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核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核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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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2 |
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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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第二十三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第二十二条 | |
4 |
承办部门 |
柳州市柳城县行政审批局 | |
5 |
办公地址 |
柳城县城东大厦二楼C区行政审批局C13窗口 | |
6 |
咨询及 监督电话 |
联系电话 |
电话咨询:0772-7618007 |
监督投诉电话 |
投诉电话:0772-7613566 | ||
7 |
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10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3工作日 | ||
8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
9 |
注意事项 |
详细办事指南请扫描广西政务APP或通过 浏览器搜索“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查询。 | |
10 |
相关资料下载网址 |
http://lz.zwfw.gxzf.gov.cn/ | |
11 |
受理条件 |
1、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涉及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该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 |
申报材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份数 |
签名签章要求 |
备注 |
1 |
数据光盘2份 |
原件 |
电子 |
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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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同意依法公开《X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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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审批申请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项目业主及环评单位双方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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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公示版各2本 |
原件 |
纸质 |
2 |
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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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于删除涉及国家机密及商业秘密内容的说明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签名盖章 |
1