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试行)》实施后评估报告
《柳城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城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实施后评估报告
一、评估对象
本次实施后评估的对象为柳城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柳城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城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柳城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该《柳城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经柳城县人民政府审定,2021年9月公布,自2021年9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9月4日。
二、评估目的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要求,从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三大方面对《柳城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总结分析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判断是否实现了出台目的,是否需要修订或者废止。
三、实施情况
(一)基本情况
《柳城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于2021年9月4日起施行,现实施已满3年,应当评估实施效果。柳城县卫生健康局系该《柳城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的起草部门和实施主体,因此由柳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后评估。
(二)取得成效
1.实行“乡聘村医”政策后,村卫生管理模式改变,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合为一体,真正实现一体化管理,村卫生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乡镇卫生院能够将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验引入村卫生室,从药品采购、医疗设备管理到医疗服务流程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大大提升了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2.乡村医生准入和退出机制更加规范,规范乡村医生依法执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标准进行乡村医生的选拔和考核,确保了乡村医生依法执业,提高了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素质,也为乡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明确乡村医生工作职责,加强村卫生室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制定详细的工作规范和考核标准,乡村医生的工作目标更加清晰,日常工作更加有序。
4.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完善在岗乡村医生社会保险机制,增强了乡村医生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投身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实现了乡村医生队伍的壮大,柳城县乡村医生由2021年的73人,增加到2025年的105人。
5.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将乡村医生的工作业绩与收入挂钩,充分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绩效考核,及时发现乡村医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进一步提升了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存在问题
1.在岗乡村医生每月工资补助经费所需经费由市和县财政按1:1的比例负担,然而县级财政拨付进度迟缓,工资补助经费拖欠情况时有发生,影响着乡村医生的切身利益。
2.目前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呈现老龄化态势,60、70后占比高达55%,预计未来十年将有57名乡村医生陆续退休,乡村医疗人力断层问题亟待解决。
四、评估结论和建议
(一)评估结论。从总体上看,《柳城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遵循社会主义法治统一原则,制定程序合法,实施效果显著,实现了预期目的。
(二)下一步建议。建议该《柳城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继续实施,更有利于柳城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发展。
柳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