质量安全检测、新产品设计和研发、产品认证、生产许可、技术性贸易壁垒(TBT)信息预警和破除、品牌培育、健康危害评价和风险评估、人才培养等方面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科学、准确、高效的技术服务,努力促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保障公共安全、引领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不断完善全县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快建立涉及节能减排的计量保障体系,大力推进能源计量和民生计量。加强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提升农产品、食品、药品等产品的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引导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参与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强化企业自检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质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卫生局、药监局)
(五)建立和完善质量诚信体系。
1.加快推进全县各行业、各部门的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建设,构建质量信用信息交流平台,推动质量信用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服务大众,引导消费。建立和完善质量信用评价制度,把质量状况作为衡量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统一的企业质量诚信档案、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质量信用记录发布制度和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发布质量诚信信息,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完善社会监督约束机制,强化新闻媒体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和行业自律,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牵头单位:县质监局、发改局、经贸局、建设局、农业局、环保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建立健全机关行政效能考核评价体系,推行政务公开,强化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机关行政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绩效办,配合单位:县各有关部门
(六)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区域、行业总体质量状况的分析,完善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要建立健全以质量指数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和评价考核体系。(牵头单位:县统计局、质监局,配合单位:县经贸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药监局)
(七)大力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机制,确保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重点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问题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对农资、建材、食品、药品等涉及国计民生、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惩质量违法违规企业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等认证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的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和制度,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各类质量安全事故,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疫情疫病监控体系,防止动植物疫情疫病、有毒有害物质和不合格商品传入传出。(牵头单位:县质监局、卫生局、药监局,配合单位:县经贸局、公安局、环保局、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安监局、工商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八)着力抓好工程质量安全。
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抓好安居工程和危房改造等住宅工程质量,着重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要求,严把项目开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设计审查制度(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质量终身负责制度,推行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严格按照施工质量规范和技术要求,抓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室内装饰装修质量监管和检测,确保建筑、道路、水利等工程质量。(牵头单位:县建设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交通局、水利局、质监局)。
(九)大力提升服务质量
努力提高服务业的服务质量,使服务业尽快成为我县国民经济增长的主导产业、兴县富民的重要渠道和促进我县对外开放的窗口。现代物流业要积极进行物流技术标准化建设,统一规划现代物流信息系统,推行统一的物流服务标准。旅游业要在旅游景区、旅行社广泛开展服务规范化管理与监督,形成设施完善、服务规范、游客满意的良好旅游环境。电信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信服务标准,建立健全企业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提高通信质量,做到计量准确、服务至上、顾客满意。商贸流通业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开展诚信建设,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塑造诚信经商的良好形象。金融业要从建立服务标准化入手,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保险业要建立服务标准化体系,提高理赔(效)率,增加产品种类,提升服务能力,扩大保险业市场,加快建立企业生产安全保险、农民工人身保险等险种。交通运输业要建成布局合理、体制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和规范的标准化服务体系,提高运输组织和服务水平,基本实现客运快速化、货运物流化、服务多元化。培训教育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对人员素质培训和再教育的服务质量体系规范,要针对素质教育建立绿色服务标准。医疗卫生部门要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的就医和医疗保健需求。(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质监局,配合单位:县经贸局、教育局、交通局、卫生局、旅游局、人民银行邮政局)。
(十)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通过大力提高水利、林业工程质量,以改善大气和水质状况为重点和突破口,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不断提高我县生态环境的质量和水平。继续实施“绿满八桂”等绿化工程,打造一批林业项目建设示范工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做好重点防护林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用水效率,初步建立起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和节水型城市。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全县农村人口力争达到饮水安全标准。加大污染防治力度,重点开展重污染行业的清理整顿,关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小纸厂,淘汰造纸等行业落后产能,抓好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控制扬尘污染,加强重点流域、水源保护区在线监控,推进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网络系统,制订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加大能源类、节能类、替代能源类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建立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制度。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大实施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力度,综合运用法律、标准、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全面改善空气、水质、土壤质量。(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建设局、经贸局,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质监局
(十一)实行质量奖励制度。
设立“县长质量奖”,对在质量兴县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获得自治区质量奖、自治区级及自治区级以上名牌产品的企业,对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的单位给予一定扶持。自治区级和自治区级以上名牌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引导组织改进质量、优化管理、研制先进标准、追求卓越绩效,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牵头单位:县质监局、经贸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二)加快质量法制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着力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法治意识。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改进和充实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质量执法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牵头单位:县法制办、质监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三)加强质量人才建设。
坚持质量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适应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通过采取送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职工技能培训与对外合作与人才交流相结合等各种培养方式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培养一批质量管理、计量、标准化领域、卫生学评价和风险评估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专家。积极参与国家人社部、自治区人社厅“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简称“653工程”),与国内外高校联合,举办质量管理高级培训班,为我县培养质量人才。加快推进质量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在国家职(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指导下,对直接从事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检验人员,实行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师职业准入制度。(牵头单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四)加强质量文化建设。
积极培育“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为核心的质量文。加强质量教育,把质量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引导企业开展全员质量知识和劳动技能培训,切实树立“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的理念。加强质量宣传,加大对质量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专刊、专栏、专题,集中对质量兴县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表彰质量兴县先进单位和个人,加强对制假售假和质量不合格企业的舆论监督、曝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大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设备的投入,扩大质量文化宣传阵地,适时地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设立专项经费,建立文化活动经费保障机制。深入开展“质量月”、“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质量振兴事业,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质监局、广电局、文体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把质量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工作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把经济工作的着眼点从关注数量、规模转变到重视质量和效益。县委、县政府成立柳城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牛继昌县长任组长,李莉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质监局局长董涛兼任,副主任由县质监局、经贸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局、发改局和环保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工业产品质量组、农产品质量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组、工程质量组、服务质量组和生态与环境质量组七个工作组,分别由县质监局、经贸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局、发改局和环保局牵头负责有关工作。
各乡镇要相应成立质量兴乡(镇)领导小组和工作提升小组,领导小组和工作提升小组办公室相应设在有关部门。
(二)建立工作会商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小组成员会议,对质量兴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效能评估,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和柳城县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要求确定年度工作计划,调整质量兴县规划和远景目标,研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小组协调会议,研究落实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通报有关情况,对需要部门联动的工作进行协调;适时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日常工作,布置具体工作,协商有关事宜,提出工作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办好工作简报,每季度一期,通报工作情况。各部门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
(三)建立信息通报机制
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质量兴市的进展情况和有关涉及人民大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质量信息。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部门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本部门与实施质量兴县有关的数据和指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社会发布反映全县工业产品质量、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生态与环境质量的质量报告、反映我县质量状况的质量指数;各单位每年按规划定期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四)建立绩效考评机制
实施质量兴县工作实行年度专项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方案的目标、任务、职责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评办法。该专项绩效考评结果按相应分值权重纳入县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考核结果,柳城县人民政府实施质量兴县工作成绩突出、年度绩效考评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柳城县进一步深入推进质量兴县活动工作目标分解表
 
 
 
 
 
 
 
 
 
 
 
 
 
 
 
 
 
 
主题词经济管理 质量兴县△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8印发                  
                                                                (网络传输)
 
附件:
柳城县进一步深入推进质量兴县活动工作目标分解表

 

      
主要目标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到2015年,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县质监局、经贸局
农业局、工商局、药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2
到2015年,规模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达到90%以上。
县质监局
县经贸局、科技局、林业局、药监局
3
到2015年,中国名牌产品保有量1个以上,广西名牌产品及广西优质农产品保有量5个以上,地理标志产品1个以上。
县质监局、经贸局
农业局、林业局、药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统计局
4
到2015年,中国驰名商标保有量1件以上,广西著名商标2件以上。
县工商局
 
县经贸局、药监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5
到2015年,竣工工程质量和安全、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力争每年新创市优质工程1个以上。
县建设局
交通局、水利局
6
到2015年,机关行政服务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县纪委监察局、县绩效办
县各有关部门
7
到2015年,现代物流、旅游、商贸、金融、交通、通信、医疗卫生等主要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显著提高,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县经贸局、质监局
 
县发改局、教育局、交通局、卫生局、旅游局、人民银行邮政局
8
到2015年,生态与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幅度提高。万元GDP能耗下降到自治区节能减排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内。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到2.04吨标准煤,工业重复用水率达到8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并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河流水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全面达到优良水平。
县发改局、环保局、经贸局、建设局
县国土资源局、
水利局
 
9
到2015年,质量指数排序进入全国平均水平以上。
县统计局
县质监局
县发改局、经贸局、环保局建设局、农业局、药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城县进一步深入推进质量兴县活动实施方案(2010年—2015年)的通知

来源: 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1-01-27 16:04    |  作者: 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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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政办〔2010〕132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柳城县进一步深入推进质量兴县
活动实施方案(2010年—201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管理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柳城县进一步深入推进质量兴县活动实施方案(2010年—201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年十二月八日
 
 
柳城县进一步深入推进质量兴县活动实施方案
(2010年—201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质量兴桂战略的决定》(桂发〔2009〕37号)(以下简称《决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06号),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我县实施质量兴县活动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现将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分解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柳城的目标,把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质量问题、全面增强我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努力提高全社会质量总体水平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关注民生、以人为本,把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根本宗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和质量责任,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兴县活动,全面提升我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到2015年,力争达到以下主要目标:
(一)产品质量
1.产品质量明显提高。重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产品监督抽查和监测不合格的企业整改合格率达到100%。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工业品和农产品不允许出口。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获证率要达到100%。控制国家产业政策规定限制发展的行业和产品,坚决禁止生产和有效清理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2.大力发展名牌战略。中国名牌产品保有量1个以上,广西名牌和优质农产品保有量5个以上,地理标志产品1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保有量1件以上,广西著名商标2件以上。
3.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上新台阶。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和市场导向积极推行认证认可制度,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数要处于区内领先地位。
4.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推进重要标准研制和质量安全、农业、工程、服务、环境标准体系的建立,到2015年,规模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达到90%以上。
5.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不出现大面积的区域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不出现被省级以上质监等部门点名的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和企业的投诉日益减少,建立起较完善的企业质量诚信系统,对信用记录实施发布。
(二)工程质量
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型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力争每年新创市优质工程1个以上。
(三)服务质量
1.机关行政服务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
2.旅游、现代物流、商贸、金融、保险、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邮政、电信等主要传统和新兴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显著提高,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生态和环境质量
到2015年,生态与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幅度提高。万元GDP能耗下降到自治区节能减排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内,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到2.04吨标准煤,工业重复用水率达到8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并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全面达到优良水平。
三、任务分解
(一)全面开展质量兴县、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
1.全面开展质量兴县活动,推动区域经济振兴。要根据《决定》精神,补充完善工作方案,强化已有的各项政策措施,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将质量兴县工作引向深入。2010年11月前,全县按新的方案开展质量兴县活动。(县政府办负责落实)
2.各乡镇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工作的主导地位,把质量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全面开展质量兴业活动,推进产业优化升级。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快制定我县质量发展纲要,明确质量发展中长期目标、任务和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质量兴县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把质量工作纳入行业发展规划,全面开展质量兴业活动,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名优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管理和监督,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提升质量,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牵头单位:县质监局、经贸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全面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企业是质量安全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要对所生产经营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要把保证质量安全、提高质量水平作为首要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确保出厂产品批批合格,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加强计量、标准化等基础工作,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大力开展质量改进、节能降耗、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技术进步, 优化产品结构,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水平。根据需求,聘请国内外质量管理专家担任县政府顾问,邀请专家到柳城指导建立健全我县质量管理体系。在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培育一批集研发、设计、制造、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集团。(牵头单位:县经贸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二)大力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柳城县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及柳城县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方案加快推进重要技术标准的研制、推进工作,及时跟踪、分析研究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鼓励和扶持各类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支持企业制定具有市场竞争力、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缩小产品、工程、服务、生态与环境等质量与国际上先进标准的差距。一是建立健全优势特色产业标准体系;二是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三是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四是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五是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六是建立健全标准信息服务体系;七是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生态与环境质量标准体系(牵头单位:县质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经贸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利局、林业局、卫生局、药监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环保局、交通局、财政局、教育局、旅游局、人民银行柳城县支行邮政局)。
(三)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
进一步加大对制造业、农产品、服务业名牌的培育、扶持和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评价为基础的名牌产生机制。鼓励优势企业积极争创名牌产品、优质工程,积极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名牌企业集聚,着力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地理标志保护、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壮大一批在全区、全国乃至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鼓励企业加大科研开发经费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品牌价值和竞争实力。围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充分利用优势农林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发展一批地理标志产品和农产品名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围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在现代物流、旅游、商贸、金融、交通、通信等主要服务行业,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加快推进服务业的品牌化建设,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牵头单位:县质监局、发改局、经贸局、工商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科技局财政局、建设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统计局)。
(四)大力加强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建设
做好科学规划,按照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的要求,围绕食品、制药、缫丝等支柱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打造柳城县质量技术综合检测基地。在技术标准研究和制定、质量安全检测、新产品设计和研发、产品认证、生产许可、技术性贸易壁垒(TBT)信息预警和破除、品牌培育、健康危害评价和风险评估、人才培养等方面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科学、准确、高效的技术服务,努力促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保障公共安全、引领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不断完善全县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快建立涉及节能减排的计量保障体系,大力推进能源计量和民生计量。加强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提升农产品、食品、药品等产品的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引导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参与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强化企业自检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质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卫生局、药监局)
(五)建立和完善质量诚信体系。
1.加快推进全县各行业、各部门的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建设,构建质量信用信息交流平台,推动质量信用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服务大众,引导消费。建立和完善质量信用评价制度,把质量状况作为衡量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统一的企业质量诚信档案、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质量信用记录发布制度和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发布质量诚信信息,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完善社会监督约束机制,强化新闻媒体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和行业自律,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牵头单位:县质监局、发改局、经贸局、建设局、农业局、环保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建立健全机关行政效能考核评价体系,推行政务公开,强化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机关行政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绩效办,配合单位:县各有关部门
(六)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区域、行业总体质量状况的分析,完善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要建立健全以质量指数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和评价考核体系。(牵头单位:县统计局、质监局,配合单位:县经贸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药监局)
(七)大力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机制,确保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重点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问题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对农资、建材、食品、药品等涉及国计民生、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惩质量违法违规企业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等认证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的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和制度,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各类质量安全事故,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疫情疫病监控体系,防止动植物疫情疫病、有毒有害物质和不合格商品传入传出。(牵头单位:县质监局、卫生局、药监局,配合单位:县经贸局、公安局、环保局、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安监局、工商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八)着力抓好工程质量安全。
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抓好安居工程和危房改造等住宅工程质量,着重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要求,严把项目开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设计审查制度(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质量终身负责制度,推行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严格按照施工质量规范和技术要求,抓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室内装饰装修质量监管和检测,确保建筑、道路、水利等工程质量。(牵头单位:县建设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交通局、水利局、质监局)。
(九)大力提升服务质量
努力提高服务业的服务质量,使服务业尽快成为我县国民经济增长的主导产业、兴县富民的重要渠道和促进我县对外开放的窗口。现代物流业要积极进行物流技术标准化建设,统一规划现代物流信息系统,推行统一的物流服务标准。旅游业要在旅游景区、旅行社广泛开展服务规范化管理与监督,形成设施完善、服务规范、游客满意的良好旅游环境。电信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信服务标准,建立健全企业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提高通信质量,做到计量准确、服务至上、顾客满意。商贸流通业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开展诚信建设,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塑造诚信经商的良好形象。金融业要从建立服务标准化入手,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保险业要建立服务标准化体系,提高理赔(效)率,增加产品种类,提升服务能力,扩大保险业市场,加快建立企业生产安全保险、农民工人身保险等险种。交通运输业要建成布局合理、体制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和规范的标准化服务体系,提高运输组织和服务水平,基本实现客运快速化、货运物流化、服务多元化。培训教育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对人员素质培训和再教育的服务质量体系规范,要针对素质教育建立绿色服务标准。医疗卫生部门要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的就医和医疗保健需求。(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质监局,配合单位:县经贸局、教育局、交通局、卫生局、旅游局、人民银行邮政局)。
(十)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通过大力提高水利、林业工程质量,以改善大气和水质状况为重点和突破口,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不断提高我县生态环境的质量和水平。继续实施“绿满八桂”等绿化工程,打造一批林业项目建设示范工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做好重点防护林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用水效率,初步建立起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和节水型城市。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全县农村人口力争达到饮水安全标准。加大污染防治力度,重点开展重污染行业的清理整顿,关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小纸厂,淘汰造纸等行业落后产能,抓好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控制扬尘污染,加强重点流域、水源保护区在线监控,推进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网络系统,制订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加大能源类、节能类、替代能源类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建立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制度。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大实施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力度,综合运用法律、标准、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全面改善空气、水质、土壤质量。(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建设局、经贸局,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质监局
(十一)实行质量奖励制度。
设立“县长质量奖”,对在质量兴县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获得自治区质量奖、自治区级及自治区级以上名牌产品的企业,对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的单位给予一定扶持。自治区级和自治区级以上名牌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引导组织改进质量、优化管理、研制先进标准、追求卓越绩效,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牵头单位:县质监局、经贸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二)加快质量法制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着力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法治意识。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改进和充实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质量执法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牵头单位:县法制办、质监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三)加强质量人才建设。
坚持质量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适应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通过采取送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职工技能培训与对外合作与人才交流相结合等各种培养方式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培养一批质量管理、计量、标准化领域、卫生学评价和风险评估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专家。积极参与国家人社部、自治区人社厅“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简称“653工程”),与国内外高校联合,举办质量管理高级培训班,为我县培养质量人才。加快推进质量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在国家职(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指导下,对直接从事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检验人员,实行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师职业准入制度。(牵头单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四)加强质量文化建设。
积极培育“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为核心的质量文。加强质量教育,把质量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引导企业开展全员质量知识和劳动技能培训,切实树立“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的理念。加强质量宣传,加大对质量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专刊、专栏、专题,集中对质量兴县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表彰质量兴县先进单位和个人,加强对制假售假和质量不合格企业的舆论监督、曝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大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设备的投入,扩大质量文化宣传阵地,适时地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设立专项经费,建立文化活动经费保障机制。深入开展“质量月”、“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质量振兴事业,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质监局、广电局、文体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把质量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工作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把经济工作的着眼点从关注数量、规模转变到重视质量和效益。县委、县政府成立柳城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牛继昌县长任组长,李莉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质监局局长董涛兼任,副主任由县质监局、经贸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局、发改局和环保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工业产品质量组、农产品质量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组、工程质量组、服务质量组和生态与环境质量组七个工作组,分别由县质监局、经贸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局、发改局和环保局牵头负责有关工作。
各乡镇要相应成立质量兴乡(镇)领导小组和工作提升小组,领导小组和工作提升小组办公室相应设在有关部门。
(二)建立工作会商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小组成员会议,对质量兴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效能评估,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和柳城县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要求确定年度工作计划,调整质量兴县规划和远景目标,研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小组协调会议,研究落实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通报有关情况,对需要部门联动的工作进行协调;适时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日常工作,布置具体工作,协商有关事宜,提出工作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办好工作简报,每季度一期,通报工作情况。各部门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
(三)建立信息通报机制
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质量兴市的进展情况和有关涉及人民大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质量信息。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部门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本部门与实施质量兴县有关的数据和指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社会发布反映全县工业产品质量、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生态与环境质量的质量报告、反映我县质量状况的质量指数;各单位每年按规划定期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四)建立绩效考评机制
实施质量兴县工作实行年度专项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方案的目标、任务、职责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评办法。该专项绩效考评结果按相应分值权重纳入县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考核结果,柳城县人民政府实施质量兴县工作成绩突出、年度绩效考评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柳城县进一步深入推进质量兴县活动工作目标分解表
 
 
 
 
 
 
 
 
 
 
 
 
 
 
 
 
 
 
主题词经济管理 质量兴县△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8印发                  
                                                                (网络传输)
 
附件:
柳城县进一步深入推进质量兴县活动工作目标分解表

 

      
主要目标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到2015年,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县质监局、经贸局
农业局、工商局、药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2
到2015年,规模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达到90%以上。
县质监局
县经贸局、科技局、林业局、药监局
3
到2015年,中国名牌产品保有量1个以上,广西名牌产品及广西优质农产品保有量5个以上,地理标志产品1个以上。
县质监局、经贸局
农业局、林业局、药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统计局
4
到2015年,中国驰名商标保有量1件以上,广西著名商标2件以上。
县工商局
 
县经贸局、药监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5
到2015年,竣工工程质量和安全、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力争每年新创市优质工程1个以上。
县建设局
交通局、水利局
6
到2015年,机关行政服务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县纪委监察局、县绩效办
县各有关部门
7
到2015年,现代物流、旅游、商贸、金融、交通、通信、医疗卫生等主要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显著提高,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县经贸局、质监局
 
县发改局、教育局、交通局、卫生局、旅游局、人民银行邮政局
8
到2015年,生态与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幅度提高。万元GDP能耗下降到自治区节能减排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内。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到2.04吨标准煤,工业重复用水率达到8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并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河流水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全面达到优良水平。
县发改局、环保局、经贸局、建设局
县国土资源局、
水利局
 
9
到2015年,质量指数排序进入全国平均水平以上。
县统计局
县质监局
县发改局、经贸局、环保局建设局、农业局、药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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