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城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实施后评估报告
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报告
一、评估对象
本次实施后评估的对象为柳城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柳城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经柳城县人民政府审定,2019年9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二、评估目的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要求,从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三大方面对《柳城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总结分析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判断是否实现了出台目的,是否需要修订或者废止。
三、实施情况
(一)基本情况
《柳城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现实施已满6年,应当评估实施效果。柳城县残疾人联合会系该《实施方案》的起草部门和实施主体,因此由柳城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实施后评估。
(二)取得成效
1.强化组织领导。柳城县残联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坚持党建引领残建,不断加大政策保障,优化服务水平,切实履行残联“桥梁纽带”作用,逐渐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持续为残疾儿童提供全面、专业的康复服务。
2.优化服务流程。切实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经办能力,在县残联办公室设立救助专窗,实行专人专办,对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及时审批办理,并进一步优化服务机制,简化申报审批程序,努力实现“救早救小,应救尽救”。2019年以来,累计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1465人次。
3.严格机构监督。为确保定点康复机构的服务质量,我们加强对定点康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要求各定点康复机构严格规范管理,优化机构环境,不定期到定点康复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残疾儿童的档案的建立、救助项目的填写及家长签字等情况。2019年以来,累计开展机构检查评估7次,服务质量跟踪回访98人次,家长满意度达到95%以上。
4.加强创新实践。指导县妇幼保健院在县中心幼儿园开展残疾儿童学前融合教育,目前已陆续接收残疾儿童入园融合;同时积极促进“医康教”融合创新,2025年推动成立柳城县医教康融合实践中心。2025年4月,推动成立柳州市首家县级医教康融合实践机构——柳城县医教康融合实践中心,有效解决了特教学生康复难题。
5.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等重要节点,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支持性服务和残疾预防知识等。制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结合入户宣传、窗口投放和线上推送等方式,发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解读材料,并组织各乡镇残联广泛宣传,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引导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家庭积极申请康复救助,及时接受康复训练。2019年至今,累计发放政策宣传资料4000份。
6.完善协同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部门间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为残疾儿童提供更优质、更系统的服务。加强经费保障,协调县财政局统筹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联合县教育局、卫健局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的评审工作,加快和完善辖区内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建设。联合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康复人才教育培训培养,不断提高康复服务从业人员能力素质。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政策宣传工作,营造关爱残疾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存在问题
1.大部分农村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劳动力不足,接送儿童接受康复训练难度较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参与率有降低的趋势。
2.康复训练效果较缓慢且不均匀,多数情况下短期看不到明显效果,需要长期坚持积累效果,部分残疾儿童监护人对康复训练认识不够全面,信心不足,有放弃坚持训练的趋势。
四、评估结论和建议
(一)评估结论。从总体上看,《柳城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遵循社会主义法治统一原则,制定程序合法,实施效果显著,实现了预期目的。
(二)下一步建议。建议该《柳城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继续实施。
柳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