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城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后评估报告
关于《柳城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后评估报告
一、评估对象
本次实施后评估的对象为柳城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城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柳城政办〔2015〕14号,以下简称《2015版预案》)。该《2015版预案》经柳城县人民政府审定,2015年2月9日公布,自2015年2月10日起施行,未明确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已实施满10年。
二、评估目的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相关规定,结合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城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1 年修订)等4个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柳城政办〔2021〕72 号)中《柳城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已正式施行的实际情况,对《2015版预案》的实施成效、核心实施价值及继续存续的必要性开展专项评估,重点判断《2015版预案》是否在编制依据、核心内容、实操要求等方面被《柳城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全面替代,最终明确《2015版预案》是否需要修订、废止或保留。
三、实施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5版预案》于2015年2月10日起施行,实施期间为柳城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提供了基础制度遵循。2021年12月17日,柳城县已正式印发《柳城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并施行,该预案作为《2015版预案》的更新替代版本,全面承接了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2015版预案》原起草及实施主体职责由柳城县应急管理局承接,故本次实施后评估工作由柳城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二)取得成效
1.奠定应急管理基础。《2015版预案》实施10年来,首次构建了柳城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组织框架和处置流程,明确了部门协同、分级响应的基本模式,有效规范了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为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积累了实践经验。
2.实现初期出台目的。在《柳城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施行前,《2015版预案》通过明确预警预防、抢险救援、善后处理等关键环节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了社会稳定,圆满完成了其制定时的核心使命。
(三)存在问题
1.已被新预案全面替代。《柳城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已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机构改革、安全生产形势变化等情况,对《2015版预案》的核心内容进行了全面优化、补充和完善,涵盖了组织体系、职责划分、应急响应、保障措施等所有关键领域,《2015版预案》的各项功能已被完全覆盖。
2.继续存续无实际意义。《柳城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施行后,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已统一依据新预案执行,《2015版预案》不再作为工作遵循。其继续存在可能导致制度适用混淆,影响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已无存续的实际价值。
四、评估结论和建议
(一)评估结论
从总体上看,《2015版预案》制定程序合法,实施期间有效规范了柳城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现了预期出台目的,为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但随着《柳城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的正式施行,《2015版预案》已被全面替代,其核心功能已完全实现,继续实施已无必要,存续价值已消失。
(二)下一步建议
建议该《2015版预案》拟废止。理由如下:一是《柳城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作为更新替代版本,在编制依据、组织体系、实操要求等方面均符合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最新要求,已全面承接并优化了《2015版预案》的各项内容;二是《2015版预案》与现行工作依据《柳城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并存,可能造成执行层面的混淆,影响应急处置效率。废止后,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按照《柳城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执行,确保制度统一、执行高效。
柳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