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城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柳城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柳城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的通知”实施后评估报告
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报告
一、评估对象
本次实施后评估的对象为县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城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柳城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柳城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经县人民政府审定,2022年6月公布,自2022年6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长期。
二、评估目的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要求,从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三大方面对“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城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柳城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柳城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的通知”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总结分析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判断是否实现了出台目的,是否需要修订或者废止。
三、实施情况
(一)基本情况。《三项制度》于2022年6月8日起施行,现实施已满3年,应当评估实施效果。柳城县司法局系该《三项制度》的起草部门和实施主体,因此由柳城县司法局负责实施后评估。
(二)取得成效
1.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通过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截至评估期末,执法案卷评查合格率从实施初期的78%提升至95%,法律适用错误、程序违法等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2.执法质效明显改善:推行“综合查一次”等模式,行政检查总量同比下降31%,发现问题比例平均提高近12个百分点,实现“减量提质”的监管目标;罚没收入同比下降23%,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3.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企业和群众反映“检查次数明显减少、执法更规范透明”,政企互信水平显著提升,为经济回升向好提供了有力支撑。
4.执法公信力不断增强:通过全面公示执法信息、规范记录执法过程、严格审核重大决定,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率较制度实施前下降显著。
(三)存在问题。
1.制度执行不够均衡。部分基层执法单位对“三项制度”重视程度不足,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如执法公示不够及时全面、全过程记录存在遗漏、法制审核“走过场”等问题。
2.专业能力有待提升。法制审核人员多为兼职,法律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核把关能力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对记录规范、公示要求掌握不熟练,影响制度执行质量。
3.信息化支撑不足。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全程记录管理系统与业务办理系统数据未完全互通,存在重复录入问题;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不足,部分老旧设备影响记录效果,数据存储和共享机制不够完善。
四、评估结论和建议
(一)评估结论。从总体上看,“三项制度”遵循社会主义法治统一原则,制定程序合法,实施效果显著,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了执法质效和公信力,优化了营商环境,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制度整体符合当前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实现了预期目的。
(二)下一步建议。建议该“三项制度”继续实施。同时,针对评估发现的执行不均衡、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需进一步修订完善并强化落实。
柳城县司法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